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世安摇头,“没有,”顿了下,他放下筷子,自嘲了一句:“以前我连养自己都费劲,怎么可能会有钱养狗。”
“那你怎么把元宝和钢镚照顾的那么好?”罗念不可置信的看着他。
“因为喜欢。”魏世安嘴角微微上扬,“以前在部队的时候看过警犬,威风凛凛的德牧,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能帮得上很多忙。那时候我就一直幻想着养狗了,所以当我发现你带回家两只狗子以后,更多的是开心。”
墨白突然打了个冷战,缓缓从地上爬起来,闻着饭菜的香味,慢悠悠的朝着厨房走来,在马上进门的时候听到魏世安说:“宁可照顾一百只狗子,也不想伺候一个墨白。”
罗念不解:“为什么?小白很好养活啊。”
魏世安冷哼一声,“那是你没看到他跟狗子抢食!”
顾骁无意间抬眸看到了门口的墨白,挑了挑眉,给罗念夹了一筷子青菜,“多吃菜。”
“魏世安!你居然说我坏话!”墨白气冲冲的跑进来,刚才小憩一会儿,他酒醒了大半了。
见墨白来了,魏世安起身去碗橱又拿了一双碗筷放在墨白常坐的地方,淡淡道:“过来吃饭。”
墨白撇撇嘴,口嫌体正直的坐下,“谁乐意吃你做的饭菜。”
魏世安抬眸,伸手就要去拿他面前的碗筷,墨白忙着拦下,但就是不肯看魏世安。
见状,罗念偷笑了一声,看热闹不怕事大的问了一句:“小白,听说你喜欢和狗子抢食?”
墨白拿着筷子的手一僵,他舔了舔唇,有点不好意思的道:“就几次……”
“卧槽!”罗念震惊了,“你居然真的干过这事儿?!狗子都没有你狗!”
顾骁也跟着笑了,他眉梢轻挑,“看不出来啊,原来你有这癖好。”
墨白羞愧的耳根子都发红,“主要就是魏世安给狗子做的饭菜太香了……那新西兰羊排,澳洲大龙虾,还有帝王蟹……”
“不是吧……”罗念看向魏世安,“你这出手未免太阔绰了,哪来的钱啊?”
那些吃的都是她一直想吃的QAQ.
还没等魏世安开口,墨白就抢先说了,“他的一个富二代战友,往他卡里面打了一千万。”
罗念点点头,“这是真阔绰!不过,他要是知道你这么养狗肯定也会心疼钱吧?”
“不会。”魏世安十分笃定的摇头,“他的爱人特别喜欢狗子,为了狗子可以不要孩子那种,以至于他爱屋及乌,对狗子的喜爱也是异于常人。”
“为了狗子不要孩子?”罗念啧了声,“这主意不错,以后我就养我那两个宝贝儿子了!”
顾骁:“……”
魏世安放下筷子,轻叹了一口气,“不过最近,他好像陷入了困惑之中。”
“什么困惑?”
“他的家族很大,只有他这么一个继承人,不生孩子这件事,好像有点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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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市中央大道。
正赶上晚高峰,高架桥上车水马龙,红绿灯交替闪烁,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带着满身的烟火气匆匆回家。
温葵坐在孟与霖的副驾驶上,百无聊赖的刷着手机,但是从她刷新的频率可以看得出来,她并没有心情看这些视频,只是在打发时间罢了。
坐在她驾驶位上的男人,孟与霖,是已经和她结婚三年的丈夫。两人从校服到婚纱的感情曾经让很多人羡慕,两人的爱情长跑中,还曾经异地过三年。她甚至还在短视频平台有一个拥有着百万粉丝的账号,粉丝们一边羡慕着两人的爱情,一边喜欢着她们俩一起养的爱宠---金刚。
金刚是只哈士奇,是一只四岁的狗子。是结婚之前温葵自己养的,那时候孟与霖在部队,不放心温葵一个人生活,就挑选了一直狗子送给温葵。结婚以后,孟与霖也很喜欢金刚,甚至答应了温葵,以后可以不要孩子,只宠着金刚一个狗子。
可时间总会冲刷一切誓言。
就在前天晚上,孟与霖提出想要一个孩子,说是因为家里面父母太想要抱孙子了。当时温葵正陪着金刚玩,看着孟与霖认真的模样,她知道,他是认真的。
“可是我们不是已经说好了不要孩子了吗?”她勉强的笑着,“结婚的时候,是你亲口答应我的……”
“当时是当时,现在是现在。”孟与霖表情认真,“现在我父母年纪都大了,他们就只有我一个孩子,他们想抱个孙子,就那么难吗?”
“可是---”
“别可是了。”孟与霖打断温葵的话,拉着她就往卧室走,温葵不用猜也知道他想干什么了,她拼命的挣扎,满脸写着不情愿。这时候,金刚跑过来了,它死死的咬住孟与霖的裤子,还发出威胁的声音,眼神紧盯着孟与霖。
那是温葵头一次看见孟与霖暴躁的表情,他一脚踢开金刚,用力的拉着自己往卧室走。可是护主心切的金刚怎么可能会允许?
最后的结果就是孟与霖被金刚咬伤,两人的感情陷入僵局。
温葵是爱孟与霖的,但是让她放弃金刚,是不可能的,权衡利弊之下,当晚她就趁着孟与霖去医院包扎的空隙,带着金刚离开了,第二天一早就给孟与霖发了离婚协议书的文档。
孟与霖可能是没想到她会这么决绝,开始软磨硬泡,说那天是气话,还说父母那边他会周旋。
终究是十年的感情了,温葵妥协了。但是两人见面以后,尴尬仍然存在,就比如现在,温葵不说话,孟与霖也不说话,车内只有短视频的音乐不停响起。
后排坐着的金刚似乎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样,委屈巴巴的窝成一团,时不时的抬头看一眼前排的‘爸爸妈妈’。
终于等到一个60秒的红绿灯,孟与霖侧眸看向浮躁的温葵,嘴角缓缓勾起,伸手握住了她的,“葵葵,对不起。”
温葵没看他,继续刷手机。
金刚抬起了头,偷偷的盯着前排的两人。
“葵葵,那天我工作上遇到了难题,又赶上我妈一边又一遍的给我打电话催促,所以我才……那样对你的。”
温葵面无表情的甩开他的手,冷声道:“你找我出来就为了说这些吗?”
孟与霖抿唇,“我想让你原谅我,原谅我那天的过失行为。”
“嗷呜~”后排的金刚突然仰头大叫,声音像是兴奋。
温葵回头看了一眼金刚面露温柔,“乖~”m.χIùmЬ.CǒM
孟与霖眼底闪过一抹暗光,他又抓住温葵的手,沉默了一会儿后缓缓说道:“葵葵,其实那天我那样还有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温葵放下手机看他,“我希望你能戳出一个可以说服我的理由。”
正赶上这时候红灯结束,孟与霖启动车子,他一边控着方向盘,一边慢吞吞的说道:“我……吃了金刚的醋。”
“吃醋?”温葵有些不可思议的皱眉,“你一个大男人,吃一条狗子的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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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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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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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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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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