富港村。
虽然村名之中,带有“富”字,但其实村落并不富裕。
进村的道路很狭窄,再加上前不久刚下过雨,道路略显泥泞,汽车行驶得并不快。
“你二人回避,我独自回去看看。”叮嘱二人一句,萧牧天推门下车。
吹面不寒杨柳风。
轻柔的微风,拂过萧牧天的脸颊,带着新翻泥土的气息,还混着青草味。
一路走来,村内犬吠鸡鸣不断,热闹非凡。
农村的孩子,不比城里娇贵,天色尚早,便冲出门外结伴玩耍。
“小花猫,喵喵叫。”
“不洗脸,把镜照。”
“左边照,右边照。”
“埋怨镜子脏,气得胡子翘!”
了了几句童谣,熟悉的口音,顿时勾起了萧牧天童年的回忆。
眨眼之间,过去十载有余,故乡,还是自己熟悉的模样,似乎不会长大。
烂熟于心的水泥路,纵横交错的陈旧电线,分布于道路两侧的平顶房,还有童年时走过无数次的独木桥。
这里,有太多美好的回忆,承载了萧牧天的整个童年。
即使身为帝国战神,集万千荣耀于一身的他,重归故里,都不免有种“近乡情更怯”的复杂情愫。
临近家门口,萧牧天看到巷道内停了一辆白色奔驰。
价格不高,三十万出头。
但是于富港村而言,算是富贵人家了。
巷道之内,已经摆起了大锅,家家户户都出来帮忙。
农村人家,终归财力有限,但是贵在有人情味。但凡是遇到了红白事,都会主动串门帮忙,你家出几张板凳,我家出几张桌子,邻里之间相处的非常融洽。
萧牧天知道,这是村里的人在帮自家张罗。
毕竟,今天是自己义兄订婚的大喜之日。
巷道之内,有稚童奔跑,一不小心撞上了萧牧天。
“娃儿,又乱跑,撞上人了吧,快跟叔叔道歉。”一道略含嗔怪的女音传来。
片刻后,一位素颜打扮的少妇,移步过来抱起自家的娃儿。
“娃儿不懂事,真是对不……”话说到一半,待看清了后者的脸庞时,她的身子顿时一僵。
“萧……萧大哥!?”
“周妍,最近过得还好吗?”相较于对方的震惊、无措,萧牧天只是微笑着问道。
温文尔雅,谦逊礼貌。
好一个翩翩公子。
“好,好……你是回来看伯父伯母的吧,快去吧。”
本名为周妍的女子,快速压下心头波涛汹涌,并让出路来,示意萧牧天速速离开。
待萧牧天走后,她才匆匆回房,泪珠成串,滚滚而落,将自己的新衣裳打湿。
“时间过得真快。”萧牧天轻声感叹了一句。
那名为周妍的女子,是他童年时的玩伴,自小喜欢他。一直嚷嚷着要嫁给自己,如今自己归来,她已成人母。
我们都会长大。
慢慢的,很多味道都没有了。但童年时那些最纯真的感情,却依然会铭记于心。
在自己家门口,有一道惹眼的红色身影。
与之前规规矩矩的周妍相比,这女人看上去花枝招展,浓妆艳抹,全靠化妆品叠加的颜值。
“康哥,今天过后,我们就有去维耶里亚旅游的钱了。”
“放心,我跟那傻子什么都没做过,肯定是你的!”
“好,那就先挂了。”
电话挂断,女人还对手机“啵”了一下。m.χIùmЬ.CǒM
似是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女人抬起那张妖媚的脸蛋,一眼就看到了剑眉星目、高鼻薄唇的萧牧天。
数十年的军旅生涯,即便只是往那随意一站,也能凸显出他那巍峨如山、锋利似剑的凛然气势。
任何人,都能感觉到他的与众不同。
她为萧牧天的气质吃了一惊,心里暗道:“没想到这穷酸没落人家,还有这等金贵的亲戚?”
“你是谁,林尘的朋友?”
定了定神,女人双臂环抱,居高临下地对萧牧天问道。
萧牧天已经大概猜到这女人与林尘的关系,并未搭话。
“哼,故作深沉!”女人冷哼一声。
“道貌岸然的人,我见得多了,外表衣冠楚楚,灯一关,还不是嗷嗷待哺?”这句话,较之前,已经多了一抹勾搭的意味。
萧牧天仍未理会,甚至还淡漠地收回视线。
“无趣!”见挑逗无果,女人也不再自讨没趣,转身又拨了一个电话。
林家大门是敞着的。
往里望去,能看到其中忙忙碌碌的身影。
在正屋门前,蹲着一个头发半白的中年男子,他“吧嗒吧嗒”抽着旱烟,时不时咳嗽几声。一旁有一位年轻男子,似乎在劝他少抽烟,却被他吼了回去,只得讪讪站在一旁,闭口不谈。
见到这熟悉的身影。
萧牧天眼眶微热,一抹笑容,自嘴角绽放开来。他快步上前,靠近那中年男子,打趣地道:“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
“老子抽烟,要你管!”似是因为被劝多了,林政的脾气很大,作势就要抬起旱烟敲击后者的头。
这时,立于林政身旁的林尘已经率先叫出声来:“牧之!”
“是我。”
简单的一问一答,来人的身份,水落石出。
林政一下子自地上蹦了起来,双眸死死地盯着面前,这比十年之前,成熟了太多太多的身影。
“牧之,真的是你!?”
“真的是我。”萧牧天再次强调。
“哈哈哈——”
兴许是因为太过激动,林政狠狠地揪了揪自己的脸皮,待感觉到痛意时,他才仰天大笑起来。
“柳兰,芊儿,快出来看看,谁回来了!”
这声惊呼,惹得在屋子里帮忙的街坊邻里,纷纷探头过来。
围着围裙,在厨房里忙活的柳兰母女应声而出。一眼,就看到了庭院之中,如鹤立鸡群的萧牧天。
“牧之!?”
柳兰的眼中,满是惊诧和猝不及防,当然,也有满满的惊喜。
“太好了,儿子回来了!”柳兰高兴坏了,上前就牵住萧牧天的手。
一对夫妇都很欣喜,林尘也是神情激动,唯有林芊一脸淡漠,虽然惊诧于十年来萧牧天的变化之大,变得英姿飒爽、气度不凡,但也仅此而已。
“牧之,这些年,你受苦了,都瘦了。”柳兰心疼地道。
一家人十年不见,免不了一阵嘘寒问暖,待寒暄过后,方才提起了正事。
“听说今天是林尘大哥订亲的日子,我特地回来看看。”
一句话,让原本欢快的气氛,如一盆冷水当头泼下。
“哼!”
林政面色沉了下来,还重重哼了一声。
“人家是城市里的人,金贵着呢!我在自己家抽一口烟,人家都嫌臭,不肯进屋。老大,你可给我找了一个好儿媳!”
被父亲如此训斥,林尘畏畏缩缩地低下脑袋,不敢反驳一句,怂得一塌糊涂。
见到这一幕,萧牧天轻叹了一口气。
十年过去了,自己义兄还是这般怯弱。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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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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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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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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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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