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织明>第一百八十一章:迈瑟的野望
  迈瑟,满洲正白旗的巴牙喇营甲喇章京,满洲那木都鲁氏,他与别的满洲鞑子一样,都是从小就习练弓猎搏杀之术。

  而只孩提时代起,他的母亲就将他用绳索绑在马背上,以求让他适合马匹的习惯,五岁开始,他就练习小弓短矢,当众驰骋,以后他一年一年的逐渐长大,也成为后金鞑子中一名出色的勇士。

  就在十八岁那年,他更是入选为巴牙喇兵,与他一样,他的两个哥哥,还有一个弟弟,也都先后成了鞑子的巴牙喇兵和马甲兵。

  满洲兴起来的早年间,在军事上几乎是无往而不利,就如眼前这种一边倒的追击战,似乎自从军以来,迈瑟也早就对此习以为常。

  战斗,就会有伤亡,虽然与大明的官军相比,后金鞑子兵或是清兵的伤亡一向很少,不过,也总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损耗。

  而只有追击战,才会是伤亡最为低微的战斗,很多时候,甚至还有出现零伤亡的可能。

  便若当年的松山之战,大明军马溃败之后,阵亡近五万余人,而后金的鞑子兵却只有误伤的八人,这种对比可是非常惊人。

  追击战,敌方在溃逃状态之下,是没有任何建制与作战意志的,他们很少有敢回头与追击骑兵拼命的勇气。

  当然,这是在你没有将他们逼到绝境的情况下,所以追击战虽然看上去简单,但也很不容易,其关键还是要把握好一個度。

  然而在这方面,迈瑟的经验可是极其丰富。

  他不时策马到溃兵们的身后,忽而刺出一枪,或是远远掷出一柄飞斧,只要让他们感觉到严重的威胁,又给他们一点逃生的希望,就能让他们哇哇大叫,用尽全身力气拼命逃窜。

  就算你包抄进入他们的阵列,只要不是将他们围死、困死,他们也很少会停下来拼命,因为你一停下来,友军就趁机跑脱了。

  逃命,不需要跑得比敌人快,而是只要跑得比友军快就行啦,这是明清双方,任何一名士兵都知晓的道理。

  而那些容易溃败的军队中,显然军士们的思想觉悟,也不可能高到愿意牺牲自己性命,而让别人逃出生天的地步。

  当然,他们也不是没有些愣头青,或是不甘心的军将,他们也会想要组织溃兵,对追来的鞑子阻击一番。

  然而这时包抄骑兵的作用就完全体现出来了!

  迈瑟率领着十几个巴牙喇兵不断的穿插包抄,他自己都已记不清楚,自己又击溃了多少想要重新汇集的明军溃兵,斩杀了多少强悍的南国勇士。

  就在刚刚,他甚至都快要包抄到溃兵的最前方,而且他还瞄上了前方奔逃的一股溃兵。

  远远看去,那队溃兵队形似乎还十分严整,好像是哪南国将官的一部分家丁,他们跑得可真是快啊。

  自己等人都是一人二马,甚至是一人三马不断换乘,竟然都还不能上他们的逃命速度!

  不过,不管如何,那颗南国将官的脑袋,自己要定了的。

  若是得了这颗南国将官的项上头颅,或许在此战之后,正白旗巴牙喇纛章京的宝座就会向自己招手。

  虽然旗中的巴牙喇章京也有好几个,而实职的位子却又只有一个,然即使先占下一个巴牙喇纛章京的名号,不也是一个念想嘛?

  只要似眼前的追击战,再多来上几次,这个念想不就变成现实了嘛!

  不过,迈瑟的心中也有一丝阴影,放眼南国各支军队,他几乎都无所畏惧,可有一南军据传当年曾参加过巨鹿之战,更在战后夜袭大营击杀武英郡王。

  而在这一次的辽东战事,更一出战便击杀了大清国两名固山额真,就连让他敬佩的睿亲王都深感忌惮,更是使当今皇帝陛下都心心念。

  “张诚?南朝宣府军马?”

  迈瑟还清晰记得,当年巨鹿的尸山血海,那是他所经历为数不多的恶战。

  那一次入侵南朝京城左近,一路劫掠,都势如破竹,却唯独在巨鹿遭到了南朝军队的激烈抵抗,当日的战车的惨烈,他至今记忆犹新。

  而自己的那两个哥哥,往日征战四方,重伤都没有受过几次,却唯独在巨鹿那处地方,在与那支南朝军队作战之时,竟然都奋战而死。

  那次征战归家,得知消息后的额娘,都快要把眼睛给哭瞎了。

  对于那支他曾经与其血战过的军队,迈瑟的心情十分复杂,有仇视和痛恨,又有一丝谨慎与尊敬,更有一些无可奈何。

  那一段时间,因两位哥哥的战亡,使他对于汉人倍加仇视,就将满腔的火气,都撒在几个看上去不是十分顺眼的汉人奴隶身上,竟将他们活活折磨至死。

  不过,其中的一个汉人奴隶在临死前所说的话,却让他竦然而惊。

  那个该死的奴隶说:“该死的鞑子,你注定不会有好下场,将来会比我死得更惨……”

  或许是受了那个奴隶的影响,迈瑟打那以后就经常做恶梦,他总是梦到自己被人千刀万剐,或是头皮被活活剥去。

  总之,每每都是受尽各种残酷的折磨后,方才痛苦的死去,每次梦醒十分,迈瑟都是一身冷汗。

  此刻,迈瑟策骑在自己高大战马之上,他左手举着自己的正白旗巴牙喇营甲喇章京大纛旗,右手则持着一杆长近九尺的虎枪。

  虎枪的枪刃长达九寸,刃上更有数道血槽,枪刃一道道棱起,使得刃身有若圭形,而迈瑟这杆虎枪枪刃上透着一股暗暗的深红颜色,不知已饱饮了多少敌人的鲜血。

  他的虎枪枪杆有近半都是枪头与杆身相套连的铁管,尤其在靠近枪刃套口处,左右还各有一段鹿角支出,下面垂着两根长长的皮条。

  这是防止虎枪枪刃刺入目标太深,抽拔不及,而使自己无法再击,反为敌人所伤,才做的设计。

  毕竟,鞑子所使用的虎枪,起初是为了搏杀猛虎而设计的,刃身如刀,枪锋非常锐利,纵使虎熊凶猛,皮骨韧厚,也能被一击刺穿。

  所以在靠近枪刃处左右各有一小段鹿角棒,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此即可伤虎,又不至于刺入过深,而使自己反为猛虎所伤。

  而满洲崛起之后,虎枪也更多的被用于沙场战阵,尤其是奴酋黄台吉当权以来,一个个虎枪营建立,鞑子中能用虎枪者,多是各旗中出众的勇士,皆是重甲与巴牙喇、葛布什贤等兵。

  除此之外,在迈瑟的马鞍上,还挂着多个的铁骨朵、飞斧之类,有若一个个小铜锤上扎满了尖刺,就象缩小版的狼牙棒一般。Χiυmъ.cοΜ

  这是专为对付敌人中的重甲与盾牌,投掷出去,所中者无不碎裂!

  由于巴牙喇兵多是作为战场突击之用,他们的敌手并非是那些普通的明国军卒,而是明国各将麾下的家丁精骑。

  所以,清国各旗中的巴牙喇兵,多有装备铁骨朵、飞斧、投枪者。

  迈瑟此时虽然是左手持旗,右手握枪,但他马术娴熟,不需双手,只凭借腰力和腿力就能很好的控制战马。

  只见他策骑在战马上,左右转动,都是十分灵活,完全没有因为不用手控制缰绳,就无法策骑转向。

  放眼迈瑟身旁的一众巴牙喇兵们,也大多如此,他们的装备,几乎都是虎枪,只有少部分人使用长柄挑刀,又或是长柄的斧锤之类。

  那些挑刀窄而弯曲,连刃带杆,也是长近七尺,若被其大力劈中,就算不至于连人带马成为两半,怕也难以活命。

  他们个个还背着巨大的步弓箭壶,其中只有相当少的一部分人才会使用马弓。

  这都是因为他们平日训练方式的缘故。

  满洲的鞑子骑兵,力量多在双脚上,因此他们更善用大弓,所以其马上骑射之能,反而不如蒙古族的骑士们。

  他们中虽然也有很多人可以左旋右折,左顾而射右,不过,大多人却还是习惯于近距离下马步战,或是下马步射杀敌。

  不知为何,迈瑟策骑看着前方那些明国溃兵,脑海中竟会闪过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

  连他自己都感到有些惊讶,暗自揣度道:“自己是不是老了,听那些族中老人讲,人老了都会多愁善感起来,可自己还不到四十岁,并不能算老啊?”

  他更是在心下寻思着:“自己是不是要再加快马速,快些追上前去,万不可让那个明国将官跑掉了?

  否则,自己离巴牙喇夀章京的宝座,可就遥遥无期啦。”

  就在这时,他猛然看到南北两个方向上,各有一队明军骑兵策马与自己交错而过,万幸的是他们似乎并未注意到自己的存在。

  策马奔腾中,迈瑟也是满腹疑惑的回头观望,只见那些明骑竟是朝着明军溃兵步卒而去,意在将他们驱赶向北面河岸边,或是南面的石门山脚下。

  见此情形,迈瑟心中一惊:“难道前面又有南朝军阵?”

  就在这时,前方猛然传来一阵如雷般的炸响连连,毕竟隔着蓟镇副将白厚仁在中间,迈瑟此刻还不知前面又有一队明军在结阵以待。

  炸响过后,就见一个个黢黑的铁疙瘩破空飞射,其中一些竟越过了前面明军溃兵,直向己方骑阵而来。

  迈瑟久经战阵,自然知道那些飞射过来的是什么东西,他急忙大喝:“变阵,小心明狗火炮,南北分散开!”

  余者巴牙喇兵和鞑子甲骑也已看到飞射过来的炮子,所幸距离尚远,就算那些炮子飞行速度极快,但鞑子们反应迅速,即可策骑分向南北两侧跑散开来,以躲避明军炮子。

  这边炮子纷纷落地,那些落在明军溃兵后面的不住向前跳跃,却未曾伤及鞑子一分一毫。

  紧接着又是一阵火铳的脆响大作起来,前方那些明军溃兵们,一个个栽落马下,原本还三四百人的溃兵骑队,只一瞬间便七零八落,所剩无几。

  迈瑟对于刚刚的火炮袭击也十分诧异,他一度以为前面奔逃的溃兵是在诱敌,正准备呼唤同伴们撤离之际,就听到一阵火铳脆响,那些明军溃兵便所剩无几。

  迈瑟不由一愣,他料想的一点没错,前方果然又是一座明国军阵,他们正在阻止溃兵冲阵,似乎还未曾发现自己的存在。

  本来就因未能擒杀那些溃兵中的明军将领而懊悔的他,此刻竟然又萌生出一个大胆到接近疯狂的想法。

  那就是借此机会,率领麾下勇士们掩杀上去,若能就此击溃前面明军大阵,岂不比擒杀一个明军溃将的功劳,要大上许多?

  即使不能一举冲溃前方明军大阵,自己领麾下众勇士们突然袭击之下,或许还能再擒杀一个明军官将,如此,才不枉自己追来这么远。

  迈瑟与分向南面的鞑子巴牙喇兵呼啸着传递信息,很快他们就又重新聚在一处,当然,这一过程中他们也并未停止前进。

  可他们才汇在一处,就见前方奔来一队明国骑士,大约三百骑上下。

  他们个个帽儿盔,红衣红甲,明显与自己刚刚追击溃兵不同的是,他们人人皆是一股杀气腾腾,眼中还不时闪过血腥冷酷的光芒。

  双方仆一见面,大家都是一愣。

  迈瑟未曾料到对面的明国军马竟然还敢冲出来,一瞬间,他也有些愣神,然见对面明骑虽盔甲器械精良,个个也是悍勇,然毕竟才只三百骑上下。

  而己方这边也有近二百的精骑,内里还有近二十的巴牙喇勇士,怎会怕区区三百个南朝骑兵?

  迈瑟十分熟练的呼喝鞑子们结阵迎战。

  他见到身旁竟然还有人要拿出骑弓,不由大怒,立刻咆哮着制止,早在刚才看到对面明骑身上的甲胄精良,就知道角弓对他们定是无用。

  对付他们这些精锐的甲骑,也只有标枪、铁骨朵等投掷武器才有用处。

  其实,就在刚刚电光石火的一刹那,迈瑟也不是没想过撤退。

  不过,己方适才追击包抄明军溃兵多时,就算有数马来回换乘,也总是会消耗战马的脚力,只是消耗的少一些罢了。

  如此,怎能与对方刚刚出战的生力军相比?

  更何况,从外表看上去,对面冲来的生力军,还是颇为精锐的,此刻自己若是转身逃跑,方才追击溃兵的那一幕,怕就要换作自己啦。

  现今之策,惟有拼死一战,搏杀出一线生机,若是能侥幸得胜,还是大功一件!

  明清双方都是饱经战阵的骑士,皆训练有素,只在一瞬间,双方军官狂吼之下,就策马组成了各自合适的战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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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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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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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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