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娇娇误我>第 101 章 第 101 章
  静夜,守雨端上一碗豆沙团子,悄悄劝娇娇:“大娘子,早些歇息。仔细眼睛怄出毛病。”

  娇娇仍专注盯着手中的兵书,脸都不挪开一下,胡乱“嗯”了一声。她对兵事虽然有些耳濡目染的本事,却算不得是精通,如今寨中人人安危都系于她一身,自然不能马虎。

  好在还有竹斧、大壮等人可从中辅佐一二。

  守雨知道自己又劝不动大娘子,便无奈地放下碗,将蜡烛芯剪了,好叫烛火照得更明亮些,而后小心掩上门。

  月色中却有一个人站在窗外。

  守在门口的麦姑早瞧见了来人是谁,却叹口气,没有声张。

  月华如水,覆在赵崇朝肩头,似乎许多年前一样。

  那时候他怀揣着爱慕娇娇的秘密,不能宣之于口,只好像个怪人一般,悄悄注视她一举一动。

  虽然极力压制,可爱意如笑意,总无法隐藏,如火焰,在他的心原上夜夜燎烧,烈焰焚身,叫他时时常常,总不能安稳。有时夜里睡不着,便潜入福寿宫来她窗外。

  赵崇朝总是要小心翼翼避开大内的守卫,悄悄儿出现在她窗外,静静看她的剪影。侍女给她梳头,她披散着头发或读书,或刺绣,有时会逗玩鹦鹉。他歪着头看她剪影,伸手描摹她的轮廓,嘴角噙笑。

  有时候运气好还能碰到宫娥开了一扇窗,那时候他便能从窗缝里窥见她粉面含春的模样。那么第二天,他嘴角都忍不住带几份笑意。

  有一次她无意中撞到他,他张皇失措胡乱想了个借口。说是朝中有急事要面议。

  之后他便生了勇气,厚着脸皮老敲击她窗口,唤她出来一见。

  她有时认真商议事情,有时因为意见分歧而生气,有时犯困,捂着嘴偷打哈欠,但大都简单身着常服,有着平日在朝堂上身着华丽礼服所没有的自然和娇俏。

  赵崇朝有一次走了神,忍不住悄悄看娇娇一眼,又看娇娇一眼,娇娇便动了气,沉着脸说:“哀家不是与摄政王取乐。”转身便走。

  赵崇朝郑重陪了不是才哄得娇娇如初。之后他便也只大都在她窗外偷偷看着。

  她是天之骄女,又是一国太后,身份尊贵,雍容华贵。是那天上高悬的月。

  他便如遥远天边渺小的星子,微小,执着地闪着自己的光,想着要与她比肩。

  可与月亮相提并论的,也只能是太阳,又怎么能是他这个血脉低贱的妾生子呢?

  外人眼里,赵崇朝是权倾一时的摄政王,手中有兵权、有喉舌,左右大宋的朝政也不过顷刻之间。

  可在赵崇朝心里,他永远是臣。娇娇嫁的那个人是一国之主,赵崇元再有万般不是,他也曾做过大宋的官家,更是以太子妃之位待娇娇。

  自小而来的自卑与不自在,叫赵崇朝始终无法拔下这根刺。

  他能接受娇娇一女侍二夫,却始终惧怕娇娇心里在乎赵崇元多过他。甚至赵崇朝懦弱地不敢赌,连一丝机会都不敢赌。曾经,赵崇朝宁可娇娇这般不理会他,也不想大度地放任娇娇去救赵崇元。

  可是谁都没想到娇娇居然手刃赵崇元。

  知道那消息的瞬间赵崇朝百感交集:惊愕、苦涩、后悔,如三月的连绵阴雨裹挟他,隐痛入骨。

  他看着窗棂上映照出的娇娇身影,任由心中的后悔慢慢腐蚀内心。

  “吱呀”一声,麦姑推开门,轻声慢语道:“大娘子可该歇息了。”

  娇娇放下手中的书,舒了个懒腰:“若是早知道要涌上这些,还不如当初跟着翁翁多学些。”

  “如今可还不晚。大娘子所做颇有章法,可见家学渊源。”麦姑笑道,过来给她梳头,看似不经意间问,“大娘子恕我直言,我有事想问问大娘子。”

  哦?麦姑一向循规蹈矩,少有这般多问的时候,娇娇便点点头:“你问。”

  麦姑小心卸下娇娇头上的钗环,才问:“家国大事,六殿下瞒着娘子也事出有因,为何娘子为此事生了这么大的气?”

  娇娇一愣,别人却不敢问她是何缘故。太后觉得以娇娇的身份如何待赵崇朝都是应当,昭平长帝姬觉得这婚事大不了便退了反正也不稀罕,陈箬则是写信劝慰娇娇莫因着“闲人”气坏了身子。

  下头那些丫鬟、部曲就更不用提。各个对此事讳莫如深,生怕勾起娇娇伤心。

  麦姑还是第一个如此发问之人。

  娇娇想了想,才说:“因着他不信我。”

  她走到窗前,打开窗棂,凝视外头星月交辉,叹气道:“月亮盛时,星光便黯淡;星光漫天,自然月亮不盛。六殿下心里或许也是如此想的,他将我视作被他保护之人,总想将我拢在他的光辉下,安安稳稳做个不谙世事的小娇妻。”

  赵崇朝在暗处听得猛地一惊。原来娇娇是因着这缘故么?可内心深处,他却可怕地发现自己真的是如此想的。自打娇娇成为了摄政太后,他就总怕她累着,怕她气着,总想为她做一切。

  因而当初他向六部伸手之事便丝毫未告知她,因为他只想让娇娇坐享其成,不想她劳心劳力。

  “可我不是这么想的。”娇娇苦笑,“他的不告知在别人看来是保护,可是仔细剖开来讲,却是瞧不起我。瞧不起我的见识胸襟,不相信我也能理智用事,保护我又何尝不是将我视作无能之人?这样的举止,是真心喜欢我么?”

  麦姑愕然。

  娇娇又道:“再加之其中又有赵崇元……唉,此人与我有些渊源,又因着一些事对我紧追不舍,便叫赵崇朝误会我对他有情,更不敢叫我与他扯上关系。”

  前世之事不便与麦姑说,娇娇便含糊只说今生的纠葛,其实她心里还在想:赵崇朝再怎么口口声声说爱她,可毕竟是个男子,又哪里能坦坦荡荡接受她与赵崇元成婚的事实?

  虽然大宋不讲究这个,寡妇二嫁的多得是,可赵崇元与别人不同:他是元后嫡子,与娇娇青梅竹马,深得官家喜爱。而官家那里可有赵崇朝心心念念得不到的那份父爱。

  这几种因素夹杂一起,又不得赵崇朝不紧张。

  前世有一次吵架,不就因为娇娇想为赵崇元修建陵墓么?

  娇娇的心里又何尝不自卑?

  赵崇朝相貌堂堂,被誉为“汴京三美之首”,要手腕有手腕,要计谋有计谋,站在朝堂上光彩夺目如一颗明珠,将朝野上那些老大人纷纷比下去。

  汴京城中想嫁给他的贵女不知道有许多。

  可娇娇是再嫁之身。只余满树枯枝,在寂寞宫廷里垂垂老去,偶尔风将宫墙外银铃般的欢呼声传进来,便已经叫她伤怀不已。

  赵崇朝瞒着要刺杀赵崇元此事,何尝不是心里计较她与赵崇元的过去呢?说到底他心里仍旧将夫妻之名看得极为重要。wWW.ΧìǔΜЬ.CǒΜ

  虽然……娇娇咬紧嘴唇,虽然她与赵崇元并无夫妻之实,可当初赵崇元提亲,她自己允了,本就是事实。赵崇朝嘴上不说,实际总不放心。

  所以他想亲手射杀赵崇元,所以他要瞒着娇娇,怕娇娇告密。赵崇朝这么做,自然是不相信她,将她视作赵崇元一派。

  “六殿下这些举动或许有他的道理,可给我了个清醒,叫我好好儿想起来:人生还长,何必要与一个心里已经有芥蒂的夫婿纠缠?不若另觅佳人。”

  麦姑手中梳子一紧,想起此刻屋外还站着一个人,忙出言劝慰:“六殿下毕竟还年轻,年轻人热血上头,待心上人如火如荼,可也会灼烧心爱之人。”

  这话出口,娇娇与赵崇朝齐齐叹了口气,赵崇朝可不年轻了,如今行事还这般鲁莽,这可如何是好。

  麦姑轻手轻脚服侍娇娇歇息后便退出屋舍,赵崇朝立在窗外发起了呆:原来娇娇是这般想的么?原来他从前不尊重娇娇么?

  他本能就想辩解,可理智告诉自己,娇娇是对的。他的确想保护娇娇,可无可否认这一切的背后隐约是娇娇所说缘故。

  前世娇娇死后,他发了疯一般,可心底还是隐约知道自己错了,这痛苦让他不敢多想,不敢面对结局。

  直到今天,在另一片月光下,他终于明白了自己错在哪里。巨大的黑色云朵在夜空中急急匆匆地走,腹腔中左边的位置有什么东西正一抽一抽地痛,钝钝地,深入骨血。

  对不起。

  黄金好容易才探查来陈大娘子的踪迹,兴冲冲告知了六殿下,谁知道六殿下却不露面,只不声不响在大娘子居处生生待了一夜。

  他不敢多问六殿下,再看六殿下胡茬青黑一片,眼睛血丝,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便小心服侍六殿下喝水,又怯生生问:“殿下,我们可要在这里常住?”

  六殿下疲惫的声音似是从天边传来:“回西夏。”他已经知道了娇娇离开的缘故,无颜再面对她。只有好好儿尊重她的选择才算得上是赎罪。

  黄金有心想去看看守雨,可见六殿下如此还敢说什么?因此只放了一袋松子糖到守雨箩筐里,便也跟着六殿下匆匆回了西北。

  西夏战事屡屡告捷,镇戎军西路军大败西夏人与张义堡南,又捣毁西夏人所设堡寨许多。

  可朝堂上却不因此展眉,无他,此时有人来报:辽人土地上,兴起一队反叛军,席卷幽云之地,渐成势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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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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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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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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