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
白鸟无奈地说道,往往真相都很难让人相信,但事实真是如此。
“现在只能祈祷他们别误入了核心范围内吧。”
“误入?他们不要深入不就行了吗?”杜赫奇道。
“没那么简单,格尔木泥沼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之所以称为泥沼,是因为它是会流动的!
所以泥沼的核心区也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唯一判断地标准就是泥沼的颜色深浅。
但在那样的环境下,很容易导致忽视泥沼的颜色导致误入其中。”
白鸟耐心地解释道。
格尔木泥沼被称为禁地并不仅仅是有去无回那么简单。
它这个核心不断变更位置的特性,在某些人眼里显得更为可怕。
但是在格尔木泥沼中出产一种能令人大幅提高精神的蜃珠。
自古人心为财帛所动。
所以格尔木泥沼的人气一直不低,毕竟只要不是陷入核心,都有存活的几率。
这就导致了附近有一群亡命之徒,号称自己是采蜃人的存在。
甚至在泥沼附近建立了简易的城市用以交易从泥沼中获取的物品。
蜃珠只是其中一种最易获得的东西。
泥沼中往往还能发现久远年代各式各样的尸骨。
有些都是没有在现世上出现过的种族。
既然有着尸骨,自然还有不被泥沼腐蚀的装备存在。
那些也是采蜃人的财富来源之一。
传闻有个运气极好的天选之子,在靠近核心区的内圈,曾发现了一件传奇物品。
靠着这件物品,他成功脱离了采蜃人的身份。
转而在雷马城做起了地皮买卖,成了一方豪强。
正是有着这样的传说存在,所以采蜃人的队伍一直在壮大。
即使有着惊人的死亡率,仍然阻挡不了人们的热情。
“也就是说伊尔兄妹如果想要成色好的蜃珠,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高价买,另一个是深入内圈?”m.χIùmЬ.CǒM
听着白鸟的讲解,杜赫总算弄明白那里是怎样鱼龙混杂的一个地方了。
只要那里固定交税,加雷尔帝国对这种三不管的存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没错,就算想在那买东西也没那么容易。
在旁边的集市中,你要是露出了财宝,可能当场买了东西之后,转头又被人抢了回去。
特别是碰到那种外国的旅人,他们更是肆无忌惮。
若只是夺财还好,重点是那些亡命徒,可是连命都会将你夺去。
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这具尸骨是献祭给泥沼的。
因为他们从泥沼中捞出的尸骨是要命还回去的,当他们用旅人的命献祭时,就可以保他们下次无忧。
这些都是当初我的地理老师所教,基本不会有偏差。”
白鸟一口气说完,掏出不知道何时从酒席上顺的朗姆酒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
杜赫听完后,陷入了沉思。
按白鸟所说,昨天前往格尔木泥沼的两人简直是凶多吉少。
除非两人有着过人的武力。
不然很难在那个都是暴徒的地方生存下来。
就是他们这一行人,要不是有个短暂圣阶奎因的存在。
恐怕也要被那些人给生吞活剥了吧。
都是些朝不保夕的人,就算白鸟在危急之时亮出皇子身份也不会让他们有所犹豫。
活着的才叫皇子,死了的只是无名氏。
“我觉得他们,不至于傻到亲自进泥沼找蜃珠吧?这种凭运气的东西,可真是再赌命啊。”
白鸟翻了个白眼:“天知道!”
……
当日下午,杜赫一行人匆匆来到格尔木沼泽边缘。
发现这里此刻异常‘热闹’。
所谓的热闹是指这里此时正发生着打斗。
到处是鸡飞狗跳,人仰马翻的场景。
造成这一切的正是杜赫他们想要寻找的伊尔家族传人。
一个银发紫眸,足有一米七的平胸妹子拿着一把足有她人高的大剑。
在人群里面杀了个七进七出。
旁边则是那个黑发血瞳的家伙,穿着一袭黑衣,手插在裤兜之中。
杀人仅凭双眼。
侧面的杜赫依稀能看到他那双奇异的血瞳之中有无数咒语闪过。
接着快速结出一个法阵,瞬间,被他目之所视之人就全身火焰燃烧。
附近的人竟没有两人的一合之敌。
或许有,但是能敌过两人之人都选择了冷眼旁观。
在这种地方,人命是最不值钱的。
集市中的人死了反而是件好事,这意味着他们剩下来的东西就是无主的了。
到时候,谁拳头大,这些东西就是谁的了。
与其和实力差不多的人硬碰硬,不如留着力气捡漏。
这里的人就是那么的现实。
不过事无绝对,要是能轻松镇压兄妹俩或是本身脑子就有病的话,那还是会选择出手。
就比如现在,一个全身湿漉漉的,一看就是刚从泥沼中回来的家伙就属于半个前者,整个后者。
他看见两人,顿时双眼冒光,身上不停有白烟冒起。
将湿湿的泥浆全给蒸发成泥块粘在他身上。
“哈哈哈,好久没碰见来这里闹事的人了啊,我的骨头都有点松了。
喂!你们!一起来杀我吧!我叫霍格,现在想死!”
周围人看见疯狂霍格的身影,都小心翼翼地后退一步,将围观的圈子进一步扩大。
眼前这人可是以疯狂著称的家伙,他来这里,不为别的,就为寻求生死之间的刺激。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无畏的精神,导致泥沼感受到了这种心态。
他一次都没看见过核心圈!一次都没有!
所以之后他下水的时候,经常有人跟着一起去。
但是霍格他,很疯,这里的疯指的是脑子。
那一次,他将所有的尾随者都手撕了,是的,用手一块一块的将他们给撕碎。
最后统统喂给了泥沼巨鳄。
那天,那片泥沼区的泥沼都被鲜血给染成了暗红色。
从此以后,人们就知道了,他很疯,也很狂,狂到想去核心区。
所以人们将他叫做疯狂的霍格!
人们的害怕也是一种另类的尊敬。
从侧面证明了他很强!至少在他来这的半年来,他从未挨过毒打就可以看出来。
现在,疯狂的霍格对着这两个外来者发起了挑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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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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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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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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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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