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小就是被葛翁带大的,而且葛翁不止一次的救过他的命,可以说两人早已经是情同亲人一般了。
秦风觉得自己有责任更有义务让他老人家的晚年生活过的幸福一些,他希望葛翁不在形单影只孤苦伶仃。
不管葛翁还能不能雄姿英,他都要把这件事情促成,最起码有个知冷知热的女人在身边照顾他也是好的。
当然丑奴也是希望葛翁早日有个女人在身边,因为那个时候葛翁就没有那么多精力满院子溜达,也不会在发现他偷懒,更不会大脚丫子伺候他了。
对此,郑二是嗤之以鼻。
“丑奴,你就是个欠揍的夯货,别看你把驭马术教给我了,我也得这么说你。
你有点飘,而且飘的厉害。
我感觉少了葛翁的管教,你都能飘到云彩眼里去。”
对于郑二的嘲讽,丑奴不屑一顾,“切,耶耶要你管?好好的铡你的草,记住要把小郎的那头大黄牛优先喂饱。”
丑奴和郑二俨然已经熟的可以相互挖苦、打屁都不会生气的地步了,用句现代词汇说的话,那就是他们两个是好基友。
他们之间可以同穿一条裤子,可以同睡一张床。
不过可不要想多,他们之间可没有别的癖好,仅限于亲密无间的朋友感情。
“你感觉还能在像之前那样命令我吗?铡草的活我是不会在干了,所以,你想偷懒是不可能了。”
丑奴眉毛一挑,“咦!看把你能的,你不铡草谁来铡?这可是小郎交给我的任务,而我可是郑重的把铡刀交到你手中的。
只要耶耶还在,你就休想撂挑子。”
“你也说了,铡草喂马、喂牛是小郎交给你的任务;而我现在也有新的使命,也是小郎交代的。”
丑奴终于不镇定了,“真的?”
“不假。”
“我还是不信,我要找小郎问个明白。”
“不用问了,我来就是牵马陪小郎外出,顺便告诉你一声的。”
丑奴嘿嘿笑了,“你小子肯定在骗我,就算是这次你陪小郎外出办事,可是回来后你不还得回到马厩?”
“不回了,我要住在庄户区了,因为小郎让我和全旭负责青壮们在农闲的时候操练事宜。”
丑奴愣住了,良久才回过神来,“什么意思,操练什么?”
“小郎说咱们的庄丁不能闲着,闲着就会出问题。人一旦吃饱了,就会想别的事情。还说饱暖思**,还说要像训练士卒似的,把他们的精力榨干。
所以,我和全旭两个人就有了新差事。”
“哦......”丑奴有些失望,显然他不想让郑二离开他的身边,他已经习惯了指使郑二铡草、喂牛、喂马。
每天要是看不到郑二的身影,不和郑二臭屁几句,他浑身都不舒服。
“汗!~操练有什么意思,哪有铡草喂马有意思。
你要是不想去,我这就找小郎说,他肯定能听我的。”
丑奴终于还是舍不得郑二。
郑二并没有接他的话,牵着两匹马慢慢的走出丑奴的视线。
丑奴知道,郑二估计再也不会回来听他吆喝了,因为他感觉郑二这货非常想去棚户区跟青壮们操练......
整整一个上午,丑奴慵懒的躺在草垛上,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望着天空发呆。
直到葛翁来找他,他都没有动。
“丑奴你个夯货,又在偷懒,草怎么一点都没动?是不是少了郑二你就不会干活了?”
丑奴依旧没动,只慵懒的说了一句:“葛翁你感觉是外面的天空好看,还是院里的天空漂亮?”
“发什么神经,那还不一样吗?方圆就这么大块的天,都是小郎的天,还不是一个球样。”
“我感觉不一样,你看天空的那片白云多像一匹骏马,跑的很快很快的哦,而且是在院子外面的天空上飘着。”
葛翁终究是没懂丑奴的话是什么意思,不耐烦的道:“你个臭小子,费什么话,老夫可不管那么多。
小郎让你给老夫准备的大婚礼物呢,赶紧给老夫拿来,你小子是不是想贪污??”
呃,丑奴一拍脑袋,该死的郑二,扰乱了耶耶的思绪,连正事儿都差点忘记了。
丑奴哧溜一下,从草垛上滑了下来,看他熟悉的样子,就知道这事儿没少干,早已经是轻车熟路了。
“嘿嘿,您老别生气,小的这就给您拿去。”
葛翁看着一脸笑的丑奴想都没想,一巴掌呼过去抽在丑奴的背上:“你个大嘴巴,到处传老夫和史婆婆的事情,老夫的老脸都丢光了。”
丑奴吃痛,不过却依旧嬉皮笑脸:“话说葛翁,你可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要不是我给你传出去这事情能到小郎的耳朵里?
你能和史婆婆有现在郎情妾意的生活?就连史婆婆都夸我传的好呢。”
葛翁老脸红起来了,额头上青筋暴跳,胸中似乎有一团火要往外喷发。
“你个该死的家伙,居然听老夫的墙根,看我不大嘴巴子抽死你......”
丑奴一看事情不对,撒丫子就跑,跑的那叫一个快,估计兔子都撵不上。
大意了,大意了,丑奴暗暗的懊恼,怎么一不留神把这事儿说秃噜嘴了。
诚然,史婆婆确实夸他了,而且是在葛翁的床上夸的,还是在昨天夜里夸的......
丑奴躲了,躲的远远的,躲在了桃园里的一颗树杈上,郁闷的吃着桃子,就连给葛翁拿礼物都是安排了妹妹去做的。
他发现葛翁真生气了,好家伙眼珠子都红了,这要是逮到他,还不真拿大马鞭子抽他?
树下已经扔了十几个桃核了,他依旧不停歇的吃着,尽管有的桃子还是青的。
不知怎么的,丑奴就是想吃东西,吃东西的时候还能分散一下注意力,否则他就会不停的幻想七百人在一起操练的画面。
娘的,那一定很壮观,郑二这小子有福了,全旭这个老秦人的女婿也有福气了,唯独他只能孤独的守着马厩,一个人铡草、喂牛、喂马。
不行,这种日子他不想在过下去了,他要换个活法,他也要跟青壮们一起操练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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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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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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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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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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