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在绝望之中的卓寿,当时无望地问葛稚雅。
葛稚雅抬起下巴,示意院中道:“我看这徐州驿站的地势,很容易就能改成我家的斗火阵。我问你,你真想救那个小太监,豁出一切、一辈子无怨无悔吗?”
卓寿略一迟疑,随即重重点头,咬牙道:“我这条命是安儿救的,就算为他死了,也是一命还一命,值得!”
“那就好。”葛稚雅一扬眉,说道,“你要是真想救他,我就帮你一把。今晚我会在院中放一把火,到时候利用浓烟火光遮掩住所有人视野,你就可以趁乱带着小太监逃走了。只是逃出去之后,你们就只能做一对亡命天涯的苦命鸳鸯了。”
卓寿自然知道,登记在册的太监于押送途中失踪,肯定会遭到搜捕。本朝自太、祖以来,对户籍管理极严,他又是军户身份,军中搜查最严格,卞存安自然也不可能瞒天过海,跟着他回去生活。所以救了卞存安之后,他们两人唯一的出路,只可能是一辈子躲藏在深山老林,不见天日。
但,想到卞存安那枯瘦的身躯、气息虚弱的模样,卓寿毫不犹豫便道:“好!天下之大,我总能找到一个地方,和安儿隐姓埋名过一辈子的!”
葛稚雅嘴角一扬,说:“那就好,希望以后我们的人生,都无怨无悔。”
卓寿这才想起,这是自己的未婚妻。他迟疑着问:“你……为什么要帮我?”
“我不想嫁人,更不想嫁给你这样,心有所属的男人。”葛稚雅靠在门上,望着驿站之外高远的天空,嘴角撇了一下,似乎在嘲笑未婚夫心属的,还是个太监。
“但我也不会回葛家。我想试试去找个活儿干,一个人好好活下去,最好是王恭厂、神机营之类的地方,我喜欢火,也很擅长。”
“那不可能的。”卓寿忍不住说,“你是个女人。”
葛稚雅抬起自己的右手,盯着上面那个狰狞的伤口,冷冷地说:“是啊,我为什么是个女人?”
然而,他们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驿站的火势失控了。
在葛稚雅布置好的火阵尚未发动之前,四面八方传来了闷雷声,随即天摇地动,楚家六极雷与葛家的斗火阵相激相促,整座驿站化为火海。
住在后院的人狂奔逃窜,却没有任何人能逃出这座修罗地狱。
熊熊烈火之中,卓寿终于在满院哀呼的小太监中找到了卞存安。他拉着卞存安,顺着葛稚雅指引的方位奔去时,却看见她呆呆地站在浓烟烈火之中,盯着院中不知道在想什么。
卓寿上前推了她一把,急道:“快走,来不及了!”
她声音颤抖,问:“他们……都死了吗?”
“估计是逃不出来了,你再不把火势收一收,说不定咱们也都要死在这里!”
“我收不了,火势已经失控了,我只能竭力辟开一条通道,把你们送出去。”
虽然他们避在湿气最重的角落,但浓烟弥漫之中,葛稚雅还是被呛到了。她捂着嘴咳嗽,说的话却让卓寿无比心动:“卓寿,我……咳咳,忽然有个想法……你和卞存安不必逃了。你们不必受到官府追捕,甚至可以带着他供养父母,长相厮守。而我,也不必再当个女人了。”
卓寿扶着奄奄一息的卞存安,疑惑地看着她,不知道她在这样的烈焰之中,忽然说出这样的话,是什么意思。ωωω.χΙυΜЬ.Cǒm
“他们都死了,这世上,知道卞存安和葛稚雅的人,只有你了。”烈火照得她的脸忽明忽暗,浓烟让她的神情带上一种扭曲的怪异,只有她的眼睛,因为亢奋而亮得吓人,“所以我变成这个小太监,或者这个小太监变成我,又有谁会知道呢?”
“你疯了!”卓寿下意识脱口而出,“你怎么变成太监?”
“我自有办法。相比之下,这个小太监假扮我,可能还要你帮他多遮掩一下。”葛稚雅带着些微的癫狂,冷笑道,“太监的身份很合适,这是上天送到我面前的机会。而你们呢,我劝你不如也赌一把,顺天卫所天高皇帝远,大不了事情败露时,你们逃到大漠去不就好了,放羊放牛,逍遥自在,什么都比你们从中原腹地逃亡强!”
卓寿呼吸急促,吸进去的烟尘又似在他的喉管与肺部中灼热燃烧,让他也被葛稚雅那种狂热所传染,在这无数人哀嚎的火中,他咬一咬牙,狠狠说:“你说得对,什么都比在这里开始逃亡强!”
见他终于下定决心,葛稚雅抬起手,向他比划了一下自己的手腕:“虽然不太可能遇见那些嫌弃我的亲人了,但,最好还是做个差不多的伤痕吧,至于脸,只能说被火烧毁容了,常年戴面纱。”
说话间,火焰终于烧到了他们这个隐秘的角落。
葛稚雅快步走到坚实的围墙前,匆匆埋了几个竹管。卓寿架起虚弱无力的卞存安,焦急地问:“你这……能行吗?”
“我查看过了,只有这里是最薄弱的地方,但我携带的炸、药分量不够,需要火力烧过来才能相助……来了!”她翻身避开扑面而来的火焰,卓寿抱紧卞存安,将他的脸深埋在自己怀中,不让火焰侵袭到他。
火力猛烈冲击,伴随着隐隐雷声,她埋下的竹管齐齐爆裂,下方正被火焰烘烤的砖块顿时碎裂。
不需葛稚雅再示意,卓寿用尽全力踢踹那片被震碎的砖墙,终于听到哗啦一声,出现了一个足以容纳人通过的墙洞。
卓寿抱着卞存安,看向葛稚雅,问:“你准备怎么逃?”
“你别管,我自己会安排的。”葛稚雅说着,向着火海倒退了两步,甚至抬起手,向他和卞存安挥了挥,不无嘲讽地说道,“祝你们白头偕老,子孙满堂!”
“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葛稚雅。靖难之役中我爹与我因军功而步步擢升,但每升一级,我心里的害怕恐惧就更深一层,因为我知道……我离抛下一切与安儿去塞外放牧的可能性,也越来越远,渐至不可能了……”
二十一年前的这场大火,火焰早已被扑灭,死者也早已从人们的记忆中逐渐消退,可卓寿与卞存安惨然相望,却似那片火海一直蔓延在他们的心上,无法熄灭。
“而葛稚雅,她成了卞存安之后,确实一直隐藏得很好,直至她成为王恭厂的厂监,我才真正地佩服起这个女人来——她用了二十一年,终于站在了自己当初想要的位置之上。而且,还能如此不动声色,将自己保护得彻彻底底,没有一个人关注怀疑。”
“确实。”就连朱聿恒,也不得不承认葛稚雅的机敏绝伦。他曾多次与葛稚雅接触,却从未察觉到她是个女人,甚至,因为她刻意营造别人对她的厌弃,连探究她的念头都没有过。
而阿南看着面前这对二十多年的同命鸳鸯,有些同情地问:“对了卓大人,其实我一直想问,您和卞公公白头偕老当然可以,但是子孙满堂……这,好像不太可能吧?卓晏是谁的孩子?”
卓寿木然道:“我和安儿回顺天‘成亲’不久,就被派往边境小卫所戍守。那里不过寥寥几十个守军,要瞒过别人耳目是很简单的。我在偏远的村里花钱找了个女人,勉强让她怀上了,安儿假装怀孕,十个月后生下一个男孩。我爹娘见卓家有后,大喜过望,等晏儿稍大点二老便接回顺天亲自抚养,把他宠成了那纨绔习性……”
“阿晏挺好的,个性单纯善良,他会平平安安的。”阿南说着,看向朱聿恒,似是在期待他的回答,“你说呢?”
朱聿恒见她眼中尽是期待,便低低地“嗯”了一声。
见他居然应了,卓寿忙拉着卞存安,一起向朱聿恒磕头,说道:“多谢提督大人恩典!”
朱聿恒道:“你虽犯下大错,但这些年来对朝廷忠心耿耿,功劳赫赫,究竟如何处置,相信朝廷自有公断。也希望你能与共犯抓住机会,将功抵过,我定会请圣上善加考虑。”
一听可以立功补过,卓寿喜出望外,斩钉截铁道:“请提督大人示下,卑职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雷峰塔落成开光大典,选在六月廿八。
杭州城的百姓,提前几天沸腾了。因为在六月廿五那一天,应天都指挥使要护送夫人棺椁进入雷峰塔,让大德高僧先行念经祈福三日。
而沾了这个光,其余大户人家,若有未安葬的亲人,也是纷纷寻找门路,想要送灵位祈求入塔,沾沾佛光。
阿南上街打探消息,果然听到无数人的话题围绕着这事打转。
“哎,这位卓夫人不是全江南女子都艳羡吗?嫁过去不久公公就封了侯,丈夫步步高升不纳妾,儿子听说也进京当官了!”
“可惜啊,听说她死于冤鬼索命,死相可惨了!卓大人这般爱妻的人,自然怕她在泉下受难,因此恳求金光大师开了善门,在雷峰塔做一场大法事消厄解难。”
阿南最爱热闹,一见众人讲到这些神怪之事,当即就点了盏红豆渴水,坐在茶棚听起八卦来。
“所以说女人啊,嫁对了人就是一辈子享福。”卖茶的婆子听客人们说得热闹,一边捣红豆一边插嘴道,“这排场,啧啧,金光大师率众在雷峰塔念三天三夜的佛经超度!这别说区区恶鬼了,地藏王菩萨怕都可以成佛了!”
“别说卓夫人了,就连她父母也跟着鸡犬升天啦!”有消息灵通者,神秘兮兮地向大家宣布,“听说啊,卓夫人的父母,在流放途中双双去世,葛大始终没能找回来。卓大人一听,当即命手下将当年埋骨的山头彻底深挖了一遍,终于在土中筛出了葛夫人的耳环,找到了他们的遗骨。你说,要没有这样的好女婿,那葛家二老,不就是曝尸荒野的命么?”
众人听得这过程,个个咋舌不已:“好家伙,那二十年的荒山野尸,怨气也不小啊。”
“手下把遗骨带回来时,夫人也不幸去世了,卓大人自然将亡妻连同岳父岳母的遗骸也送进雷峰塔去了,希望佛法能消厄解难,超度他们早登西方极乐。”
又有人笑问:“卓大人这么厉害,怎么不干脆把他们三人的骨殖埋进塔里去?那才叫千秋万代啊!”
“你这嘴怎么这么损啊?雷峰塔是镇妖的,你家愿意先人被压在塔下,永世无法入土为安?”
在热闹的议论声中,阿南喝完了渴水,和朱聿恒起身离开。
“卓寿说葛稚雅就躲藏在杭州,这满城纷纷扰扰的,应该能传到她的耳中吧?”
朱聿恒确定道:“就算不可以,卓寿为了立功,也会想办法的。”
“希望他不要让我们失望。”阿南心情颇好,牵着头顶垂柳玩来玩去,“说起来,阿言你还真厉害,你是神机营提督,可卓寿也是应天都指挥使啊,又不受你的管辖。结果你一开口说话,这个怒目圆睁的将军当即就拜倒在你面前了!”
“他心里有鬼,因此怕事。”朱聿恒心口咯噔了一下,不知她是否察觉到了什么,便只以平淡的口吻答道,“而且我是天子近臣,与他这种远在南直隶的外臣不一样。”
“难怪呢,卓寿听你说,能为他在皇帝面前说说话时,他那神情顿时就不一样了,好像立马看到活路似的。”阿南笑眯眯地端详着他,拖长了声音,“所以阿言你放宽心啦,不要整天心事重重的。这案子马上就可以落幕啦,你就瞧我的吧!”
正在此时,眼前忽有一道微亮划过天际。
他们抬头倾听,一声远远的炸雷,自山外隐隐传来。
守候已久的雷电暴雨,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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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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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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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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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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