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胡!出来给张兄弟倒杯茶!”
楚云胡心里那个气啊,但是她哥的话能不听吗?当然不会,没办法只好提着茶壶从内屋走出来。两个碗往前面一放。
“我要做饭,自己倒,别叫我!”
咣当一声响,两个碗在张海贝和楚云平面前微微颤抖着,楚云胡当下茶壶,板着脸回到了厨房里。
“唉……我说这丫头今天是怎么了这?”
楚云平看着自己妹妹的背影一脸费解。
“没事!没事!小姑娘就是这样时不时的。”
张海贝倒是十分理解,女人嘛!变幻莫测不是血脉天赋吗?企图整理出规律就是自讨苦吃。对于这个装满了楚云胡怨念的碗他是欣然接受,给自己整了满满一碗茶。
时间临近中午,楚云胡他爸妈也从地里挑了点东西回家,一进门就看见楚云平和一个陌生人在那吞云吐雾、唾沫横飞的,不由得愣了愣。
楚云平一看父母来了,热情地拉着张海贝来到了他们面前作介绍。
一听是楚云胡的朋友,两老不由得相互对了一眼,交流了一下眼神里的信息,最后双方的疑问在彼此眼神里得到了肯定,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
就说云胡这丫头怎么谁来家里说媒都不理嘛,敢情是在这等着呢!
“那个小张啊!叫你小张不介意吧?吃饭了没?这正好丫头在做饭,一块吃。”
楚平安瞬间也变得热情起来。
“这怎么好意思呢!”
张海贝一边说着一边坐了下来。
“没事!你这也第一次来家里,没准备点啥,将就点。”
楚平安看着墙角那一堆礼物,不由得点了点头,眼神带着几分满意。
“那就不好意思了哈!”
张海贝眉开眼笑,跟一条抓到小鸡的黄鼠狼一样。楚云胡在厨房把勺子颠的噼里啪啦的响。她心里气啊!奈何父母就是吃这套,认钱不认人,有为什么办法呢?毕竟穷怕了啊!这要是在古代那里还轮到楚云胡在这倔,早嫁人了,这年纪说不定孩子都打酱油了。但看这张海贝大包小包的,和地主儿子差不多,也难怪她父母另眼相看了。
一顿饭吃下来,两老对张海贝那是越发满意,懂礼貌、家境好,年纪轻轻的自己手底下还有生意。至于自己女儿那副模样他们也见了,全当两人在闹别扭了。年轻人嘛,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何况人家小张都亲自上门了,啥事过不去呢!
张海贝混社会这么多年,各色各样的人见得多,涨的知识比两老多得多了,一看他们这表情,心里就明白万里长征已经走了一大半,再坚持坚持,他就能和楚云胡胜利会师了。
打这以后他三天两头就往楚云胡家里跑,给老人带烟带酒,带新衣服。给小孩带吃的喝的,给楚云胡带化妆品。甭管有用没有,只要他觉得有用就往车上装。
他甚至还用自己的爱车给楚云平一家拉化肥和猪饲料,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自己儿子这频繁且大范围的移动轨迹也引起了张大海的注意,借着个机会一问,才发现张海贝有了心仪的对象,再这么一问却又不高兴起来,合着自己儿子看上的就一农村姑娘,那自己辛辛苦苦大半辈子搬来县城上的意义是啥?
“不行!县城这么大,哪个姑娘你娶都行,不能娶农村的姑娘。”
张大海坚决反对,看着儿子像个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在那忙来忙去的,他心里就觉得不是滋味。
“我的事你少管!”
张海贝屁股对着张大海,扔下一句硬邦邦的话,开车离开了这里。
张大海顿时有些错愣,儿子以前很少这么跟他说话的,这是头一遭。他隐约明白,自己没变,可是世道变了,出现了一些他把握不住的变化。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三个月,春天慢慢地从大地上退去,夏天开始悄悄地来临。
张海贝还是有空就往楚云胡家里跑,而楚云胡这一家子也已经把他当成了女婿一般看待,使唤起来也越发熟手。
对此楚云胡心中着急却又无可奈何。虽然对于张海贝她已经不再像当初那样那么讨厌,可也谈不上喜欢。谁叫她一开始遇见的是吴群呢!这起点实在是太高了啊!有了吴群的珠玉在前,张海贝自然就算不得什么了。
对于楚云胡的态度,张海贝倒是无可厚非,他始终相信感情是可以培养起来的,就好像他的父母一样,他们一天恋爱都没谈过,随便一撮合就在一起了,风风雨雨几十年过来了,也没什么过不去的坎。小打小闹什么的不过是给平淡的生活增加一点回忆而已。
如此又过了三个月,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张海贝找到了自己的父亲,做出了这辈子最重要的第一个决定。m.χIùmЬ.CǒM
“我要去提亲。”
张海贝如是说。
“你想好了吗?”
张大海如是问。
自从几个月前儿子对他说了一句你别管我,张大海就好像泄了心气,对张海贝的事真的放手了很多,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儿子都28了,都怪自己这些年太忙了,忙的都忘了时间。
“想好了。”
张海贝点点头。
“那就找个日子吧。”
张大海把墙上挂着的老黄历拿了过来,翻看着上面的日子,
“三天后。”
张海贝晃了晃自己的手机,把屏幕拿给父亲看,上面明晃晃的字体刺的张大海眼疼。
“好。”
他不动声色地收起了手上的老黄历。
三天后,张海贝开着自己的车,拉着父亲踏上了去楚云胡家提亲的道路,一路上人间正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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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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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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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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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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