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自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庄,也许有名字,只是他不好意思说出来而已,整个小村庄只有七八十户人家,全挤在山脚下的一片小平地上,进出村庄只有一条路,一条沿着溪水蜿蜒的小路,这是村里几代人用汗水和鲜血还有生命铺出来的一条路。一到暴雨天,整个村子就在灰蒙蒙的风雨声中苦苦哀嚎着,腐朽的木板发出不堪负重的吱吱声,村子里的大人带着工具巡视自己的房子,一边加固一边防雨,他们还会告诉你呆在家里不要出门,更不要去河边玩,因为随时可能会被山体滑坡或者泥石流给活埋了。
这样的小村落在十万大山里很多很多。它们扎根于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演绎着属于自己的平凡岁月。
当年架设电网的工人在崇山峻岭中穿梭,他们发现了很多与世隔绝的村落。他们一边比划着和村民们交流,一边在地图上标注出他们的位置,最后帮他们驱散黑夜,送去光明。
赵山河的村庄就是在那次电网建设中发现的。村里人几乎都姓赵,只有几户外来的杂姓人家,我们姑且叫它赵家村好了,赵家村的人都是根据生肖来取名字的。比如赵山河的父辈就是猪辈,于是他们就叫大猪、二猪、三猪,一路排下去,赵山河他爹叫五猪。赵山河原本也不叫赵山河,他叫赵二十五狗,村里人都叫他二五仔。
如果不是这些外来的工人,赵山河的生活就会像他的祖祖辈辈一样,在这块土地上碌碌无为、生老病死,直到所有关于他的回忆消失在这片天空之下。
赵山河至今还记得第一次看露天电影的场景。全村的男女老少都放下手里的活,挤在那块狭窄的晒谷坪上,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面前那块幕布,所有人都像被魔鬼定住
身子一般,看着幕布演绎从未见过的世界,空气安静到可怕,只有音响设备传出的声音在山谷间久久回荡。
小时候看起来震撼无比的露天电影现在看来也就那么回事,赵山河甚至感觉土鳖无比。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在镇上生活了一两年,赵山河打心里觉得自己已经算是个城里人了,就连他的新名字都来自于古诗词中的一句,国破山河在。
赵山河有了身为城里人的优越感,每次放假回家,他都会在大家扎堆拉家常的时候高谈阔论,描绘着自己在外面的所见所闻,然后在大家崇拜或惊讶的眼神里得到满足。假期就在赵山河的吹牛下飞快流逝,直到开学到来,他才会面对一个血淋淋的事实,相比班里那些衣着光鲜的同学,他只是阿Q。
学校的饭堂很丰富,鸡鸭鱼肉每天轮着来,价钱悬殊也很大,从三毛钱到三块钱的都有,如果你肯花钱,你甚至还能开小灶,在大饭堂边上还有两个小窗口。现炒现卖,一份五块起。
赵山河从来没有吃过小饭堂,每吃到了饭点,他都假装在看书,等到大家都吃完了,他才会往食堂走,因为这样食堂阿姨很大的几率会把很多剩下的好菜给他勺一些,毕竟倒了也可惜。这样他就不用花钱买那些好菜了,少年的心是敏感而又脆弱的,自卑给他带了极端的自尊,他不愿意在同学面前丢人。
后来他认识了一个姑娘,跟他一样每天吃饭来的很晚,他们相隔着四五米远,各自默默吃完就离开,从来没有打招呼。后来他们越坐越近,赵山河总算看清了姑娘的脸,不算绝美但也不差,五官很立体,赵山河好几次想问她叫什么名字,每次姑娘还没来之前自己,他觉得勇气十足,姑娘一来,他就泄了气,直到人离开的时候又追悔莫及。
少年时代的心就是这么的容易被拨动,也许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者某些同病相怜的处境,就足以迸发出值得一生去保存的美好回忆。赵山河四处打听,历时两个月,总算知道了姑娘的名字,楚云胡。然后他开始留意楚云胡的生活起居,行为习惯,最终知道了吴群这个人。
赵山河头一次看见楚云胡愿意和一个男生面对面坐一张桌子。他也是头一次看见楚云胡把目光投射在一个男生身上那么久。嫉妒把他敏感的心捅的千疮百孔。他打心里觉得楚云胡是属于他的,因为他们都在一起吃饭了这么久,有好几次她来早了,甚至还偷偷给他留了一些扣肉,他觉得她是喜欢自己的,这个男人他怎么敢夺走自己的初恋!他的爱人!楚云胡才是和自己同一个阶级的人,只有自己才能和她走完这一辈子,吴群是必须打倒的阶级敌人。赵山河觉得自己就像独自守护爱情阵地的英雄,他雄心万丈,以为可以坚守阵地,抵挡所有人一次又一次的冲锋,却不想为之守护的阵地后方已经起火。他只好悲壮地抱起炸药包,向着那个露出胜利微笑的敌人发起了飞蛾扑火式的进攻。
后来赵山河有了很多战友,他们一边控诉着吴群的总总罪行,总总用心,他们一起策划,利用自己的身份去反抗、去现身说法。那个看起来高高在上的男人终于沉默了下来,停了下来。Χiυmъ.cοΜ
赵山河知道他们就要成功了,吴群怕了。每天看着来这里的人摇摇头选择离开,来这里的越来越少,赵山河就有一种重整山河般的豪情在胸口激荡。
他想起了几千年的那个雨夜,那个震惊了中华两千多年的呼喊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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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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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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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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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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