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见人间多妩媚>第一百七十三章 独善其身
  吴群没有当成教师,他也没有去开书店,他去了程阳桥景区,找个了小桥流水的门面准备卖弄风骚。

  自己喜欢的做不成,能做的又不喜欢,既然都要当咸鱼,找个好鱼塘是理所当然之事,咸鱼也是有需求的。

  门面位居竹林深处,通体用陈年竹子搭建而成,前有溪流枕石,后得曲径通幽。颇有几分笑傲江湖里绿竹翁的感觉。初见此地,吴群就爱上了。奈何这的原主不让,任由吴群怎么说都都无动于衷。后来在某一个秋风凉爽的早晨,吴群过来这故技重施,准备软磨硬泡的时候,刚好见到这主人在对着溪水琢磨诗词,吴群忍不住出声指点,原主茅塞顿开,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发现了吴群是个懂传统文化的人,他态度立马就不一样了,两人就这么来回交流了三天,原主对吴群心悦诚服。觉得只有吴群这样的才子方配得上住在这里,于是他就把房子让给吴群了。吴群当时就傻了,合着自己用错方法了?王八只气一放就完事了?不放心的吴群问要多少钱。原主衣袖一甩,拈起茶几上的杯子。

  不差钱,就是玩儿,有空多多指教就好了。

  说罢摆摆手,端着茶杯悄然而去,在隔壁不远处的风水宝地又弄一间房子。每天来和吴群谈诗论词,情到深处,还会忘形高歌,颇有魏晋风度。后来他经常拿自己写好的诗词来和吴群讨论,慢慢地从交流变成了讨教。吴群是个爱读书的人,不说博古通今,至少在传统文学的认知上已经和任进学不分伯仲。尤爱研读唐诗,自己也创作了不少作品,遣词造句颇有几分盛唐气象,指点一下这个初通平仄行文尚是婴儿学步,笔名叫绿竹翁的中年人自是绰绰有余。待得他见吴群的书法,更是惊为天人。

  “松雪?”

  绿竹翁一直等吴群写完才靠近他的身边,打量着案上的字,有些不确定地问道。

  “恩。”

  吴群对于自己写的字也比较满意,比他以前写的好了很多,看来古人的诗人书法家等等喜欢隐居山林不是没有道理的,环境的加成很明显。

  “听溪阁。取这个名字你不介意吧?”

  吴群把字从案台上拿起来,嘴巴吹吹,前前后后打量了一番,问问身边的绿竹翁,毕竟他是这的原主,让给了吴群还分文不取。

  “当然可以,这是它的荣幸。我认识一些手艺人,不如我去帮你弄成牌匾?”

  “那就谢谢了。”

  吴群也不客气,把宣纸慢慢卷起,双手递给了绿竹翁。绿竹翁接过宣纸,告了生别就匆匆离去。

  吴群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解解渴,去溪前散步,这片竹林看上去和吴群家对面山头溪水边上的有几分相似,只不过景区里的还是和野生的有些不同,竹子种的井然有序,地面上也没有太多杂乱无章的草丛。少了几分自然狂野,多了几分人工秩序。吴群想起小时候任老师带自己去看桃花的事,于是抓起一颗竹子使劲摇了几下,预想中叶如雨下的场景没有出现,只有几片残破的枯叶旋转着从半空中慢慢落下来。给这片寂静的竹海增添了一丝动态之美。

  吴群挺想在这里抚琴一首,要是再有杨玉芳红袖添香、研墨煮茶,琴箫合奏那就更美了。这么一想,画面就在吴群的脑海里过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他发现自己不会弹琴这个现实。吴群就有了学琴的冲动,不过这个血只热了三秒里凉了下来。他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五线谱他都分不清楚。一眼看过去跟一个个高低不平的马头一样。有时候不得不说女娲是公平的,没有人是完美的。

  三天后牌匾到位,吴群又添置了一些古物件,都是从任进学书房那搬过来,拿的都是一些不太值钱的东西,还有不少仿制品。再弄点宣纸墨条、几扎线装书,这个被吴群命名为进学草堂的书店就算是正式营业了。

  没有经营方针,没有战略目标,没有规章制度,没有上六休一。吴群就是老板,也是员工。想上班他就来,想休息他就关门。有生意他就招呼一下,没有他就喝茶看风景。带朝露而来,携晚霞而去。

  在某些领域,天朝人对于年龄总是有些迷一样的执着,似乎年轻就意味着不稳重。比如医学部,你不秃个头家属都不敢给你动刀。又或艺术类,你没有特行独立的态度和与众不同的打扮,你的东西也无人问津,人们相信资历多过于才能。所以吴群开业到现在一周了,颗粒无收。他也乐得清闲,每天就坐在那看看书,感悟自然。除了送绿竹翁几幅字,还没有第二个人买过半个字。xiumb.com

  后来绿竹翁不知道从哪给吴群弄了几身古代服饰,说是防宋代读书人的衣服制作的,吴群刚开始不好意思穿着,觉得太刻意了,多少有点沐猴而冠的意思。后来在绿竹翁的反复劝说下还是穿上了。挺合身,环境一衬托,就成了从史书中走出来的佳公子。绿竹翁一看吴群穿上这么好看,忍不住也给自己整了一身,披上那会挺好看,腰一束就成了皮皮虾。有吴群珠玉在前,他郁闷半了天,不过很快就放下,他这年纪早已经不在乎这样虚头巴脑的东西了。

  这块地本来就不是什么名胜古迹,在景区地图上连个名字都没有,来旅游的人都按着旅游指南找地玩去了,两人就这么奇装异服的过了小半个月。直到有一天一个摄影爱好者来到这,拍到吴群和绿竹翁相对而坐,端茶品尝的画面,发到了论坛上,帖子的阅读量和转发量不断的攀升,一夜之间就达到近两万的阅读量。吴群开始变得小有名气起来,

  然而这一切,吴群并不清楚。他依旧每天做着他认为有意思的事,真就如同超然于世的隐者一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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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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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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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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