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叫章嫂的女人看了看碗里还有一大半的米饭和排骨,她也顾不上丑奴了,哦,应该说是甘平。
一个人在饥饿的情况下,什么也没有填饱肚子来的重要。
秦风很心痛,那章嫂与其说是吃饭,倒不如说是直接把饭倒进喉咙里。
让秦风很佩服的是,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把排骨脱肉的,只见她嘴巴稍加一努,就吐出一块骨头,而肉则被她和着米饭吞进肚子。
这是饿了多久了?
“章嫂您慢些吃,像这样的饭秦家小郎多的是,只要您带着族人走出来,我敢说再也饿不着了。”
甘平一手拉着妹妹甘心,一边央求章嫂。
章嫂根本就没打理他,嘴里不停的咀嚼蠕动,直到剩下的饭被她吃的精光,然后还伸出舌头把碗舔了一遍。
秦风记住了甘平用的大碗的形状和花纹,他发誓绝对不会在用这个碗。
章嫂打了一个大大的饱嗝,“让你见笑了,好久没有吃过这么可口的东西了,我都已经忘记大米饭是什么滋味了。”
甘心这个时候走上前,伸出小手拉住章嫂满是老茧的手晃动着央求:“章嫂,咱们留下来吧。”
看着甘心脏兮兮的小脸,以及那黑白分明的眸子,她一把搂过很是亲昵的爱抚。
“好,我去带人,不过,你能保证那秦家小郎愿意收留我们吗?”
甘平斩钉截铁的道:“会,他既然能不嫌弃我,就不会介意你们,我相信他。”
秦风很感动,没想到自己在他的心里的形象是这么的好。
“丑奴,你说的没错,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只要来到我的田庄,你们就是我的人,我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的。”
秦风从草丛里站了起来道。
由于他的突然出现,吓了章嫂和小女孩甘心一大跳。
特别是甘心,她很怕人,刺溜一下躲到了章嫂的身后。
可是又安耐不住好奇心,小脑袋从章嫂的腋下探了出来,观察着秦风。
甘平看到是秦风,“章嫂、小妹你们莫要害怕,他就是我说的秦家小郎,我的救命恩人。”
秦风呵呵一笑:“丑奴,哦不,我应该叫你甘平才对是吗?虽然我们接触时间不长,但是相信你也应该了解我的为人。
带上你的族人来吧,这里是我的家,也同样是你们的家,我敢保证,你们再也不用担心被猎户和官府缉拿,再也不用忍饥挨饿,再也不用担惊受怕。”
甘平倒头就拜:“小郎,我甘平代替我们全族五十八人谢谢您的收留之恩,从今往后甘平愿为小郎尽犬马之劳,我的这条贱命就是您的了。
小妹、章嫂还不快赶紧随我一起叩谢?”
终于反应过来的章嫂,拉着小女孩甘心,几乎是五体投地的跪伏在尘埃里。
“多谢秦小郎,从今以后您就是我们的主人,我们就是您的奴隶,您让我们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只要您给我们庇护,只要给我们一口饭吃。”
说到这里章嫂已泣不成声。
小女孩甘心看了看秦风,弱弱的道:“主人,我会洗衣服、会做饭,以后就由我伺候您,另外我吃的也少,很好养活的。”
秦风哑然,吃的少?刚才那满满的一大碗米饭和排骨你干下去那么多。
“好,你叫甘心是吧?以后你们再也饿不着了,所以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没必要委屈自己。”秦风微微一笑。
想着刚才香喷喷的大米饭和排骨,甘心砸吧了一下嘴,弱弱的道:“既然小郎这么说,那我就多吃一点点......另外,哥哥说的不对,现在我们全族还剩下五十七人,我和章嫂出来之前,族长爷爷饿死了。”
秦风赶紧上前把他们扶起,很是心疼的把小女孩甘心拉到自己的近前。
看着瘦弱的一股风都能刮跑的甘小妹,秦风再也控制不住,湿润了眼眶。
这个时候,甘平狠狠的抽了自己两记耳光:“都是我的错,我要是早点向小郎坦白身份,族长爷爷也不会死。”
秦风两世为人,以前只是在电视上、网络上见过饥饿的F洲难民,虽然同情,可是也仅止于此,非我族类,并没有多少感同身受。
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在华夏大地上真真切切的见识到了饥饿的同胞。
都是炎黄子孙,相煎何太急啊!
为了一个早已经逝去的王朝,这些遗老遗少们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好在是他们现在也想通了,打算走出来。
那好吧,自己的这座田庄就是他们的庇护所。
再说了,他现在也正是缺人手的时候,有了他们的加入,什么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甘平,你速速把人带来;章嫂、甘小妹随我回田庄给你们族人准备饭食。”秦风这次是以命令的口吻。
甘平擦了一把眼泪,拱手躬身大声应道:“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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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翁被秦风从被窝里拉了出来烧水,他疑惑不解的看着小郎带回来一大一小两个浑身脏兮兮的、骨瘦嶙峋的女子。
“小郎,怎么回事?”
“不要问了,先按我说的做,稍后我在给你解释。”
秦风把甘平的衣衫找来递给章嫂和甘小妹:“你们先沐浴更衣,我去给你们族人准备吃的。”
章嫂有些羞赧的道:“沐浴不着急,小郎,我来帮您。”
秦风打量了一下章嫂那脏兮兮的样子,摇摇头:“我喜欢干净,不喜欢邋遢的人。”
说完,扭头离开。
甘心忽闪着大眼睛,看着秦风离去的背影,拉着章嫂的手:“我要沐浴......”
葛翁烧好了水,帮着把木桶送进耳房就来找秦风。
厨房里此刻雾气蒸腾,大米饭已经上锅,隐隐的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小郎,怎么回事,怎么不见丑奴?”
秦风就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不过他还是留了个心眼,没敢把老秦人的秘密说出来。
不是他信不过葛翁,而是像这样的事情能够少一个人知道就少一份风险,毕竟这些老秦人的内心深处是要“反汉复秦的”。
现在虽然树倒猢狲散,但是他们毕竟头顶上的光环还在。这要是一个不慎,被官府知道了去,恐怕连他也得吃瓜落。
“作孽哟,这个该死的丑奴,怎么不早点说,老夫见了他非得踢他几脚解解恨不可。
山民可怜啊!你看那孩子和那妇人饿的皮包骨,在晚些时日恐怕非饿死不行。
当年我可是尝过饥饿的滋味,要不是老主人把我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早就成了枯骨了。”
说到动情之处,葛翁的眼圈红红的。
他擦了一把眼泪,清洗了一下双手,开始帮忙做饭。
让秦风没想到的是平时抠搜的葛翁,也有大方的时候。
只见他把大肥肉膘连带着瘦肉,切了足有十余斤,嘴里还说呢:“饿极了的人,不能吃太多的东西,多熬一些油水足的汤水先补一下才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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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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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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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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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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