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上任十五年,他对这份工作的热爱所有人都有目共睹。他从来不利用自己的权力去谋取任何的福利,也没有用权力去对别人指手画脚。他安分守己、兢兢业业。就连女儿考不上重点高中,他都为此去做过什么“理所当然”的事,让她像个普通人一样读书。
哪怕在很多人看来,从县城平级调到同乐镇是一种变相降职。是让他远离权力中心,他都没有过任何怨言,似乎身在何处都不影响他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他不像廖工兵那种,去到基层更多的像是在累积资历和镀金,他是凭着本事一步一步走到现在的。xǐυmь.℃òm
这样的男人,本应该是出现在小说里的男主角,不是坐拥后宫无数铁杆成针。就是一路平步青云直到俯视天下。哪怕他拥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小缺点也是瑕不掩瑜。
可惜他偏偏惹上的是让男人嫉妒、让女人痛恨的事。根植于国人血液里的礼仪注定了这种事是不可原谅的。
曾几何时,他戴营也曾经对着自己的内心和国旗发誓,他要两袖清风、一心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他的书房至今还挂着八个字。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他忠于自己的良知,恪守自己的内心。别人收礼他不收,别人送礼他不送。别人天天饭局他回家,别人利用职务给儿女谋求资源他不做。每当女儿用一种幽怨又敬畏的目光看着他,他的内心总是交织着一种愧疚而又自豪的复杂情绪。
“老杨他家的女儿整天花枝招展的,还有老路他家儿子,家里的玩具数都数不清,你再看看咱这,还有咱女儿,你就不能给家里捎点东西么。”
隔三差五,老婆总要在他耳边吹一阵风。
“不行!”
他总是断然拒绝自己的老婆。
然后一个人跑去书房抽闷烟,对着墙壁上的八个字出神。
慢慢地,戴营发现自己和家里人的话越来越少,女儿看自己的眼神也带上了几分陌生。他想找找话题,却发现除了柴米油盐他根本不知道说什么。
说工作?他老婆是个体户。根本不知道什么职场的勾心斗角、笑里藏刀。她只会嘱咐自己的丈夫好好工作,要为老百姓干实事,除了这些就是家长里短。
找女儿,可长大的女儿再也不像小时候那种总是缠着他的脖子撒娇了,每次吃完饭,总是默默回自己的卧室写作业,好几次戴营敲门进去想和女儿聊一聊。女儿似乎也做好了敞开心扉的准备,可聊着聊着就安静了。
戴营有些悲哀的发现,随着自己接触的人越来越多,学习的东西越来越多,他的见识和行为举止开始和家人隔离开来,他依然热爱自己的家庭,但在语言和行为上的共同点已经越来越少了。
他的家人没变,是他戴营变了,变得“高大上”起来。他每天依旧忙得头破血流,只是身体的充实弥补不了越来越荒芜的精神世界。
于是命运安排他遇见了她。
一个24岁的漂亮女孩子,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的硕士生。一个独立自主、充满新时代女性魅力的姑娘。
第一次见面,第一次交谈,就让戴营有一种幻如隔世的感觉,似乎他曾经在某一世见过这个女孩子,今生的见面只不过是当初的一个约定,所以他才有一种灵魂活升华的感觉。
一次偶然的见面,就让戴营对这个举止谈吐都不落俗套的女孩子产生了兴趣。
如果一次相遇是命运的偶然,那么再一次相遇是不是宿命的安排?
这一次,霍南乔主动问了戴营的微信,私人微信。戴营犹豫了几秒钟,掏出了自己的手机。面对这样一个可以算得上志同道合的姑娘,谁能拒绝呢?
当做一个可以交流理想和三观的朋友,这样挺不错的。
戴营如是想着,点开了霍南乔的朋友圈。
只是事情的发展并不是戴营当初设想的那样,霍南乔没有干涉他的私生活,这让戴营放松了警惕,却不知道这正是沦陷的开始。
这是一个城府深不可测的女人,察言观色就是她的天赋,她总能在表达自己观点并引起戴营表现欲的时候适可而止,再不失时机地把话语权让给戴营,然后适当表现出足够的对戴营的崇拜之情。独立自主和小鸟依人在她身上无缝对接、变换自如。
如此学识和性格再加上长年泡在健身房和运动带上的气质和身材,这样的女人如何不教人心生欢喜?
所以霍南乔第一次开门问戴营拿钱买东西的时候,戴营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一来霍南乔的行为让他很放心,二来那只是一件两百来块钱的衣服而已,对戴营来说都不算是礼物。
只是没想到,就好像男女之间本来纯洁的友谊有了第一次同床一样,他们的关系就因为这两百来块开始变质。
霍南乔开始给戴营送东西,说这叫礼尚往来。戴营收了,一来二去,他们的关系越来越融洽。直到从不出门的戴营第一次出现在静心打扮的霍南乔面前,陪着她过生日。
烛光和红酒,香水和美人。
戴营情不自禁地陷了进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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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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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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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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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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