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的心目中,小郎就是无所不能的,没有是什么小郎解决不了的事情。
秦风心里当然明白土著民的大头人不是什么邪魅侵体,而是疾病缠身。
以甘小妹的表现,头疼脑热的小病自然不在话下,公输峣费劲吧啦的教出来的能会差的了吗?
秦风点点头,给予甘小妹无声的支持。
好吧,既然小郎都点头了,甘小妹心里一下子有了主心骨。
“鸡毛,头前带路,我们去看看大头人。”
古蛤很是狗腿的上前帮甘小妹牵马,并且让甘小妹踩着他的肩膀上马。
这殷勤献的,秦风都觉得这厮有前途,是个好奴才。
呵!~毕竟是五百金换来的哦!~
跟随者一行人,秦风、卫青以及三十人留下来保护甘小妹的蓝田秦侯府出身的小队,一起来到山谷深处,土著居民聚居区。
好家伙,一眼望去,吊脚楼一座接着一座,密密麻麻的一眼望不到头。
看到鸡毛等人回来,营寨中的人欢呼起来,并且争相涌出排列在道路两旁跪了下来恭迎。
大巫师转世圣女降临,又可以护佑他们了,这个消息传回来之后营寨几乎是要炸锅了。
如果不是各聚居区的头人阻止,恐怕来的人会更多,数万人一下子拥挤过来,非出踩踏事故不行。
即便是这样,来的人也不少,足有几千人。
齐声欢呼下跪的场面,也却是是够隆重的了。
十几个头人在前面恭迎,鸡毛赶紧上前一通叽里咕噜的训斥。
意思是让他们赶紧把道路让开,圣女要给大头人施法驱邪。
大头人躺在床上有多久不能动弹,他们心里是最清楚的。
鸡毛在土著民众中间的威望还是很高的,这家伙是土著民中最能打的一个,是大头人身边的贴身护法,在山寨中是二把手的存在。
鸡毛统领土著民的战兵,不管是狩猎还是抵御外来侵略,鸡毛这家伙都是一马当先,英勇无敌,尤其是手中的那根狼牙棒很是具有威慑力。
甘小妹瓷娃娃一样,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细皮嫩肉的,而且一身锦衣华服,这在土著民中间已经是非常异类的了。
不过,或许正是由于这种与众不同,才在土著民中间引起更大的反响。
人人都在心里赞叹:圣女无双,世间少有,不愧是大巫师转世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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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寨最中间的一片开阔地,足有两三个足球场那么大。
秦风觉得,这里如果没有猜测的话,应该是平时土著民们聚集的地方。
一座高大的吊脚楼旁边站满了手持竹矛的土著人战兵,这里应该是大头人的居所了。
下马之后,秦风、卫青、甘小妹在鸡毛的带领下,见到了传说中的大头人。
呃,这大头人看起来年岁不小了,须发皆白的样子,怎么这也得有六十岁开外。
大头人并没有跟鸡毛他们一样在脸上涂抹的花花绿绿,他面色蜡黄,肌肤松弛,而且骨瘦如柴。
俨然就是一副病入膏肓的样子......
此刻的大头人双手捂着肚子,一副痛苦的模样,看起来很是惹人垂怜。
行将就木的老人,也不知道被病魔折磨多久了。
鸡毛恭敬的道:“圣女,您快来看看大头人吧。他腹中疼痛的厉害,不过却是间歇性的。
一旦疼起来来回翻滚,实在是很吓人的。
当年大巫师还在的时候曾经帮他老人家治疗过,后来大巫师归天以后,就再也没人能治的了这该死的邪魅了。
另外,大头人的状况,在族人中有不少是这样的,他们都是大头人的身边人,跟大头人的接触比较多,所以,小的鸡毛恳请圣女赶紧施法帮他们驱逐邪魅。”
这大头人的病,秦风是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甘小妹倒是看出一些门道了。
甘小妹悄悄的把秦风拉到一边附耳道:“小郎,这大头人不是邪魅附体,是肚子里长虫子了,公输先生给我说过症状,所以我敢肯定。
不过,公输先生走的甚急,还没来得及告诉我怎么驱逐体内的虫子,这可怎么办?”
哦,原来是蛔虫惹的祸。
秦风想起来小时候吃的宝塔糖驱虫药了,甜滋滋的,那可是儿时的美好回忆。
可惜的是这个时代,可没有宝塔糖。
不过,秦风突然想起来他看过一期纪录片,讲述中医药的发展,其中就介绍过驱逐蛔虫的方法。
根据本草纲目的记载,其一:服食乌梅丸。因为乌梅性味酸涩、平,中医认为,蛔虫得酸则伏,故乌梅治疗小儿肠道蛔虫病,尤以虫积腹痛疗效甚佳。
其二:服用花椒。将花椒研为细末备用。先取大米煮粥,待粥熟时,调入花椒粉,再煮一、二沸即成,每日1-2剂。小儿一般服药后15-20分钟腹痛停止,随后排便,并排出蛔虫。
乌梅丸不好找,可是花椒多的啊!
秦风的嘴刁的很,花椒作为烹调的调料,他可是备下了不少。
花椒在这个时候可是非常昂贵的,大汉皇后居住的椒房殿建造的时候就是用大量花椒,所以,一般人根本享用不起。
不过秦风可不管有多昂贵,只要是满足口腹之欲的,他向来是从不吝啬。
秦风悄悄的道:“小妹不用担心,既然诊断出病症,那就好办。我有一驱虫良方......”
于是秦风就把自己了解的方法给甘小妹说了一遍。
甘小妹两只大眼睛眨呀眨呀的,都要放光了,满满的都是崇拜之情。
就说嘛!这世上还真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难道小郎的......
不过花椒那么昂贵,用在这么肮脏的大头人身上,怎么都觉得有点浪费。甘小妹守财奴的性子又上来了。
“小郎,驱逐个虫子用那么值钱的花椒是不是太浪费了。”
“你这孩子,就不能改一改从葛翁那里学来的吝啬?你想一想,只要救活了大头人,在这座寨子里你的权威可是竖立起来了。
还不是由你说了算?你不会是想一辈子都待在这里吧?”
“不,人家才不要一辈子待在这里跟野人为伍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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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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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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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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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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