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散发着健美先生气息的腱子肉,以及那八块腹肌,看的秦风都艳羡不已。这应该是长期劳作锻炼出来的。
不过,却是满身的伤痕,看起来有点让人触目惊心。
丑奴浑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块好的地方,就从这累累的伤痕来看,不知道他吃了多少苦,也不知道遭了多少罪,更不知道他是怎么撑过来的。
葛翁震撼了,“孩子,你这一身的伤疤怎么来的?”
不过说完他就后悔了,还能是怎么来的?用脚指头想也知道。
葛翁也是苦命人,当初如果不是遇到秦元太,他的命运不会比丑奴好。
“张屠户打的。”
丑奴言语很少,简练干脆。
接下来就是长久的沉默,葛翁抹着眼泪走了,他应该回房悲天悯人的哭上一鼻子,这是准的,秦风敢打包票。
“你原来的名字叫什么?”秦风率先打破尴尬。
“回主人,没有名字,丑奴很好,我喜欢这个名字。”
他肯定有自己的名字,不过出于某种目的隐瞒不说罢了。看来,他还是没有对自己彻底的放下戒备。
另外,他肯定有自己的故事,秦风认为。
可是看着惜字如金的丑奴,秦风并不打算寻根问底。
在张屠户家他被人认为是哑巴,不是没有原因的,现在他能够肯对自己开口,这就是进步,这说明他正在接受自己。
同是苦命人,谁又比谁高贵多少呢?
比起来丑奴,或许秦风更苦一些,最起码丑奴在这个世界上还有牵挂的人,要不然,他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的逃跑。
可是自己呢?
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世界,虽然占据了一个还算是说得过去的身份,但是讲真,他才是那个最孤独、最寂寞的人。
丑奴很纳闷,为什么主人突然之间就变的伤感起来了呢?
是的,秦风心头没来由的就是一阵酸楚。
在原来的世界,他有未竟的事业,有倾心牵挂的人,有父母、亲人和朋友,可是在这里呢?
孑然一身......
有人化伤感为力量,不过秦风却是化为食量。
当天晚上,秦风亲自下厨用铁锅做了几个菜,其中最硬的一道菜就是红烧肉,尽管是因为条件有限,阉割版本的。
可是配上浇了肉汤的、香喷喷的大米饭,吃起来着实别有一番滋味。
蹲在门后,大口吃着肉丁配米饭的丑奴,做梦都不敢想,他有朝一日能够吃上如此可口的、精美的饭食。
大米饭还有肉,这是神仙的日子,这种日子只有在梦里才见过。
他一度怀疑自己是在做梦,于是偷偷的使劲的掐自己的大腿。
疼,真疼,这不是梦,是真的。
丑奴大口的扒拉着浇了肉汤的米饭,脑袋都要埋进偌大的陶碗里了,此刻他的热泪大颗大颗的滚落在洁白晶莹的米粒上,吃进嘴里咸咸的......
奴隶,低贱的连基本的生命权都不能把握的奴隶,竟然吃上了大米饭,竟然吃的跟主人一样的食物,而且还是主人亲自下厨做来的。
这是上辈子烧了多大的高香,恐怕祖坟都要冒青烟了吧?
尽管他不知道祖坟在哪里,这很悲哀,但是他就是这么固执的以为。
葛翁是端着碗回库房吃的,库房的地窖里藏着五千金,这是他的命根子。
小郎把看守库房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了他,就算是老命不要也要保证小郎赚来的钱安全。
他的卧榻就在地窖入口的正上方,他认为这是很好的掩饰手段,也是最安全的方式。
现在的他可是躺在一座金山上睡觉,这种幸福的感觉简直太奇妙了。
盘腿坐在卧榻上,他大口的吃着红烧肉,艾玛,真香,怪不得小郎执意要他买来。
他敢打包票,这是他这辈子吃的最好吃的豚肉。
哪怕是在长安的时候,那个时候老主人还在世,也是没有吃过的。
另外,他敢断言,这么好吃的豚肉,恐怕老主人也是没有享用过的。
这竟然是小郎亲手做出来的,实在是匪夷所思。
不过他并没有怀疑,因为小郎自幼就是手不释卷,今天刚用从简牍中所得的无上妙法赚了十万金。
所以,小郎能够做出来前所未见的美食,这一点都不稀奇。
葛翁就是这么容易满足,身边守着小郎,肚子里有食,身上有衣,这就足够了。
秦风一口气吃了两大碗米饭,把最后一点肉汤都倒进碗里就着大葱填进了肚子里。
饭后,丑奴很是有眼色的做着善后工作,清洗碗筷、打扫卫生,他在用自己勤劳的表现,证明自己是个好奴隶,要不然真的对不起主人的这顿晚餐。
家里就两张卧榻,准确的说就一个,还是秦风睡的这个。
葛翁睡的那张是缺胳膊少腿,东拼西凑出来的。
而丑奴则睡在了马厩里,干草堆掏出一个洞,直接就钻进去了,看他熟悉的样子,秦风就知道他肯定没少干这样的事情。
只是可惜了葛翁奉献出来的衣衫了,恐怕明日又是脏兮兮的。
并非秦风苛待他,而是人各有志,不可强求。这是丑奴的习惯,勉强不来。
马厩里梁安之送的那匹驽马和大黄牛分列两厢,各自悠闲的吃着草料。
秦风叮嘱了一下丑奴,照管好牲口,就出去了。
他有些受不了草料加牲口粪便的味道,也不知道丑奴这家伙的鼻子是什么做的,他竟然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下安身。
甚至秦风都有点怀疑这货是不是有鼻炎,根本就闻不到这种复合气味。
秦风沿着院里青砖铺就的地面,溜溜达达的散步消食,晚上吃的太多了,有点消化不了的意思。
此时明月当空,繁星点点,干净的夜空深邃浩渺,连一朵云都没有,真是一个美丽的夜晚。
屋顶的茅草映入眼帘,有些碍眼,没来由的破坏了秦风欣赏星空的雅兴。
明日里一定请来匠人把房子修葺一下,还有那一百亩地也得整理出来,总不能一直荒废着吧?
可是种什么呢?这又是一个烦人的问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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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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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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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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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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