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一路之上,她再也不搭理平四海。
明知道不是对手,再去招惹对方,那是很不明智的行为,她才不会傻乎乎的继续自讨没趣。
她的心思早就飞向了秦侯府,希望他能看到自己留下的信笺......
秦侯府上下忙成一团,小郎秦风破天荒的肯进食了,这是一个好兆头。
说明甘小妹的药有效果,小郎的命算是保住了。
老秦人、庄户们一个个在家里焚香祷告祭奠苍穹,那份虔诚之心就别提了。
窦绾儿留下的信,秦风看到了。
是胖妞史香香收拾窦绾儿房间的时候,在香枕之下发现的。
史香香进了秦侯府还是有长进的,最起码能够认识几个字了,尤其是秦风的名字,她敢打包票闭着眼睛也不会认错的。
信笺上写着秦风的名字,她没敢耽搁,第一时间把信笺交给了甘小妹,让她给小郎换药的时候带进去。
这封信内容很简单,不过字迹很娟秀,用隶书一笔一划写就,一看就是很用心的在倾诉。
“风郎:
妾本犯官之后,原本以为此生再无希望,只能孤独终老于深宫之中。
从未敢想有朝一日会出的宫来,更不敢奢求这辈子会有人怜惜。
初识君意,妾喜不自胜彻夜流泪难眠,亦无数次感激爹娘在天之灵保佑。
能得如此称心郎君怜爱、照顾绾绾余生,相信他们二老在天之灵也可以瞑目了。
可苍天无眼,竟让小郎遭此劫难。
闻之噩耗,妾心乱如麻之际想起老辈人讲起之救命灵药。
故妾急欲寻之,来不及与君别。
如无法寻得,君在黄泉路且等侯片刻,容妾追随。
......
其实写到这里的时候窦绾儿早已经羞红了脸,本来她是打算在秦风这里画上一个休止符的。
以后她也不打算在秦风面前出现了,她也相信二人之间也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了。
可是不知怎的,她内心之中已经完全带入了绾绾这个角色,写下的这些话,竟然和她产生了共鸣。
有那么一刻,她真的以为自己就是那苦命的宫女“绾绾”,在写到黄泉路上的时候,她鼻子一酸,心里莫名的疼的厉害。
自己是喜欢上他了吗?
不,一定不要。
他是前朝余孽,单单这一个身份就足以让他不知不觉死上千百次了。
还有,高傲的太皇太后怎么能容许窦家女嫁给这样身份的人?
窦绾儿茫然了.......
思虑再三之后,她还是加上了后面的这些话:
如能得祖宗神灵护佑,采下灵药,必能救郎君于鬼门关口。
待郎平安无事,若还不离不弃,妾必生死相依。
另,如妾身死不归,请葬衣冠冢,清明时节有清香三缕至妾亦心安。
附,届时小郎请勿自暴自弃,更不要伤心难过,我会在天上保佑郎君。
望郎君做一个有功于社稷之人,相信以小郎之才一定可以做到。
绾绾匆匆留笔。
窦绾儿在信的下面加上了对秦风的期许之情,她相信以秦风那么喜欢“绾绾”,他一定不会辜负这封绾绾的绝笔信里的心愿的。
她其实是有自己的私心的,
如果秦风能够步入大汉权利中枢,
如果秦风能够获得太皇太后的信任,那件事其实还是有可能会如愿的,并不是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
“希望你不是一个不求上进的人,千万不要做一个咸鱼啊!
要真是那样的话,就算是我瞎了眼看错了你。”
马车里的窦绾儿,不自觉的脸上飞起一抹红霞......
~~
~~
秦风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心如刀绞,心疼的都无法呼吸了。
这是绾绾留给自己的信,他是第一次彻底的了解了绾绾的内心想法。
她是喜欢自己的,看来自己没爱错人。
可是苍天造化弄人,此一别竟成永诀,自己再也等不到和她双宿双飞的时候了。
伤心难过之余,秦风冷静下来细细思考。
绾绾不希望自己无所事事,不希望自己躺平,她希望自己步步高升,希望自己能叱咤风云,希望自己做一个于国于民都有用的人。
好吧,既然这是你的愿望,那我就努力的完成。
我不会辜负你的一片苦心的,放心吧,绾绾,我的爱人......
~~
~~
秦风吃饭了,而且一口气喝了两碗肉粥,这个消息传来,整个秦侯府陷入了欢乐的海洋之中。
老秦人、庄户们都长出了一口气。
小郎总算是想开了,希望小郎不要消沉、痛苦下去,秦侯府离了谁都可以,就是不能没有他啊!
他的身上寄托着大家的希望,他的身上关联着两千多人的福祉,没有了小郎的加持,他们这些人算什么?
狗屁都不是。
关键是他们不想再回到从前无依无靠,缺衣少食的生活了。
虽然他们有私心,但是并不能否认他们对秦风的忠诚,利益攸关之下,他们和秦风早已经结成了命运共同体。
就在所有人都欢天喜地之际,东方朔喝的醉醺醺的一步三晃荡的出现了。
章嫂瞥了一眼,翻了个白眼,扭头就走。
史婆婆看到他,有些惧怕,这厮长的太难看了,多看一眼晚上都会做噩梦,她也一言不发的掉头就走。
葛翁冷哼一声,摸了摸腰间的马鞭子,不过最终也没有动手。小郎说了不追究,也不知道小郎看上他什么了,竟然这么惯着他、纵容他。
要不是小郎开口了,老夫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也不看看这里是哪里?岂容你撒野放肆。
葛翁紧随老婆离开,只剩下一个胖妞史香香和三个熊孩子霍去病、李敢、秦小四。
史香香口直心快,看东方朔过来,手捂着鼻子指着他道:“站住,满身的酒气,熏死个人,真讨厌。”
三个熊孩子跟史香香关系很好,自然也是帮腔。
秦小四一把从怀里掏出小刀,一边比划一边仰着小脸哼了一声道:“就是,熏死个人,真讨厌。”
东方朔知道秦小四是秦风的弟弟,他在人家家里混吃混喝的,怎么能得罪主人呢?
上一次就是因为得罪了主人,看了不该看的,被打个半死丢了出来,这一次他可不想起冲突。
可是怎么化解呢?东方朔脑子快速的思索了一下,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于是满不在乎的笑着道:“弄刀兵者,下乘也!”
果然,他这话一出,秦小四愣了一下:“那你说什么才是上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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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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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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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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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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