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织明>第二十一章:有鞑子
  这是一种民壮乡勇常戴的头巾,从头裹下,盖过了耳朵,在肩膀处前方打结,类似头巾与肩巾合一,往常在南方比较常见,近几十年也陆续传到北地来了。

  此时的他就颇感寒凉,鼻头通红,手脚都有一些僵硬,唯有大口大口的灌酒,才能使身上体会到一丝温暖,连戴着四周巾的头上,都因这烈酒下肚,而泛起滴滴汗珠。

  他用力在泥泞的草地间跺着脚,话都有些说不利索,但是却引起一众家丁的共鸣,一旁的年轻人就说道:“是啊,丘爷,为啥非要披甲哩?这出哨不该轻便灵活么?”

  马振远转头看向这个年轻人,他连连的打着喷嚏,清水鼻涕都冻出来了,白花花一大片。

  他虽也喝了酒,脸上略显红润,但阵阵冷风吹来,仍使他整个人都哆哆嗦嗦的,一双手更是青紫一片。

  马振远此时的声音也有一些发颤,他说道:“钱哥儿,你也知这鞑子都有重甲,箭矢也极犀利,若出哨不披甲,遇上了这些杀才,恐怕……”

  他说着扭头看向一众人等,内心颇为有些忧虑,久在边镇,他自然是知道鞑子的彪悍凶残,此行出哨,一众人怕就凶多吉少。

  然将主爷的器重,对他又有知遇之恩,更关系到此番援锦的十几万大军安危,自己这条命也就是捡来的,就生死由天吧。m.χIùmЬ.CǒM

  年轻人名叫钱遇圣,他对此却似懂非懂,原本是辽东马户出身,只因其骑术精湛,又擅射技,更是知马性,才被选入吴三桂的家丁队中,勉强编入夜不收,今次实是他的第一次出哨。

  他此时的心情略有些紧张,也有一丝丝的兴奋,因他自己的名字,从小就被人不断的打趣调笑,但他始终坚信,他会建功立业,并且也一定会遇到命中的贵人。

  因为他的名字叫钱遇圣,这可是他爹妈特意求了人来帮他取的!

  想想那已经病亡的双亲,想想自己梦寐以求光宗耀祖来告慰二老的远景,他不由摸了摸腰间的短斧,触手一丝冰寒。

  众人歇息一会,又从战马的兜袋里取出新的酒袋与肉干,略为恢复些体力,副队头郑知泰便提议,大家到东北处山包上的一个破庙里生火烤干身上打湿的衣甲。

  马振远也知大家疲惫不堪,衣甲又全被雨水打湿,确需尽快寻一处地方烘烤干爽,不然身子也会无法承受,便就答应了。

  他们一行十八人又各自牵马出了山林,毕竟是吴大帅麾下的精锐哨骑夜不收,只稍稍歇息片刻,就已恢复了大半的元气,各人稳稳上马,握紧了缰绳。

  他们两人一列,很自然的保持着一马距离,蹄声杂沓,马蹄铁踏在略为泥泞的土地上,顺着山势就往东北方向而去。

  雨虽已停歇,但山间草地湿滑,却也不易于疾行,众人才下至山腰处,忽然郑知泰眼神凝视着原处,手一抬,一片唏律律的马鸣声,众人便止住了马蹄。

  他悄声道:“马爷,瞧见了吗?”

  马振远冷笑着答道:“瞧好了,不是鞑子正红旗,就是镶红旗的哨子。”

  他看得清楚,前方约二里外的女儿河边有一個小红点,正缓缓策骑往东北向的山坡上奔去,看那身影样子,肯定是出来哨探的鞑子兵。

  不比明军这边的小心翼翼,鞑子哨探素来大摇大摆,尤其是在松锦一带,就如同在他们自己家里一般,丝毫不加遮掩,也不更换衣甲,是什么旗的就着什么颜色的旗号衣甲,如此骄狂惯了,也可能是十几年来野外无敌带来的自信。

  看那鞑子身着红色的衣甲,几乎可以确定不是正红旗,便是镶红旗的哨探。

  众人先止住胯下战马,不使发出一丝的声响,悄悄掩身在山林间,孙东日兴奋的悄声道:“只来一个鞑子,俺们悄悄掩上去,抓他个活口,岂不是大功一件。”

  苏士高也道:“前面响山里就是那处龙王庙,这鞑子会否也是去那边避风雨歇息,一个落单的鞑子哨探,却好对付!”

  身后一众家丁都是纷纷意动,毕竟已出来四天,虽将这杏山以北大片区域探查完毕,但又哪里有捉个鞑子哨骑来得痛快!

  看着身边众人跃跃欲试的期盼神情,马振远也觉这是一个机会,若是双方人数相同,他们这一行十八人就只有远避逃命的份。

  但是此刻就只有一个鞑子,那便好对付得多了!

  他沉声说道:“那鞑子从西面正道直上响山,我们就从南两面包抄过去。不过,也得小心谨慎,鞑子虽是一人,却要防着山上的龙王庙里有他同伙。”

  他们一行人策骑缓行下山,马振远与郑知泰分别在前头和队尾,调转马头,就往前边响山南面奔去,此山西面最是平缓,而东、北两边却陡峭难行,南面虽不比东北方向那般陡峭,确是没有现成的道路。

  龙王庙更是依山势而筑,其在半腰之上,约不到四百米的高度,山中多为松柏,树木也很是高大粗壮,枝繁叶茂。

  众骑士们来到山脚下,马振远谨慎的安排布置,他让三个家丁牵着马匹在山脚处留守,并且还都套上了马嚼子,以防发出声响,惊扰了鞑子哨兵。

  余者纷纷从马鞍处取下自己的旁牌套上,然后众人又弯弓搭箭,或举铳在手,成斜扇面往两边铺开,悄悄的就朝龙王庙方向摸去。

  此刻,马振远又与郑知泰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既是在前探路,又有替弟兄们挡在前边护卫之意。

  他们身后的众家丁们又是激动,又是紧张,个个依言而为,纷纷从弓壶内取出自己的开元弓,又从箭囊内抽出重箭搭在弓上,都是白桦木的箭杆,精铁打制的狼牙利箭。

  旁牌也都已套在了左臂之上,马振远与郑知泰也将熟铜锏、铁锤别在腰间,或插在后背上,也取出自己的开元强弓,各抽一根狼牙披箭搭在弓上。

  那边,乔振秀等几人更抽出自己的三眼铳举在手里,查看着子药情况,又取出火镰子在手,以备随时打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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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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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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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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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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