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我,美漫里的歪门邪道>0110、新的馈赠
  乔治·史黛西在得知了午夜酒吧爆炸的消息的时候,愁的头发都快要掉光了。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史塔克遭受刺杀的案子还没有结案。

  纽约就又出现了爆炸案。

  还是在雷暴天气结束,人心惶惶的。

  乔治觉得自己和局长的位置没有缘分了。

  他坐在办公室里面给自己泡了一杯咖啡,惆怅的望着外面的天际。

  整个NYPD因为雷暴之后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人员全部都掏空了,大街上到处都是NYPD的人在维护治安。

  维护富人区和中产区域的治安。

  至于一些贫民窟和特定地区,就叫他们自生自灭吧。

  还未天亮,乔治也不想要自己的好属下报销在那些恶棍满地的地方。

  不错,乔治·史黛西说的就是地狱厨房这样无法无天的地方。

  那里恶棍满布,帮派遍地,是出了名的混乱地区。

  不过这一次,乔治·史黛西副局长猜错了。

  他以为混乱无比的地区,恰恰是最宁静,最安全的地区。

  因为这里有人镇压住了一切。

  一辆高级跑车之中,一双眼睛无情的盯着街面。

  街面上,到处都是鲜血。

  一群专业人员正在洗地,他们用化学试剂洗干净了地上的血液,将死掉的帮派分子抬上车,准备丢进哈德逊河。

  一个穿着黑色西服,带着白手套,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的人,带着手下正在维护治安。

  他来来去去的走,脚步如同地狱的叩门声。

  那些帮派分子听到这些声音,噤若寒蝉。

  那些本来桀骜不驯,想要趁着纽约混乱大发一笔横财的帮派分子,现在都老老实实的蹲在地上。

  不老实的,全部都躺在了冷车库里,变成了冰冷的尸体。

  就在刚才,韦斯莱先生带着一群壮汉,手持武器,将所有不听话的人都“清理干净”。

  剩下来的帮派分子,一个个都丢掉武器,反手抱头。

  他们不敢生出反抗之心。

  因为他们认识韦斯莱先生。

  所以他们知道韦斯莱先生背后的车里面坐着谁。

  他们小心翼翼的观察着那辆车,想要知道他们的命运是怎么样的。

  是被处理掉,还是侥幸或者?

  韦斯莱先生只是一个做事的工具,在这里他做不了主。

  真正可以决定他们生死的,是那辆车里面的人。

  金并。

  纽约地下世界的帝王,说一不二的地下霸主。

  这些人其实心里还有一点点的疑惑,那就是为什么金并会忽然改变手段?

  以前金并管理这里,用的方法很宽松。

  他没有那么严格。

  他对于纽约黑帮的管理,相当于包税制。

  他将权力下放给各个帮派,只要可以给他足够的利益,他是不会详细管理这些帮派之中的细则。

  这原本约定俗成的事情,在今天晚上出现了差错。

  金并在今天晚上强势征收了这里所有帮派的权力。

  听话的人活着,想要反抗的人,死!

  地狱厨房是他这一次计划的最后站点。

  做完这一切,金并的计划,就可以开始了。

  听着外面那些杂碎的哀嚎,金并坐在了宽阔的后座上闭目养神。

  这一辆豪车是他定做的,他在这后座上抽着雪茄,眼睛却已经变成了猩红的之色。

  好在他闭上眼睛,谁也看不到他眼睛的颜色。

  他喝了魔药,继承了地狱之力这件事情,除了他自己,就只有天使曼妮知道。

  天使曼妮被人“灭口”了,那就只有一个人知道金并的秘密了。

  坐在后座,金并慢慢悠悠的拿出来了一个小瓶子。

  这小瓶子里面,就是所谓的不老泉。

  他轻轻晃动了一下不老泉,听到了里面的声音。

  “可悲的虫子,想要获得永生的力量吗?

  那就来找我们吧。

  绿铃,银轮和红罐,找到我们,我们赐予你不朽的力量……”

  这是一种极其蛊惑的声音。

  要是以前,说不准金并也会动心,可是现在的金并今非昔比。

  他已经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只知道一步一步往上爬的孤儿院威尔逊。

  他是金并。

  他是纽约的地下王者,他手下有不少阴沟里面的天才。

  在那天的战斗之中,他敏锐的发现了一些可以颠覆这个世界平静表面的消息。

  他找到了这个世界的漏洞。

  他的野心之火,开始熊熊燃烧。

  在他的秘书兼职助手韦斯莱干掉了老首领,扶植了新的代理人之后,金并敲了敲自己的拐杖,示意韦斯莱上来开车。

  “去唐人街,见高夫人,我听闻她要和我合作做一些非法药品的生意。”

  听到这个计划,他的内心对于高夫人极度不屑。

  一个强大的,手下有无数死士听命的高手,竟然会想到在在纽约买卖非法药品。

  怪不得这个世界这么多年都是风平浪静的。

  就靠着这些废物,这个世界怎么会有变化。

  没有改变的世界是一潭死水。

  只有可以流动的世界,才是健康的世界。

  金并松了松自己的领带,看着窗子外面飞逝的景色,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同样的能力,给一个废物和给他金并,是会有不同的结果。

  他就像是一只老虎,一只本来被人关在了笼子里面的老虎。

  就算是有咬死人的牙口,雄壮的爪牙,也只有被束缚,被观赏的命运。

  现在,他的命运被改变了,这只老虎不但被放出了笼子,还被安插上了翅膀。

  金并从来不是一个没有野心的人。

  恰恰相反。

  金并从孤儿院到现在这一步,支撑着他的,就是野心!

  他敲打着自己的拐杖,望着外面的高楼大厦。

  他知道,总有一天,这个城市,乃至于这个国家,这个星球,都会有一个名字响起来。

  这个名字不叫金并。

  他也不会是那个连真名都不能用出来的地下皇帝。

  他要光明正大的出现在这个世界之上,他要叫自己的名字比托尼·史塔克还要著名。

  他要叫这里的人都知道一个名字。

  这个名字叫做威尔逊。

  威尔逊·菲斯克!

  ……

  天还没亮。

  赵宋盘膝坐在了道馆净室。

  他心绪很不宁静,在使用了一招驱狼吞虎之后,他满脑子都是撒旦和加百列战斗的场景。

  对于那种神灵之间的战斗,他一点都害怕。

  相反,他现在热血沸腾。

  “这就是神灵战斗的魅力吗?”

  赵宋满脑子都是空间转换,都是举手投足之间可以改变世界的伟力。

  他念了两边清心咒才冷静了下来。

  这个世界,危险极了,也有趣极了。

  它不再枯燥乏味,只有你有力量,就可以见到更多的强者。

  他不但没有被今晚的一切吓到,反而是更兴致勃勃。

  换了一身衣服,自从有了避灾术之后,洗澡就不必了。

  他换了衣服,上了通天香,嗅到了异香阵阵。

  金母元君依旧那样“贫穷困苦”,她从迷雾之中走了出来。

  赵宋一扯手臂,就将那些可怜的恶魔都拉了过来。

  金母元君见状眼前一亮。

  “有趣。”

  她一拍素手,拍一下,那些恶魔就有一个化作一缕青烟,被金母元君吸入肚子里面。

  这三十多个恶魔,不消片刻就被金母元君吃了一个一干二净。

  金母元君吃掉了这些恶魔之后,心满意足。

  “味道不错。”

  看了一眼赵宋手腕上的菩提子念珠,金母元君说道:“你越来越懂奴家的心思了。

  不过你也不容易,看看,看看,这么连你这念珠都破碎了几个。”

  她说着不容易,又开口道:“不过你给我的这些东西,我倒是十分喜欢,以后务必给奴家多找一点,也算是零嘴了。

  这一次你想要什么?

  罢了,我还是不问你了,你要的都是一些小家子气的东西。

  看的奴家都生气。

  你为我办事,我何尝亏待过你?

  我知道你想要什么,无非就是一些小术小法,这一次我不问了,就给你这个吧。”

  她一拍赵宋的脑袋,就此消失不见。

  赵宋也没有发现她是什么时候走的,他就感觉脑子里面出现了一门道法,这道法十分“蛮荒”,他有些消化不了。

  不得已,他盘膝坐下,直到第二天中午,赵宋才睁开了眼睛。

  “控物之术,御剑之法?”

  赵宋没有料到,这是这么一门道法。

  这门道法没有名字,开头讲的就是控物之术,后面讲的都是御剑之法,

  赵宋在里面横竖看了好几遍,在这些文字里面,歪歪扭扭的都写着一行大字。Χiυmъ.cοΜ

  “数学。”

  控物之术是基本之术,到了御剑之法,那就是进阶之法。

  御剑之法,随着剑的增多,也会开始增多。

  最后会成为剑阵。

  这就和他的阵法是一样的。

  所以这控物之法,教的就是“念动力”,赵宋是这么理解的,当然要说是外放神识也行。

  都差不多。

  有了这御剑之术,赵宋知道自己三万信徒要什么宝箱了。

  炼剑之法。

  不同的剑,御剑的难度不一样,赵宋现在还达不到御剑的程度,他要学习。

  先学习数学,最后才能御剑成“蝗”。

  只有学霸,才拥有改变世界的力量。

  当然,要是他既是学霸,也是秃头的话,那改变世界,是不是就更加简单了。

  赵宋从镜子里面看了一眼他的头发。

  算了,他的头发看起来还很能打,一时半会儿也不会掉完。

  赵宋专心学习。

  这控物之术,御剑之法,目前对于他好处最大的就是对于炼气化神的使用。

  他可以将这浑身的气血化作了神识。

  炼气化神的神,不止是神识一样。

  赵宋现在最需要的却也就是这一种神识,强大的神识可以叫他在颅内大规模的开始计算,对于他的阵法,有很大的裨益。

  这控物之术,御剑之法看起来很蛮荒。

  不像是经过了好几代神仙道士研究勘定过的产物。

  这玩意儿好像是有人自己琢磨出来了之后,传给了后人。

  后人里面有一个识字的,将这东西记载了下来。

  说起文学性,这控物之术,御剑之法还真的不太高明。

  这一点从境界就可以看出来。

  这控物之术的境界划分,很大自然。

  这境界划分,就如一颗大树,分为叶法,枝法,根法。

  叶法修炼到了极致,可以飞沙走石,枝法修炼到了极点,就可以搬山挪岳,根法修炼好了,就可以烹山煮海,隔空射日。

  赵宋手里穿着念珠看着这法门,拍了一下大腿。

  好东西啊好东西。

  这一趟危险没有白挨,他记得以前看电影的时候,电影里面有一个家伙叫做乌木喉,是灭霸的谋士。

  这个乌木喉长得很丑陋,可是动作很帅,施法没有前摇,伸手指头划动之间,汽车,石头到处飞舞,随心所动。

  这应该也就是所谓的叶级了吧?

  那这个往上的搬山挪岳,岂不是更加厉害?

  炼精化气,炼气化神。

  赵宋捉摸着这两个字,叫刀锋战士将德古拉大公带了过来,赵宋解开了德古拉大公的束缚,刀锋战士还没有来得及干什么,德古拉大公就解开了一切束缚,化作狼人想要咬死赵宋。

  别和德古拉大公说什么逃走,说什么化作蝙蝠。

  德古拉大公知道,可是他不愿意!

  他被当做了血袋吸收了这么多时间,承受了这么多的折磨,他现在什么都不想要,就想要复仇!

  他就想要咬死眼前的这个男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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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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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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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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