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拿菜去那边溪水洗一洗,”
吴群提着一个竹篮子来到了楚云胡面前并递给了他,竹篮里面是一把青菜和几个萝卜。楚云胡两眼放光的从椅子上蹦起来,满心欢喜地接过篮子,披着吴群的外套来到了溪水畔,一边哼着歌谣一边洗着青菜。这大概是她这辈子长大以来做的最开心的一次家务事了。青菜被她洗的翠绿欲滴,萝卜被她抹的白白胖胖,楚云胡仔细端详了几回,确定没什么问题了,这才提着竹篮子往回走。
“洗好了,给!”
楚云胡把竹篮递给吴群,耳朵悄悄的竖起来,似乎期待着什么,然而吴群只是点了点头,把菜篮子接了过去,一句话没说。楚云胡失望的皱了一下鼻子,伸着头往厨房里看,观察吴群这个时候在干嘛。
“要不要我帮忙啊?”
楚云胡的声音从背后传过来,吴群回头一看,楚云胡双手扒拉着厨房的门,半拉脑袋带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往他那边直瞄。ωωω.χΙυΜЬ.Cǒm
“不用了,很快就好了,你坐着等等。”
吴群挥了挥手里的锅铲。
“哦。”
半颗脑袋用了两分钟才从门的那边缩了回去。
一碟腊肉,一碟青菜加萝卜汤,就是今天午餐的全部,吴群把瓦罐打开,一股柴火煮饭特有的木香味就在草堂里蔓延开来,吴群给楚云胡和自己一人盛了一碗,然后把瓦罐放在火炉上保暖。
“不好意思,没想着你回来,所以清淡了些,不过还好量管够。你将就将就。”
吴群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到,萝卜原本是他明天的菜,这会也都提前拿来吃了。
“没事,已经很好了,我~我很喜欢!”
楚云胡内心像奔腾的黄河,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无关紧要的几个字。楚云胡有些恼怒地扒了几饭,她恨自己的软弱,明明自己喜欢的人就在眼前,还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这画面看起来就应该是一家人该有的样子,周围除了他们就再也没有了别人,可任由心快要从嘴里蹦出来了,还是没有一句想说的话跟着一块出来,只能徒劳地跟在她血液里沸腾着、流动着。直到吃完这顿饭。楚云胡才想到今天来这里的目的:她要回家了,年关要到了。她是来和吴群告别的。想到这个关卡,楚云胡突然就觉得周围的空气变得分外沉重。
“那个,吴群哥,我今天是来和你告别的,我要回家了。我~”
楚云胡越急越不知道该说什么,两只手死死地抓着背包的带子。
“好啊!我们明年见!”
吴群笑着对楚云胡挥挥手。楚云胡勉强笑了笑,也挥了挥手。带着满腔的心里话,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这里,
“吴群,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
楚云胡在竹海边上说出了刚才不敢说的话,说的很大声。她或许是希望吹过吴群身边的秋风能把这句话捎带过去罢。喊完这句话,楚云胡觉得内心平静了许多,就让这句话在这里徘徊着,代替自己陪着喜欢的人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天吧!
回到家的楚云胡,开始觉得原来熟悉无比的家这里不顺眼,那里不顺眼,一切都不顺利,说不出的烦躁。
楚云胡依然热爱着这个家庭的每一个人,只是随着见识的增长,认识也在产生着差距。尤其是在认识了吴群以后,少女浪漫的梦就充满了心里,让她忘记了时间,直到回到家,她才不得不面对一个血淋淋的事实,他家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一辈子都只是为了吃穿而挣扎,可这个卑微而又渺小的梦他们都从来没有实现过。生在这样的家庭,又哪来的资格去柔情蜜意、去诗和远方呢?一个人连饭都吃不饱,又怎么可能去想别的事!
如果没有遇见吴群,楚云胡这辈子大概就是读完高中然后回家,像他大哥楚云平一样拿起锄头,支撑着这个家庭,然后某一天突然嫁给一个男人,给另外一个家庭撑起半边天,直到皱纹慢慢从眼角扩散开来,布满全身。最后带着劳作一辈子的疼痛,结束默默无闻的一生。
是吴群把她带进了另外一片天地,点燃了她心中埋藏已久的梦想。也许她做不到像吴群那样超然物外,但至少她觉得自己有摆脱现在这个环境的决心。这个想法一出现就疯狂蔓延,再也没法扑灭。
还有一年的时间,她就要高中毕业了,她知道自己一定要好好利用这一年的时间做点什么,不单单是为了自己,也为了自己的哥哥,和这个家里的每一个人。在家里呆的时间越久,楚云胡就越深刻的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直到成为她面前需要翻过去的珠穆朗玛峰。楚云胡看了看这个家:哥哥楚云平虽然勤劳,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女孩子愿意嫁给一个还跟家里人住一块的窝囊废,爸爸老了,头发都已经半白,那双手一到冬天老皮就龟裂开来,血丝一点一点的往外渗。妈妈已经用上了拐杖,每次从凳子上起来,全身都是一阵噼里啪啦的响,而弟弟已经成为了家里的厨师,放学回家就吃力的开始喂猪、喂鸡、煮饭、炒菜。
她呢?她楚云胡又能做什么呢?只有吴群!也唯有吴群!楚云胡是没见识,但是她不傻,没有庄稼人能在景区里随便有这么一个房子,能随便生火做饭,能玩的起诗词歌赋,也没有哪个庄稼汉能有那么一双完美的手。
楚云胡义无反顾,踏上了征服珠穆朗玛峰的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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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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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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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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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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