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即便是没有这件东西,他也一样会帮这对朴实的父女,毕竟他本就看不惯那些作威作福之人。
林天雄虽然一辈子都待在山里边,但是察言观色的本事倒是一点儿也不差,能够从眼神这个年轻人的神态以及语气中,看出一些不凡之处。
饶是如此,他也依旧不忘提醒一番。
“小伙子,那伙人可不好对付,据说是京城当地一个非常庞大的势力,这次过来打算收购大批量的人参,也不知道他们从那儿打听到我这儿有株参王,几次三番的想要过来收购!”
买了一辈子的人参,参王值几个价,林天雄自然是非常的清楚,这玩意拿到市面上最起码都是八位数的售价,即便是从他们这些采参人手中收购,也绝对不会低于一千万的价格。
但那帮资本主意的奴隶们,竟然出价二十万,就想要将他手里边的宝贝给买走,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对此,林天雄只当是嗤之以鼻,几次三番之下,双方也发生过冲突,但另其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今天早上对方竟然为此动枪,想要逼迫他交出那株参王。
当时的林天雄满心以为对方是吓唬自己,毕竟法治社会之下,动枪那可是大罪。
抱着这样的想法,他当时也没有太过在意,依旧是一口回绝了对方五十万的报价,态度十分的坚决。
因此,双方在度发生了争执,吵着吵着那帮喽啰们竟然还真的开枪了,劫后余生的林天雄是在也没有了脾气,觉得犯不着跟这帮亡命之徒们死磕。
听到这里,肖舜冷笑不迭:“呵呵,还真是会做生意!五十万的价格,就想要买一株参王,像这样的价格,谁不是抢着要啊!”
“可不是么,这年头采参人很不容易,这株参王可是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在老林之中采回来的,过程有多么的凶险就不提了,区区五十万,我看他们是打法叫花子呢!”林天雄狠狠道。
话落,彩蝶接话道:“爸,那参王我已经送给肖大哥了,权当是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林天雄对此并没有任何的恼火,反而是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那是应该的,钱财乃身外之物,你肖大哥能够顶着枪口将你救下来,咱们送任何东西都无以为报!”
参王跟女儿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可比性,别说是一株参王了,即便是百株千株,也无法取代自家闺女在自己心目中的分量。
肖舜宽慰道:“大叔,你就好好歇着吧,接下来的事情我会处理好的,要不了多久就能够换你们采参人一个朗朗乾坤!”
林天雄点头道:“小伙子,可要小心点,若事不可为,咱们立刻便走,就不相信他们那帮混蛋还真敢无法无天来追杀我们!”
肖舜微微一笑,旋即和彩蝶离开了对方的房间。
重新坐回到了炉子旁,彩蝶跟之前比起来明显变得有些不太一样,整个人显得是心事重重的样子。
见状,肖舜好奇道:“你怎么了?”
彩蝶摇了摇头,苦笑着看着他“没什么,就是有些担心肖大哥而已。”
“你担心我干什么呀,我可是有特异功能的人。”
肖舜打趣了自己一句,将对方逗的是忍俊不禁。
“这都什么时候了,肖大哥竟然还有心情来开玩笑。”
“呵呵,这本身就是小事一桩而已,你不用想太多,总之接下来这几天你只管安心的过自己的生活,不管出了什么事情,我这边都会替你解决。”肖舜满脸傲然道。
区区几个黑心商人都解决不了,他这个盟主岂不是白当了!
在他的开导下,彩蝶又渐渐的变得活泼了起来,不在如同刚才那般忧心忡忡。
“肖大哥,我去给你盛碗参汤吧,那玩意可是好东西,你们这些城里人普遍都喝不上这种野参熬出来的汤!”
说罢,彩蝶便朝着厨房那边去。
不多时,她拿着一个大碗从里边走了出来。
看着那淡黄色汤汁,以及浓郁的人参香味,肖舜也顾不上烫嘴,立刻便先尝了一口。
这一口喝下去,一股芬芳顿时在口腔内炸开,一股热流顺着喉咙直接滑落到了胃部,最后停在了丹田。
他体内的灵气,也在这一刻开始疯狂的涌动了起来,快速的吸收着汤汁内的人参精华。
这玩意要是天天喝的话,对于修者而言绝对会有莫大的帮助,起码能够巩固境界。
见肖舜一脸享受的样子,彩蝶忍不住笑着问道:“肖大哥,味道怎么样,是不是很特别呀!”
点了点头,肖舜回答:“口感的确很不一样,你这汤怕是下了不少的本钱吧?”
现在许多大药房里面买的人参基本上都是人工种植的,只不过是打着野参的旗号而已。
这其中的区别,大部分人都是分辨不出来的,但是作为常年和药材打交道的肖老板,只需要那么轻轻一闻,就知道什么是真货什么是假货。
“家里之前还有一些爸爸之前保留下来的存货,这锅汤我用了两株接近百年参龄的也野参熬制,毕竟是用来给父亲补身子,我可不能节约。”
说这番话的时候,彩蝶的俏脸微微有些泛红。
毕竟用来熬制给父亲和的参汤,其实只用一株野参便够了,但她拿了两株出来,不过是想让肖大哥也跟着补补而已。Χiυmъ.cοΜ
女儿心事,肖老板自然是无法察觉,单纯的觉得自己今天这碗汤喝的有些奢侈。
联想到这里,肖舜心中突然有了一个计划。
不久之后,丹药交易大会就会召开,这场盛会过后,“丹阁”之名只怕会响彻大江南北,到时候所需要提供的丹药肯定是非常的庞大,必须要提前未雨绸缪一番才行。
长白山是一片物质丰沃的好地方,在这里的天然环境中,势必生长着许许多多的药材,要是能够和当地人大成合作协议的话,这里的药材足以支撑“丹阁”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药材消耗。
这样一来,就在也无须担心今后丹药会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一念至此,肖舜不由的看向彩蝶:“妹子,有件事情我想跟你商量一下。”
见他满脸正色,彩蝶也是打起了精神,追问:“什么事儿?”
“你对这里周围的人熟悉么?”
“这周边也就百十户人家,大家伙都是世代生活在这里的人,彼此关系都是相当的熟络,肖大哥问这个干什么?”
“没什么,我就是想请你帮我一个忙而已。”
“肖大哥帮了我那么多的忙,能够帮你做事,我心甘情愿。”
彩蝶笑容满面的说着,心脏也是跟着扑通扑通的狂跳起来。
“我想跟你们这些常年在山里采药采参的人合作,今后收购你们手里的所有药材,市面上是个什么价格,我就什么价格收,你到时候帮我去通知一下。”肖舜开门见山道。
听到这里,彩蝶是微微一怔。
用世面上的价格从他们这些采药人手里收药材,对于买主来说,那简直就是亏本的买卖。
毕竟运送和人力成本,那都是必须要包含在内的,如果用这样一个价格来东西,你不亏谁亏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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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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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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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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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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