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在他要山前与朱一奇相认之时,同为乡友的周黑虎与朱鸿伍出现在朱一奇身后,对他怒目而视,这一幕使得他心中充满愧疚,不敢再向前一步。
王二担满脸茫然之色,喃喃问着对面:“我错了嚒?我就是想好好种地,娶个媳妇儿,为王家延续香火,我到底是那里错了?”
可无论他问了多少遍,对面却一丝声息全无,仿佛压根就没听到他说什么,而且朱一奇等三人的脸上还扬起了满是嘲笑的神情。
王二担本就心中憋闷,他当初一直认为鞑子凶悍,且个个有马还不止一匹,连州府的坐堂老爷和官军都拿他们没有办法,自己又能如何?
他甚至认为,朱一奇当初跟着周黑虎他们一起逃跑,肯定都被鞑子老爷给捉到杀死。
其实,在当年那次逃跑事件后,鞑子也确实抓回了数千逃跑的被掳百姓,其中有近半的人都被他们斩杀当场,以示惩处,警醒余下人等。
王二担当时还主动请求参与掩埋处理这些被杀百姓的尸体,然而这些被斩杀的人中并未见到朱一奇、周黑虎等人。
他也不知道是否应该替朱一奇等人高兴,反正,在那一刻他的心底可是很失落:“他们怎么可能跑得出去?”
“鞑子老爷可是那多的马骡,一定能追得上他们,定是在外面就给砍了脑袋。”
“唉,都不听我的话,这不全变成孤魂野鬼。”
“尤其是小奇,还是个娃儿,媳妇儿都没得,绝后了哟……对不起爹娘呀……”
“哼,你们以为自己能啦?一个个都不听我话,这可好全死绝了呗!”
王二担当时的心里就是这般想法,先是不相信他们能逃脱鞑子追击,接着就认定朱一奇他们一定是被鞑子追上斩杀了。
心念及此,王二担不由有开始心酸起来,他虽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户,平日里也从不在外惹是生非,本是与周黑虎、朱鸿伍等人毫不搭边。
可这朱一奇却不同,他是王二担的邻居,打小时候起就追在王二担身边,左一口王二哥,右一声王二哥的叫着。
而且,朱一奇自幼丧父后,日子也是越发艰难,母亲坚持不下去,也狠心将他抛弃,他随奶奶一起艰难度日,没少得王二担家里帮衬。
正是因为这样,不光是王二担将朱一奇当了亲弟弟,朱一奇心中也早已将他看做是亲哥哥。
所以,他的伤心主要是因为朱一奇,转而对周黑虎、朱鸿伍则是满满的怨恨,若非他们引诱,朱一奇定会随着自己去给鞑子老爷种地。
到了那时,就算不能大富大贵,可按鞑子老爷的话说,至少,一年到头天天饱饭是没有问题的。
若是放在以前,别看王二担也是十分硬朗的身子骨,而且单论个头的话,他虽比不了周黑虎,可也不输于朱鸿伍,但却畏之如虎。
平日,遇上了大小事情,反而都是朱一奇从中斡旋说项,才能一一化解,而朱一奇也逐渐与周黑虎等混迹在了一起。
他时常劝诫朱一奇,让他少跟周黑虎等人往来,免得将来引祸上身,可朱一奇就好似猪油蒙了心窍,好说歹说就是不行。
“那……那……那是什么?”
“唉。死了好…死了好…死了也就省心啦,免得拖累我,到了辽东地方,也得竟给我惹是生非,莫要再拖累我,也被鞑子老爷看了头去!”
这可好,现下还不是被周黑虎那个憨货拖累,小小年纪,就这么被鞑子老爷给砍死嘞,可对得起那死去的老父亲嚒?
王二担正在胡思乱想中,猛然就看到对面周黑虎捧出一个黑黑的铁疙瘩,上面还有一个线头,正“呲呲”直冒火花。
他一眼便想起昨日蒙古兵攻山后,包衣奴隶中传说的那个什么“万人敌”,据说这玩意一旦爆炸,周围数十丈皆夷为平地,人畜无生。
他不由惊慌失色,可不知对方施了啥样的魔法,自己无论如何使力都叫喊不出,而且双脚也如被灌了铅水一般,沉重无比,竟致无法抬起。
王二担满脸惶急愤怒之色,他抬起右手指向对面的朱一奇、周黑虎等人,张大嘴巴,始终发不出一丝声音。
惶急之下,王二担的额上、脸上都是豆大的汗珠。
突然,周黑虎抛出手中那个黑黑的铁疙瘩,径直朝他而来,眼见那“呲呲”冒火的线头越来越短,可自己却还是无法动弹。
“完了……这下完了……还没活够啊……媳妇儿还没娶到手啊……”
转眼间,那铁疙瘩就已飞至近前,线头也恰在此时烧到了根部,只听“砰”的一声巨响,眼前那个黑色铁疙瘩瞬间爆裂开来。
火光一片,铺面而来,却感觉不到丝毫的热量。
但爆炸所产生的震荡却无比真实,王二担直感觉犹如一阵强大的风浪袭来,竟将自己身体都激荡得腾空而起,又重重摔下。
他只觉得自己五腹六脏似乎都移了位,人也仿佛是在空中飘荡一般,这种感觉如痴如梦,只是整个身体都十分僵硬,痛楚传遍全身,嘴边也有一丝丝甜甜的感觉。
…………
猛然,一大口鲜红东西从王二担嘴里喷出,他人也瞬间清醒过来!
原来是这一段时间,随着镶白旗大军东征西战,既吃不好也睡不好的,太过乏累,刚才被温暖的阳光这么一照,竟然就睡得沉了。
而他在睡梦中,那颗万人敌爆炸的时刻,现实中,宣府军的火炮也点了火,一颗炮子正正当当的砸中他掩身的那辆盾车。
好在,他身前还有三四排人,这才没有被盾车碎裂的木屑刺中,但强烈的撞击,不止砸碎了盾车,更是将其后的人群砸散。
迷迷糊糊中,王二担先是被几人横飞撞倒,接着又被众人一顿踩踏,似乎是伤到了内脏,这才喷出一口鲜血。
不过,这口血喷出之后,他似乎感觉心胸之间畅快了许多,似乎将之前心中那些郁结都喷了出来。
王二担当初未敢逃跑,最后被编入了镶白旗中,成为旗下一名披甲兵的奴隶,似乎还是鞑子甲兵中的高级别人物,平日里颇受人尊敬。
而且这个鞑子家里土地也是真多,唯一缺点就是种地的人,也是真的少!
加上他也才八个人,就在此番出征锦州前线时,还有一个包衣奴隶,因为偷吃了主人家里的存粮,而被活活打死。
王二担还算幸运,他因为种地把式出身,颇受主人待见,再者又有这一副好身板,更是受到重用。
平时在种地之外,家宅中的事务也多有他的参与,更是经常帮主人穿、卸盔甲,还因此结识了主人宅院里的一个女奴隶。
为了自己的将来,他也是更加卖力气田间劳作,就连主人宅院里边的事,也是件件上心,既能经常看到意中人,又能博得主人欢心。
何乐而不为呢?
此番出征前,主人将他叫来身前,原本是有两个包衣阿哈随同出战,可前岁在战场上死了一个,今见王二担身子骨还算硬朗,又已经学会帮主人穿卸盔甲,便准备带他一同出征。
当时,还颇为和善的对王二担说着,如果今次能够顺利战胜明狗,回来不但封赏他们二人,更会提高他们的身份,当宅院里的管事。
正是因为主人为他划下的这个大饼太过诱人,王二担非但欣然跟随前往,更是处处急急表现,每每得到主人的夸赞。
今日,征集包衣奴隶前往填壕,因他主人的巴牙喇勇士身份,本轮不到他们这些高贵的奴隶出场,可王二担立功心切,竟挺身而出主动请战。
身为巴牙喇勇士的勒奇浑,是最为惊讶的那一个人!
他对于王二担十分爱惜,主要还是因为他种田的能力出众,自打有了王二担这个奴隶,勒奇浑家里的田地收成也是逐年增加。
然此刻,王二担已经站了出来,在众多上官跟前,他自是不能叫王二担不去,面对巴牙喇牛录章京对自己投来的赞许目光,他也是只得自豪的接受。
由此可见,汉人其实并非是不能战、不敢战。
连王二担如此胆小懦弱之人,在鞑子等级森严的苛刻环境之下,为了主人那丁点利益的许诺,都敢于主动请缨,用命来搏出一个前程。
而身居内地的汉人,一个个却如同兔子似的,无论何人都能将之捕猎,哪怕是一个街头小混混都能使之噤若寒蝉。
就像王二担,在山东临沂乡下种地之时,不也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地道农民,既怕官也怕流氓,只一心想要种好自己家里那点薄田,盼老天赏脸给个好收成,交了地租还能吃上半年饱饭。
当初被鞑子掳掠之时,那么好的机会他都不敢追随众人逃脱,可一到了辽东鞑子地盘,却被饲养得就像一只新生的老虎。
可见,鞑子能在如此苦寒之地崛起,并非全无道理。
这就如同宣府,原本大明军事重镇中的要地,物资人力可谓是何其丰厚,然到了王朝之末年,却百业凋零,人民穷困,兵无战心,无论是鞑子还是北虏都可任意肆虐,随意破关入寇。
但在张诚大刀阔斧的强力整顿之下,只区区半年时光,不也是大变了样,不但编练了两营新军,更是剿除远近各处匪贼。
其何以如此?
还不就是赏罚分明,使劳动者得其食,使不劳而获者被淘汰,或是被逼迫着劳动起来,并且集中现有的一切资源,挑拣有用的事务先办起来。
如此一来,经过时间的积累,自然会大变样!
只不过如此行事,自有其难度,若不然岂不大明处处都繁华兴盛起来,处处都是百姓安乐,兵强马壮。
若真如此,那还有鞑子什么事?
张诚之所以能在宣北成事,这其中虽然有很大的运气在里边,但张诚个人意志之坚决才是最大的主因。
正是源于张诚的坚决果敢,才有了宣北、乃至宣府的今天!
而崇祯皇帝的宠信,卢象升、陈新甲、杨嗣昌等人对张诚的赏识,甚至是提拔,直到后面的处处关照与回护。
这一切,都只是助力,而非是主因。
一个人,但凡想要成其事,个人意志永远是最为重要的第一位。
而外界的一切,不管是助力、还是阻力,其实都不是最重要的,主事之人的信念才是最重要的。
只要主事之人意志坚定,就一定能够破除一切助力,而当你展现出坚强的个人意志之后,自然也会有志同道合之人,来与你共襄盛举。
…………
王二担略有些艰难地挪动手臂,擦拭了一下自己嘴角的鲜血,只感全身无力,竟然连爬起来都觉得十分困难。
他无力地再次躺下身来,转头四望,只见周遭一片混乱,许多盾车都被明军火炮轰得粉碎,而那些侥幸而被轰击到的盾车,正缓缓向前推动。
昨日,王二担只是隐隐听说,这一片山岭上的明军可不简单,大清国的勇士连着两轮攻打,竟连头道防线都未能突破。
当时他还十分不屑,与众人声言:“哼。明狗乃豚鼠尔,待明日我家勒奇浑老爷出战,定必将这些可恶的尼堪尽数斩杀。”
周围聚着的奴隶们虽不敢反驳他,然也有许多人暗暗投来十分不屑的眼神,可更多的人则是纷纷围聚过来,十分讨好的与他攀谈。琇書網
王二担十分享受这种感觉,这种高高在上,被众人追捧的感觉真的是太美妙了。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众星捧月”吧!
曾几何时,王二担都会产生错觉,仿佛自己也像主人勒奇浑那般,身披白色盔甲,腰间悬挂着战刀,身前身后围聚众多部下,挥斥方遒。
当然,此刻的他还想不到“挥斥方遒”这个成语,但这种高人一等的感觉,他还是十分懂得的。
只是现在他已经无力在享受这种感觉,看着前面正缓缓推过第二道壕沟的盾车,心中油然而生出一股力气。
他强挺着浑身伤痛,竟然坚强地站立起来,缓缓向着盾车推进的方向走去。
王二担心中想着:“这一次是要攻进去了吧?咱也上去砍两个明狗的脑袋,说不得回去啦,主人一高兴就会把丽儿赏给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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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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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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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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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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