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小妖精,别气了[哪吒封神]>第14章 金钗
  说来这是敖庚第一次离开东海。

  一出东海,她便被明晃晃的太阳晃晕了眼,这也太亮了吧。

  长年生活在不见天日的海底,她的皮肤像海里的珍珠一样,泛着透明的冷白。如今这白嫩嫩的爪子挡在脸上,敖庚感觉她要在日头下变成一只烤龙。

  阳光晒在身上,好舒服啊,暖洋洋的。她眯着眼,静静感受阳光。

  哪吒回过头就看到她这副陶醉的蠢样子,要不是她实在貌美,这喜欢阳光的行径真叫人没眼看。

  嫌她慢,哪吒一把握住她的手腕,踩着风火轮就上了天。敖庚被他拽飞在空里,被风吹得睁不开眼,又怕他一松手,把自己活活摔死,心跳得飞快。

  不一会儿便到了陈塘关,进了关门,哪吒便带着敖庚直接奔早市去。

  殷商六百年王朝,市集已经发展得很有一定的规模。在陈塘关这样雄踞一方的重镇里,市集上聚集了附近十里八乡的新鲜玩意儿。

  酒楼里是士族高门最讲究的吃食,布坊里是朝歌时下最流行的花样。那香气袭人的是酒肆,暗香盈袖的是脂粉铺,霹雳乓啷的是兵器店,还有沿街叫卖的小吃,花样儿的玩具摆件,应有尽有。

  敖庚未见过这么多人,吵吵闹闹的,小孩追逐着从身边跑过去,贩夫走卒忙活着生计,笼屉一掀,刚出锅的花糕热气腾腾。

  她吸鼻子了。

  真的是一只馋到不行的龙。

  哪吒:求我,求我就给你买。

  敖庚:眼里并没有哪吒这个人,满心满眼都是花糕。

  咽了一口口水,要是三哥哥在就好了,要是三哥哥在,就会把这条街都给她买下来。

  糖葫芦!

  红色的果子用竹签子串成一串,上面裹着一层晶莹剔透的糖霜。敖庚又咽了一口口水,那是糖葫芦!三哥哥经常带给她吃,小时候她两只手捧着一个球,可以舔很久。

  外面是甜甜的,里面是酸酸的。

  她舔完糖霜,被里面的山楂酸到,小脸皱巴巴的,大大的眼睛满是疑惑,三哥哥笑得前仰后合,喂了她几滴蜜露,才让她止住了眼泪。

  没人疼她了,好想杀了哪吒,让他还我哥哥的命。

  哪吒:她瞪我干什么???这丫头是欠打了。

  哪吒没拘着她,也没说去哪里,她就专往人多的地方走,尤其是女孩多的地方,只盼着往人堆里一钻,哪吒就认不出她了。

  走进了一家珠宝行,敖庚捡着首饰架上的玩意儿看。

  他们一进店,那些小姐们就用扇子挡着脸窃窃私语,发出低低的悦耳的笑声。敖庚知道她们在偷瞄哪吒,敖庚心里大大的翻白眼,看着是一表人才,其实贼心烂肺,坏到骨子里了。谁嫁给他那就是倒了十八辈子血霉,全族三百八十四人都得叫他杀了。

  “这是朝歌最新兴的样式,和苏王后戴的是一样。”店家迎上来,热络地同她介绍。

  敖庚仔细打量手里的簪子,这个够不够尖,能不能戳死哪吒。

  “公子,这簪子特别适合夫人,您一定要给夫人试试。”

  夫人?哪吒居高临下打量眼前这个小矮子,看不出来这是个小奴隶吗?

  小矮子偷偷藏了一只簪子到袖子里,她用的是指尖刀,手指最是灵活,这种小偷小摸的把戏,平日里用来捉弄哥哥,把他身上的玉佩璎珞一些小玩意顺走,准叫他发觉不了,怎么找也找不着。

  小偷小摸,自然逃不过哪吒的眼睛。

  敖庚转身便要走,被哪吒捏着手腕把袖子里的簪子抖了出来,落在他手里。

  捉贼拿脏,敖庚被抓了个人赃并获,当即脸就红了。

  完蛋了。丢人现眼是一回事,被哪吒抓住由头惩戒她,那就糟糕透了。敖庚低了头,哪吒定要当场数落她斥责她,叫她当众出丑下不来台,说不准还要动手打她,让她跪下道歉。

  哪吒瞧着她低着头,露出一段雪白的脖颈,碎发柔软地被风拂过,很想在那脖颈上揉一把,把这小偷抱回家去好好惩治一番。

  哪吒的手碰到了她的脖颈,敖庚缩了缩脖子,发髻上被插进一只簪子,她抬手去摸,被哪吒拉住。

  “夫人戴这簪子可真是美若天仙,公子好眼光。”

  铜镜里映出她姣好的容颜,簪子上的流苏垂在耳畔,顾盼生辉。她粉黛未施,素着一张脸,却比店里那些精心打扮的富家小姐要美上很多,店家心里暗暗道,从未见过如此绝色的女子,不知道是哪家的千金。

  店家是祖传的金器匠人,虽说没有真正见过达官贵人,却也知道一些官家的密辛。当今苏王后凤仪万千,大王后宫里还有几位天仙似的美人,可大王远在朝歌,这位公子的岁数瞧着也对不上。

  店家大概盘算了一番,按年纪来说,有几位公子是可能的,可陈塘关里,就只有李家那一位了。传说中的李家三公子战无不胜,是位相貌极好的少年。他听内人提过,不少官家小姐心仪那位三公子,可三公子身边却从未听闻什么红颜知己。

  听说还有托了媒人上门说亲的,也被打发了出来。

  怪不得,若是有这么一位美人在侧,任是什么公主小姐,也不会动心了。

  店家心里简直乐开花了,李府是什么门第,李家三公子又是什么身份,若是能得这位小美人几分青眼,他们家的生意岂不是又上几个台阶?而且不近女色的李家三公子携美出游,还给小美人一掷千金,这么劲爆的消息,他已经忍不住要和内人分享了!

  店家收着钱,把她夸得天花乱坠。

  敖庚摸了摸后脖颈,好烫,她耳朵全红了。

  哪吒是故意的,他绝对是故意的。

  她刚才吓得要死,没想到就这么简简单单揭过去了,哪吒不仅买了单,还给她亲手戴上。

  她一时低了头走神,自从她被挑断了一只脚筋,哪吒似乎就没有对她动过手了。

  敖庚被人夸赞,心下也免不了欢喜。以前三哥哥总是说她长了一张祸国殃民的脸,却从未听得旁人说过。可一想到三哥哥,敖庚便打心眼里看不起自己:她哪有什么脸面高兴,可真是丢尽了敖家的脸。

  哪吒没有打她,她便要感恩戴德了吗?

  她以前又何曾被人打过,什么时候被人掐着脖子跪在地上,被人拖着走,被人按着侵犯,她应该杀了他,用这簪子在他身上戳出一万个洞,叫他变成个莲藕人。

  哪吒低下头,用一个极其暧昧的姿势,在她耳边道:“再偷东西,就把你手筋挑了。”

  敖庚的耳朵又白了下来,被奴役得久了,她竟然开始对施暴者怀有感激,她真的是疯了。

  哪吒拉了她的手出去,她听到了几声婉转的叹气,她心里觉得可笑,哪吒把她的手扣在手心里:“手指这么灵活,嗯?”

  敖庚低着头一言不发,耳朵又红了起来,她知道哪吒在说什么。

  “做正经事的时候,怎么就不知轻重了。”哪吒轻轻捏了捏她的食指指根,敖庚怕他当真捏断她的指骨,想抽回手来,哪吒用了点力,她顿时不敢再反抗,指尖微抖,老老实实被他握在手里。

  哪吒在她纤细的手指上摩挲着,牵着她往前走:“想什么呢?”

  “为什么是苏王后,我记得哥哥说,是姜王后。”敖庚岔开了话题。

  “朝歌的事少打听。”

  敖庚以为苏王后只是店家随口提了一句,和自己毫无关系的,远在天边的人。却不知道这位苏王后日后凭一己之力,加速了商王朝的灭亡。

  所谓草灰蛇线,绵延千里。王后的更迭,意味着权力的变化,未来那场死伤惨重的战争中,哪吒的名字被写入《封神榜》,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是非功过,后人评说。

  当下,哪吒带着她捡了一个摊子坐下,叫了朝食。商代日食两餐,朝食和餔食,都是正餐。

  “三公子请了。”店家倒是认识哪吒,亲捧了一个“甗”上来,敖庚没见过这个,盯着看。

  店家也是会察言观色,瞧着哪吒的意思,给敖庚解释道:“这是甗(yan,三声),下面盛水,上面放吃食,底下架火,水沸之后,便可将上面的吃食烹熟。烹海物最是鲜美。”

  这人今天是来带我吃断头饭的?或者说,他打算把我煮了吃?

  不一会儿,满满一甗的海鲜香味四溢,敖庚顾不上想东想西,伸出了爪子。

  早死早超生,鱼虾贝壳是她最爱,她敖庚绝对不和好吃的过不去。

  也太好吃了吧,这样被蒸熟的虾蟹好新鲜,敖庚掰开一只母蟹,黄澄澄的蟹黄饱满地挤在一起,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做法。一口吮吸,大快朵颐。www.xiumb.com

  天哪好吃的跺脚。

  敖庚足足吃了十几盘,把朝食吃成餔食,直到傍晚,才心满意足的抹嘴。中途她还瞧上了哪吒那盘酱狗肉,可是实在吃不惯那陆上走兽,取了一块只咬了一口,勉强下咽,其余便丢回了盘子。丢完了还在心里想,哪吒这狗贼,自相残杀,连自己兄弟都吃,我呸。

  但凡哪吒会读心术,敖庚十个脑袋也不够他杀的。

  敖庚风卷残云,狂吃海喝,拿着吃最后一顿饱饭的态度,将一众食客惊得频频侧目。她还喝了酒,店家说,温过的黄酒和海物最配。果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哪吒瞧着她,不经意把她咬过一口的酱狗肉也吃了,甫一入口便尝到了她的甜味,日日品尝过无数次的味道。哪吒脸上什么神色都没有,淡定下咽,吃了她那么多回,也不差这一回。

  直到周围的桌子换了几番人,敖庚才结束了她漫长的一餐。

  她今天胃口倒是好,多吃点也好,一来,能吃能喝,长点肉,抱起来也更趁手,二来哪吒没想好接下来带她去哪儿。

  今日仲秋,哪吒自来不赴家宴,便出来遛遛龙。哪吒第一次遛龙,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见过人遛马,就是吃饱喝足带出去骑两圈。

  哪吒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色有一点点不大对。

  他果然是色令智昏,被这妖孽迷了心窍吗。

  敖庚看哪吒的脸色:怎么,断头饭吃多了,心疼了?

  反正我是没钱结账。

  于是她非常坦然地在桌子下踹了哪吒一脚:“结账。”这一脚还没落到实处,便被他一把抓住,捏在手里。他的手很大,手指有力,敖庚觉得自己的脚筋可能要被他再捏断一次,疼得脸都变形了。

  直到他们走到河边,敖庚也不明白李哪吒突然的发的什么脾气。简直是喜怒无常,丧心病狂。敖庚觉得自己就像那个肥遗,遇上了她二哥哥,太惨了,真的太惨了。

  敖庚有想过逃跑,李哪吒走前面,她走后面,她如果假装落后几步···

  下一瞬混天绫缠在了她的手腕上。

  “跟紧了,敢跑把你另一只脚筋也挑了。”

  用混天绫拉着她,好像顺畅了不少,对,遛龙遛马都是一样的,牵着缰绳,马儿乖乖的跟在身边。

  敖庚低头看着这红绸子缠在自己的手腕上,另一端被他牵在手里,心里霎时有些触动。当初哥哥说起自己的婚事时,她似乎幻想过这样的场景。她穿着大红色的嫁衣,蒙着红盖头,走在金线织就的毯子上,手上牵着一段红色的喜绸。那端连着她的如意郎君,日后她便要依附于那人,与他同生共死,同气连枝,不离不弃。

  如今,果真这样一段红绸缠着,她是国破家亡的阶下囚,那端是她的仇人,是灭了她满门的刽子手,她要杀掉那个人,与他你死我活,不共戴天。

  命运啊,可真是讽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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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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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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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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