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青青葱葱的岁月>第4章 操场变成了秀场
  这天清早,郝广的闹钟,叮铃铃的响起来。郝广身为舍长,很快就进入了角色,主动承担叫大家起床的重任,不过他的重任转手交给了他的电子表。显然这温柔的铃声没能叫起来任何人,包括郝广自己。半小时后,洗漱的水房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这是其他宿舍有人起来后,洗漱的声音。再半小时后,周鸣宇的闹钟咣当咣当响起来,闹钟如人,周鸣宇的闹钟音量相当大,是那种传统的马蹄表,即使离它十米远,也能听得真真切切。邻近宿舍照例又传来了几句小的咒骂声,他们早就知道了闹钟的主人是谁,所以类似的抗议声也是越来越小。除了汪晓以外的4人,睁开惺忪的睡眼,陆续起来,纷纷拿上洗漱用具去水房。当4人洗漱完毕,从水房返回后,看到还在抱着被子睡觉的汪晓。

  汪晓的睡相真不像他平时那样潇洒、英俊,也许这就是上天的公平吧,一个人不能太完美无缺。只见他双手紧紧抱着被子,生怕被人抢走似的,嘴角还有源源不断的口水流出来,被子已经被浸湿了一小片。其实周鸣宇刚才从床上跳下来的时候动作幅度很大,整个床都在晃动,结果汪晓还是沉睡如旧。以周鸣宇的性格脾气,从上铺爬梯子一步步的下来,是不可能的,所以他顶多是爬一步,然后就直接跳下来,咚的一声巨响,估计楼下的同学也会发出几声咒骂,所以周鸣宇落地之后,经常是打几个喷嚏,然后他自己再来一句,“他妈的,谁又骂我?”舍长郝广对着汪晓说“起床了。”音量适中,话语中带有一丝希望,但是这一丝希望很快就被汪晓的呼噜声淹没。这时候只能依靠周鸣宇了,只见他一脚踹在上下铺连接的钢铁梯子上,整张床剧烈晃动了几下,之后余震又持续了一会,挨着床的白墙成了无辜的受害者,被撞掉了几块墙皮,无辜的墙皮抱怨着周鸣宇的暴力,也抱怨着汪晓的睡不醒,最终还是极不情愿的落到地上,永远的脱离了白墙。结果汪晓还挺享受这种晃动,脸上露出了微微的笑容,估计是做梦娶媳妇,正骑着高头大马,走在颠簸的山路上,所以晃动是正常的。看他依然是均匀的呼噜声,周鸣宇直接去拽被子,这一拽力度不大,又让汪晓拽了回去,看来汪晓的梦还在继续,刚才的动作是在拽马的缰绳。周鸣宇可没有耐心了,他攒足了力气,一把把被子彻底拽走了,由于汪晓还是拽着被子,所以他和被子都掉到了地上,相当于梦里从马上摔了下来。这才让汪晓惊醒了过来,“我靠,遇到土匪抢亲了。”“你他妈才是土匪呢。整天做梦娶媳妇,小心你将来娶不到媳妇。”汪晓看了看周鸣宇,终于明白过来,他收拾好被子,也懒得和周鸣宇理论,慢悠悠的去水房,等他洗漱完毕,已经8点半了。

  大家都神清气爽的,只有汪晓依然是迷迷糊糊的,不知道是还想着他梦里的新娘还是想着土匪的事情。在食堂吃完饭,然后到操场领取军训装备。到操场时,军训装备已经安静的躺在草地上等待他的主人了。张晓明看到我们走来,向我们讲解了一下,“军训装备包括:上衣、裤子、帽子、鞋、腰带、水壶和一个灰绿色的行军袋,称为7件套,行军袋装着那6件装备,当然也可以装其他东西,每人到王老师那里领一套。”他指了指远处的一位老师,“大家一定要注意,上衣、裤子长点、短点问题不太大,但是帽子和鞋一定要找合适的,不然会很痛苦。”这句话很是关键,鞋是穿在脚上的,如果不合适,走路就太难受了,搞不好还会造成对脚的伤害,遥想起古代的“三寸金莲”,简直就是对妇女的残忍迫害。帽子是戴在头上的,要是大了,一走路就掉,总得捡帽子,很麻烦,要是小了,更难受,成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了。

  到王老师那里以后,他会根据身高和体型提供一套装备,估计王老师做这份工作很久了,所以比较有经验,除了给每人发放一套外,他补充说,“帽子和鞋,不合适的话,到那里换。”说完他指了指旁边的两个大袋子,一个袋子里全是帽子,一个袋子里全是鞋,两个大袋子附近早就已经有很多人聚集,他们反复试着帽子和鞋,最终找到适合自己的。我们几个领完装备,纷纷开始试穿,几个室友形态各异。周鸣宇迅速的穿好上衣、裤子,上衣扣子乱系,快拧成麻花了,裤子也歪歪扭扭的,简直就是个打入我军内部的叛徒。然后他赶紧试帽子、鞋,结果发现果然不合适,就迅速跑到大袋子处,寻找合适的;刘小天那套倒是很合身,穿的整整齐齐,站得也比平时笔直了几分,他望向远处,好像马上就要奔赴前线一样,真有点小兵张嘎的味道;郝广那套也很合身,迅速的穿戴完毕,又迅速的全部脱下来,装到行军袋里边,收拾停当,准备返回宿舍;我那套也很合适,所以省去了换的麻烦,直接装好准备返回;汪晓穿的很是飘逸、潇洒,上衣扣子一个不扣,衣服随着风飘动,肆意的展示着自己的身材,虽然没有多少肌肉,但是白皙的皮肤,瘦长的身型,头上一缕红色的刘海,着实吸引了一些少女的目光。张晓明走过来示意汪晓,“这位同学,把衣服穿好行不,注意点形象。”汪晓朝他眨了眨眼,“让大家欣赏一下美景,自我牺牲又何妨。”张晓明摇摇头离开了,走时小声说了一句,“现在的学生啊,真是开放。”汪晓这边肆意的展示着身材,周鸣宇已经找好了帽子,开始试一只又一只的鞋,本来在袋子里安静躺着的一堆鞋被他扔的到处都是,一边试一边还大声抱怨着,“这他妈谁干的,一只合适,另一只死活找不到!”我和郝广赶紧跑过去帮他找另一只鞋。刘小天也跑了过来,把扔的七零八落的鞋聚拢到一起,当把一袋子鞋全部试完,终于找到了一只比较合适的。周鸣宇穿上合适的鞋,满足的露出了笑容,这时他看到一身迷彩服的刘小天还在蹲着收拾鞋,便走过去,拍了一下他脑袋,“看你那傻样。”刘小天刚想拿鞋砸他,看到远处王老师正在注视着这边,便收住了自己的动作,“你这家伙,好心帮你,你还取笑我。”周鸣宇笑呵呵的推了他一下,“开个玩笑嘛,别生气。”周鸣宇找到合适鞋子后的愉悦,说话比平时柔和了很多,他迅速蹲下来一块收拾鞋,刘小天趁机推了他一下,算是打和,把鞋全收拾进袋子以后,大家准备一起返回宿舍。

  这时汪晓还在摆着各种姿势,露出的上身沐浴着阳光,他完全把操场当成了自己的秀场,而且已经深度融入到这个展示的场景,无法自拔。周鸣宇一把抓住他的上衣,把他硬是拽了过来。由于拽的动作幅度比较大,导致衣服偏向于一侧,汪晓的上身几乎完全显露了出来,一直在远处偷偷看的几个女生,这时纷纷睁大了眼睛,脸上微微显出一些红晕。汪晓注意到了这点,他故意让周鸣宇拽着,自己慢慢的挪动,好让那几个女生大饱眼福。周鸣宇发现自己被利用了,成为他作秀的帮手,他使劲甩开汪晓的衣服,当衣服飘落时,汪晓抓住机会做了一个俯身鞠躬的动作,算是答谢观众,“你在这卖肉吧,看你那一身肥膘。”周鸣宇狠狠地说,我们几个哈哈大笑。汪晓拿上自己的行军袋赶上我们,一起返回宿舍。途中汪晓不服气的说:“哪有肥膘了,这虽然不是肌肉,但也是瘦肉。”周鸣宇手上比划着拿刀切肉的动作,“回去拿个刀切开看看到底是什么,有本事咱们就打个赌。”还是刘小天脑子快,马上就接上话题,“我赌是肥膘,2两瓜子的。”周鸣宇马上响应,“我也赌是肥膘。”

  那个时候,学生们流行嗑瓜子,一边磕着瓜子,一边看大片,能把一切都忘掉,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人类最高境界“忘我”。最好不要打扰一个嗑瓜子看大片的人,因为他会抓一把瓜子壳扔你。瓜子壳散落一地,还得你去打扫。瓜子是6元一斤,买2两就是那个时代的标配了,如果有人买半斤,那绝对是大手笔。所以刘小天的赌注合理,大家也就纷纷响应起来。郝广赌是肥膘,我也赌是肥膘,汪晓苦笑着捂住自己肚子,“你们还是不是人,居然这么残忍,2两瓜子就想让我挨一刀。”周鸣宇抢话,“那你说吧,几两能让我们看看,不行我们几个就凑凑,肯定给你凑够。”汪晓这下掉入了无底洞,脸上露出哀怨的表情,喃喃着“几两都不行。”还是刘小天最坏,接着说:“他睡觉那么死,我晚上熬个夜,就给他开了。”说罢一手搂住汪晓,一手比划着切的动作,大家哈哈大笑起来,汪晓急忙说:“我以后睁一只眼睡觉。”我们笑得更欢快了。琇書蛧

  操场上那几个看汪晓表演的女生,目送着我们离开,脸上露出了满足的表情。今天晚上那几个女生的宿舍卧谈会主题肯定是关于帅哥的,而最佳帅哥的形象就是,“穿着迷彩服,不系上衣扣子,刘海和上衣在风中飘舞的汪晓。”而男生宿舍今天的卧谈会肯定是讨论瘦肉和肥膘,重点是肥膘应该怎么做才好吃。因为刚回到宿舍,我们就进行了投票,最终4票同意,1票反对,结论是,汪晓浑身都是肥膘,所以下一步就是讨论如何吃肥膘。最有经验的是刘小天,他的经验是,“肥膘应该油炸,使劲炸,起码炸个十五分钟,把肥膘里边的油脂炸出来,炸到焦黄色,吃起来又脆又香。”听的汪晓是浑身颤抖,刘小天说的时候配合着一副饥饿的表情,又舔了舔嘴唇,说的大家都产生了浓厚的食欲,我们不约而同的望向了汪晓的大白身体,汪晓赶紧拿被子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不留一丝缝隙。为了保住肥膘,汪晓只好采取了转移大法,他伸出手比划着,“肥膘做起来太费劲了,还是可乐鸡翅好吃,又香又滑。”“但是你的鸡翅长在哪里呢?难道是手臂?”刘小天一脸迷惑的看着汪晓的手臂,转移战术没有起到作用,我们顺着刘小天的话又望向了汪晓的大白手臂,他立刻把手臂缩回被子,把头也捂住,发出一句闷声,“睡觉吧,就知道吃,明天就得军训了。”看着汪晓一团严严实实的被子,大家知道没得玩了,也就逐渐进入了梦乡。深夜里,刘小天的嘴不时的发出咯吱咯吱的磨牙声,他正在梦里吃他的焦黄色油炸肥膘,而汪晓不时的颤抖一下,仿佛真有人在他身上动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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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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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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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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