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梦想着成为军人的小马哨现在终于成为了一名骑兵。
因为他的年纪小,个头也不大,但是 骑术非常的精湛。所以骑兵团的军官,将他任命为传令兵。
田方与马春一起留在了董书同的身边做事儿。
马春主要负责政务上的事情,田方则负责军事。
当初田方带过来的特战队员大都成了东华军中的军官,后来董书恒又选调了一些军校的毕业生到秘鲁服役。
东华军能够这么快建立起来,主要就是靠复兴军的输血。他们的编制以及战术也跟复兴军差不多。
不过因为军队数量的原因,现在的东华军编制只设置到了团一级。
董书同不像自己的弟弟,什么都懂一点,什么事情都要插手。
他原本就是一个行商,虽然也读过圣贤书。但是带兵打仗、治国理政,他基本上都是一窍不通。
他就专心地搞好东华的商业以及生产,专心搞钱,然后改善手下人的生活。至于地方上的管理全部让马春负责。
马春在淮海军的时候,也受过专门的培养,什么管理过地方,小小的胡宁他还是治理的游刃有余。
只是这里的民族成分有些复杂,那些印第安人都有自己部落酋长,也有自己的生活习惯,不能单纯地总管汉人的那一套去管他们。
还好,董书同娶了一个好媳妇儿。
珠穆对于印第安人的风俗了然于胸。
不仅仅如此,珠穆还接受过新教育,对外面的世界一点也不陌生。
同时,她还是一个印第安女战神。
集合众多的光环于一身。这让珠穆在印第安人中的威望非常高。
管理印第安人的工作就交给了珠穆。
珠穆知道印第安人并不擅长管理。
所以东华的管理模式就实行双行政官制度。
在华人多的地方以华人为主,印第安人为辅。
在印第安人多的地方以印第安人为主,以华人为辅。
就这样,东华的行政管理架构就建了起来。
在行政区划上,东华采用了大区、区(农场)、乡镇、村的模式。
目前他们拥有两个大区,一个是原本的胡宁大区,还有一个就东边新开拓的河中大区。
这个河中地区的河是指埃内河和乌鲁班巴河。
河中大区就是胡宁大区东边两河之间的这一块区域。在大小上跟胡宁大区差不多。面积可以赶上复兴军的一个府。
每个大区、区、乡镇都由行政官管理行政事务,由治安官管理地方治安,由审判官负责审判纠纷。
因为东华这边地寡人少,所以也就不需要设置那么多的官员。
董书同现在是大统治,也就是最高执政官。
按照弟弟董书恒的设想,东华这边今后会建立一个华人与印第安人的联合王国,董书同和珠穆的孩子肯定将是这个王国的国王。
今后这个东华王国的国土并不局限于秘鲁这一个地方。
他们以后会联合更多的印第安人,夺回曾经属于印第安人的土地。
另外,还有民族融合的问题。今后华人和印第安人肯定要融合到一起去。
不然民族就将是这个王国今后的隐患。
这个问题已经开始慢慢解决。通婚、文化教育,语言与文字的统一,都是为了两者更好的融合在一起。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华人数量要提升上去。得益于西班牙人几百年来对印第安人的屠杀,现在印第安人的数量也还非常稀少。
复兴军那边会持续不断地输出更多的华人到南美洲。
现在的美洲,白人的后裔虽然掌握了实权,控制了大多数的土地,掌握了主要的资源。
但是白人的人口还是太少,只能算是一个少数组群。
这个人口比例跟他们掌握的权力和资源是不匹配的。
这就是他们的软肋所在,也就是说现在的西班牙裔白人对南美州的掌控,还没有到不可推翻的地步。
如果华人能够跟印第安人联合起来,未必不能将他们给赶走。
要知道现在这些西班牙移民已经没有一个强大的西班牙作为后盾了。
他们抛弃了自己的母国。同样的,他们的母国也不再强大了。
但是东华还有一个强大的后盾。
南美西班牙后裔的例子告诉我们什么时候,一个强大的母国都是非常重要的。
没有强大的母国做后盾,他们在海外建立的小国也就只能任人欺凌。
盎格鲁撒克逊人建立的几个国家后世都发展的不错。美利坚就不说了,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都不算差。
而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建立的拉丁美洲国家,最后的却沦落成为了美利坚的后花园。
这跟西班牙过早的没落也有一定的关系。
就像现在复兴军刚刚打败了西班牙人,将西班牙从太平洋给赶走了。
复兴军的就可以通过太平洋不断输送人员和物资。
要是东华真的准备取代的秘鲁,那么刘大海的舰队随时可以从海上支援。
在军事上,董书同信任依靠董书恒从国内给他派来的军官。
同时也提拔了一些印第安军官。
但是这些印第安人只适合做底层的军官。
华人没来之前,印第安人打仗还是使用那种最原始的方式。
珠穆能够成为胡宁印第安人女战神,就是因为她比那些只有肌肉的印第安人多了一个会思考的大脑。
所以,她带领胡宁部的人屡战屡胜。
最后为自己戴上了鹰羽冠,成为女战神。
田方是最早到这里的军官,同时也是级别最高的。
他现在担任东华陆军总司令。
下面的中层军官也大都是他当初的手下。
整个东华军队就是以这些人为基础慢慢壮大发展起来的。
现在他们经过了二次扩军,步兵数量已经达到了七个团,炮兵一个团,骑兵有四个团,总兵力近两万多人。
这已经是他们能够供养的极限了。
这些士兵的武器装备还大都是复兴军的船队运来了。要不然就东华这边的这些家底是建不起这样规模的军队的。
这支军队由华人和印第安人组成,其中华人数量占到了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印第安人。
几乎所有迁移过来华人都是青壮,基本上都适合成为士兵,所以华人士兵很容易选出来,这才使得军队中华人的数量占据了绝大多数。
装备上,这支军队装备了一水的前装线膛枪,还有一部分是最近刚刚运来F1953后装步枪。
这样的装备水平现在在欧洲不算什么,但是在拉美这里,在人数差不多的情况下,几乎可以吊打所有的军队。
秘鲁的正规军现在还在使用滑膛燧发枪。
这里的战斗层次一直比较低,这也限制了各个国家装备的发展。
此次东边拉蒙塔尼亚的白人挑起对东华的战争。
对于东华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情。
之前董书同他们还在为如何对外扩张势力寻找理由呢。
现在这些人相当于是送上门来了。
如果单纯地以解放印第安人为理由去对东面的庄园主势力发动进攻,很有可能就会受到所有周围的势力的围攻。
董书同将大本营建立在地势险要的胡宁湖畔也是考虑到万一哪一天那些白人庄园主联合起来,他们要是难以抵挡的时候,就退到山中去。
这次是拉蒙塔尼亚的白人庄园主势力主动去进攻他们的,他们自然是可以做出自卫反击的。
就连秘鲁政府都不好站出来拉偏架。
除非那些庄园主拿出足够的好处给秘鲁的政府。
但是现在秘鲁政府被西部的矿场主势力所控制,他们与东部的庄园主之间的关系并不好。
原因很简单,这几年矿场主依靠出口矿产、鸟粪赚的盆满钵满。
但是因为地理原因,秘鲁的粮食却是很难出口出去。
西边的秘鲁矿场主是他们的主要客户。
双方的矛盾也由此而生。庄园主们见到矿场主赚了那么多的钱,自然是想要提高农产品的价格。
但是矿场主则认为现在他们给的价格已经足够高了。
他们那么多的土地没每年才交那么一点点的税收。
整个秘鲁的税收大部分都是矿场贡献的。
凭什么还要给他们赚那么多的钱啊。
双方之间的矛盾由此产生。
庄园主采用了比较激烈的手段试图提价。比如说给西边的矿主断供。
曾经有一次,这些庄园主联合起来,让利马的粮食价格翻了一番,差点要酿成动乱。
这让西边的矿场主势力记恨在心。
东华势力崛起之后,凭借华人天生自带的种田属性。迅速替代了这些东边的庄园主,成为西部矿场主的主要粮食供应商。
因为运输的成本更低,价格上比这些东部庄园主给的合理多了。这让西边的矿主更乐意与东华合作。
他们的也乐意让那些庄园主多出来一个竞争对手。
这也是秘鲁政府能够容忍这个华人、印第安人势力发展的原因之一。
但是这相当于断了这些东部庄园主的财路。
所谓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此仇不共戴天啊!
也就是说东华跟这些东部庄园主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
他们种植的东西又不是给自己吃的。那么大的庄园,产出的东西自然是要拿出去卖的。
现在被东华这么一搅局,生意没法做下去了。
这也是这次战争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切的战争在这个时代都能够归结到利益上的冲突上。
战争是的解决矛盾,最原始野蛮,也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东华这边也早有准备。董书同与珠穆同样没有安全感。
董书同与其他的华人是流落异乡,很多的华人还是从奴工解放出来的。他们对于在矿场担任奴工的生活非常的恐惧。
这也就让他们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让他们拿起枪去保卫现在的生活简直就是义不容辞的。
珠穆与她手下的印第安人也是饱受白人的欺压。
以前印第安人之间不团结,白人经常挑起印第安人之间的争斗。然后他们再站出来拉偏架。
原本曾经属于印第安部落的肥沃土地现在都被白人给占据了。
印第安人只能够缩在贫瘠的高原上。
他们同样愿意用生命捍卫自己的生活。
所以这次为了对抗拉蒙塔尼亚联军的进攻。
东华很顺利的就完成了二次扩军。华人与印第安人的青壮都踊跃参军。
这次出征由田方带领,董书同是不会带兵打仗的。
不过他也带着妻子来到了位于前线大本营的新乡。
在这里,他与珠穆将作为战士们的后盾。
田方一共带来了四个步兵团、一个骑兵团,还有东华军唯一的一个炮兵团。
这里的平原水网密布还有很多的沼泽地以及茂密的森林,并不是很适合骑兵的展开。
之所以要带上这个骑兵团主要还是用来侦查敌情以及传递消息。
就像马哨一样,他就是骑兵团的一名小班长。他跟他的手下主要负责传令。
田方的司令部也放在新乡。不过他不准备将战场放在这边。
新乡河上已经搭建起了一座浮桥。
有一个营的士兵将这个浮桥守卫的严丝合缝。
东华军的哨船在河上巡视,防止敌人上游偷袭。
这都是东华军对这些庄园主武装的高估。
实际上,这些人根本就拿不出什么样高深的战术来。
他们还是跟对付印第安人一样,直接大部队一路平推过来。
他们觉得这些华人和印第安人还会跟以前一样。拿着短矛弓箭像他们冲来。
然后在线列步兵的齐射之下倒在前进的路上。然后他们就一路冲到这些人的村落,抢走他们的女人和财产。
但是这次他们失算了,这次迎接他们的将是一支比他们还要尖锐的军队。
这支军队继承了复兴军的作战思想。
而那支由东部庄园主临时拼凑起来拉蒙塔尼亚联军只是又庄园主的私人武装拼凑起来的。
这样一支武装也就欺负一下的丛林中的印第安人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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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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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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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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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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