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街灯照亮的坊内小巷里,马宏春在前边跟几个人边走边说笑,互相商量着明天想去哪里玩耍,徐岳安静地走着,严宣跟在陆星身边。
马宏春跟别人聊够了,慢下脚步等徐岳他们跟上来,他见严宣一直半低着头,脸色微红,他知道严宣是还带着酒劲儿,这时仍不免想打趣两句,就过来拍拍严宣,笑道,“怎么,还想着那群舞姬呐。”
严宣一吓,愣了一下,然后连忙道,“没有,没有。”
“哟~动心了。”马宏春笑指着严宣。
严宣先是连声否认,然后又认真道,“再怎么说,还是考试重要,先考试,等考罢了……若是,若是……”他越说声音越小,马宏春和徐岳都笑了起来。
徐岳一手拉起严宣,一手拉着陆星,先说道,“着实不早了,咱们快点走两步,到了客栈里想聊再聊。”然后又边走边笑道,“小严若是心中喜欢,便是在这京中买上一、两个歌姬舞姬,也不是不行。”
徐岳说的完全可行。富贵人家于自己家中蓄养歌姬、舞姬,甚至是说书和杂耍的艺人,都是寻常事,更有那有钱有闲的人家,会专门聘请会乐器和会唱的教席,教导家中的侍女们学唱、学乐器,闲时于家中表演,以做娱乐。
严宣听了徐岳这个话,连忙摇头,小声道,“我家,我家可不行……”
陆星在旁边暗想,以他了解到的家世情况,马宏春和徐岳两个,自家或许能养得起几个歌姬舞姬,严宣家里怕是不行。
见陆星一直安静走路,也不说话,马宏春又凑过来伸手搭上陆星的肩,问道,“哎,小陆,想什么呢,今天见你一直都挺安静的。”
陆星笑笑,“嗨,人家唱的好好的,舞的好好的,我啊,安静欣赏,这就很好。”
马宏春笑问,“觉得今晚这些小娘子们,哪个比较好看?”
陆星想了想,说道,“我嘛……嗯,我倒是瞧着那些小娘子们身上的各色绫罗绸缎是真的漂亮,好看,五颜六色,五彩缤纷,我喜欢,瞧着是又喜庆又热闹,可顺眼了。”
陆星这么一说,严宣附和道,“是啊是啊,都打扮得好漂亮,很会穿戴。”
徐岳笑道,“那是自然,京城才是民间各式妆扮流行的起源之地啊。”
回想起这几天里路过布铺、绸缎庄时瞧见的种种,陆星满心羡慕,“到底是盛京,荟萃之地,这里的衣料、绣品,我们那乡下小地方很少见。”
徐岳一听乐了,直道,“哎,那你该来我们江南,来江南,各色绫罗绢帛绸缎,绣花织品,应有尽有。”
陆星笑道,“我就喜欢瞧花色,将来若有机会,一定会到江南看看。”
回到客栈里,众人各自归房歇下。
陆星就着盆里的温水擦脸,低头时一眼看到身上穿的灰麻布短衣,刹那间触动了心事。
陆星会去注意宴席上的小娘子们,甚至包括接连遇见两次的那位陌生公子,他们能吸引到他的注意力,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因——衣衫华丽,色彩缤纷。
这是在陆星的记忆里他并不曾有过的,是陆星内心深处的一点遗憾。
在穷苦的寺庙里长大,能吃饱、有得穿就很不错了,从小陆星便不曾对衣食住行有过什么奢望。
小的时候,陆星的衣服要么是用师父的旧僧袍改制的衣衫,要么是好心的祈县百姓施舍给的旧衣,长短不合,补丁落补丁,那都是常事。能有件不破的布衣裳就不错,哪儿还敢想什么面料,什么颜色。
陆星就是这么穿着灰扑扑的衣衫长大的,有时候他看着自己会想,他就是一只灰麻雀儿。
后来,师父们都故去了,小小年纪便流落街头,还好,县城里总有那善良的街坊,悄悄地送一件二件旧衣旧裤给陆星。那时候,能有身衣衫遮丑,不露肉,已经难得,哪儿还敢想其他。
再后来,陆星当上了捕快,有了俸禄,也能买得起染色布和织着花的绢帛,然而每每路过布铺,瞧着柜台内陈列着的五颜六色的布匹丝绸,陆星的心中却不自觉地升出一分怯意、一分自卑。
整个童年就裹在灰色和黑色里度过了,仿佛已经不再适合彩色了,那些缤纷的颜色,陆星觉得他穿不来。
陆星后来总穿着黑色的捕快制服,加一条鲜红色的宽腰带,他觉得黑色穿起来利落、帅气、精气神十足。而再做其他的寻常衣衫,也总不是灰麻布就是黑布的。
陆星的内心对于丰富炫丽的色彩一直有着欣赏和向往。若是看到,总是会不自觉地多看一眼。
就比如那位陌生的公子,陆星看他,一则是见他孤身一人又戴金佩玉,身上的职业病不由地就犯了,总担心怕这人被贼给偷了;再一则,他其实不是看人,而是看着那配色大胆、颜色鲜亮艳丽的衣衫,是那些缤纷色彩惹了陆星的眼。
放下面巾,陆星不由回想,嗯,那么一身儿的颜色,不知道穿在我相伴身上,会是怎么个模样。
都说“男要俏一身皂”,然而陆星完全不觉得林子心合适黑色。黑乎乎、黑扑扑的有什么好,不要不要,就要那缤纷炫目的华丽七彩,才好看呢。
躺到床上,陆星望着房顶,心里在想:也不知道他这几天里都在做些什么,嗯,也不知道他这几天里有没有想我,嗯,应该会有吧,多少会有一点点想我的吧。
恍惚间,陆星仿佛来到了一处宅子,又进了一间屋子。周围的光线有些暗,屋子里的那些家具陈设都是朦胧的,能看到有柜子,有摆放着香薰炉和玉器的博古架,还有一格一格仿佛药柜那样的柜子。
完全陌生的环境让陆星有点懵,一直在想:这是哪儿,没来过啊。
正迷茫间,眼前出现了一道亮光,在那仿如月色般的光辉中,有个人背对着陆星坐在桌案前,一头乌黑的秀发散落在肩上。
待那人回头,陆星整个人都被震慑住了。
好漂亮啊!
陆星眼前的正是林子心。眉如远山,眼似秋水,容貌清雅绝俗,清丽动人,他仿佛周身拢着一层清辉,皎皎如月,似幻似真,月宫里的仙子到底长得什么模样,没有人见过,可陆星看着林子心,心里真的就只剩下一句形容——貌若仙子,貌若仙子!
真的好漂亮啊!这才是真正的大美人!
此时,陆星的内心澎湃不已,越看越爱,止不住的欢喜,他想叫他,胸口仿佛被喜悦堵满了,一时发不出声音来。
林子心静静地坐在那儿,不动,也不说话,只是用他那双黑白分明的清澈眼眸,脉脉地凝视着陆星。被那双眼睛望着,陆星觉得他整颗心都化掉了。
他真好看!他真可爱!
这时,陆星突然注意到,林子心今次穿的有些不同。往日,林子心总是穿得很朴素,这是要符合“李木”的平民身分。而现在,坐在桌前的林子心,不再是一身灰扑扑的。
桃红色的内衫,云水蓝的外褂,衣摆和袖子上绣了大朵大朵的粉色牡丹花,这一身绸缎衣裳真真是色彩明丽,衬得林子心那清秀的绝色容颜更添了几分艳光,整个人就好似一朵芙蓉花,活色生香。
啊!美貌如他,果然就是要穿得这般华丽才好看!
这时,就见坐在桌旁的林子心,唇边露出一抹温柔的浅笑。林子心这一笑,陆星仿佛都能听到他自己心里花开的声音。
林子心看着陆星,双唇微启。
“陆星。”
陆星猛地一震,睁开双眼,刚才的情景瞬间从眼前消失不见。陆星发现他仍然身在盛京城崇仁坊一间客栈的房间里。
那一声呼唤仿佛就在耳畔,余音袅袅。陆星的心砰砰跳着,只觉得半边脸都是热辣辣的,耳朵更是麻麻的、痒痒的。
原来是梦啊。
梦醒了,陆星平躺在那儿,指尖上还残留着一丝甜美的酥麻感,他内心带着怅然,回味着刚才那令他心动不已的绮丽一幕。
嗯,我果然是太想念我相伴了。
这时,陆星陡然察觉到了什么,他“嘶~”了一声,猛地坐了起来,低下头看了看,静默片刻,然后皱起眉头。
“啊……艹……!”,陆星闭上眼睛,露出烦躁又困扰的表情,一只手在后脑上抓了几下。
这时,整个客栈内外一片安静,几乎听不到一点儿声音。
陆星带着懊恼且又有点羞涩的心情,悄悄起来,他没点灯,摸着黑从柜子里找着包袱,又摸出一条裤子来换上了。
把换下来的裤子先团巴团巴塞在床角,陆星翻回床上。蒙着被子,脸埋在枕头里,陆星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嗯,哼,怪他,都是他不好!
嗯,我一定是太想他了。
陆星在床上翻来翻去,一张薄被几乎被他扭成了麻花。翻腾到后半夜,陆星抱着枕头暗想:要不,益善堂这边先放一放,反正总有时间去。还是先找个时间出城去看看我那相伴,嗯,进京城这几天了,出城去看看他也很正常、很应该的嘛。ωωω.χΙυΜЬ.Cǒm
心里想定了,陆星又翻身,把枕头楼进怀里,开始盘算着去之前该往哪家铺子里买点心茶果,好带给他那个爱吃甜食的相伴。
次日,陆星一大早就起来了,等收拾过后,他让店伙计把早饭送到房里,一边吃,一边想着接下来的安排。
自七月初九进京城之后,陆星就是随大流地跟着那些结识下的同科学子们进出,看看京城景致。这是应该的,陆星以为他表现的越随和越好。到了今日,已是十五,陆星不参加武试之前的那场文试,算算时间,倒还富余。
就跟小马他们照实说,说我要出城去两天,理由很正常,旁的人未必在意我,只怕小严会想跟着一起来,那可不便。陆星暗暗想着,若是有什么人、什么事能吸引到小严的注意力,让他跟着旁的人一起去,那我就方便了。
近中午时,有同客栈的学子们来找陆星,叫他一块儿去吃午饭,陆星愉快地跟着去了。午饭时,在一起的学子们自然而然地又开始商量起接下来想去哪里玩耍。
这些学子们现在的状态都很轻松,陆星觉得能理解。部分学子跟他一样,是不考那一场笔试的,而至于武试么,正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打得赢就是打得赢,打不过就是打不过,“临阵磨枪”于文试或许可以加个一分二分,于武试无甚用处。放轻松一点,到时候尽力一博也就是了。
马宏春听别人说起东市里有几家经营新巧摆设玩器的店铺,想去瞧新鲜,怂恿陆星他们同去,又道,“那么大一个市集,上次去根本就是走马观花,没怎么细看。我拿着地址了,这回找去,且往几家好店里细细赏看一番。”
徐岳和严宣等人听了也都很有兴趣,都说要同去,有人道,“进京城真好比入了宝山,就算不买,起码开开眼界,回去后也有得说。”
很快马宏春这边就约下了十来个人,大家商定午饭后再同去东市。马宏春大声道,“这一次咱们一定要尽兴才返。”
有人笑着提醒道,“马公子,记得还有夜禁。咱们不如在闭市之前回来,还可以再往平康坊吃酒去。”
马宏春听了开心道,“都好,都好,同去同去。”
午饭过后,这班学子们收拾停当,在坊门处集结。马宏春于这种事情上一向很有兴头,大着嗓门呼朋引伴。东市距离崇仁坊很近,略走一点便到,于是众人便都不骑马了,一起步行往过走。
一伙十来个学子,三三两两人并肩结伴,往东市而去,大家边走边说笑,每个人的心情都很轻松。
眼看东市就在前方,马宏春转过身向走在后面的同伴们招手,大声道,“哎,快点,快来快来。”
有人笑着应道,“来了。嘿,咱们小马可真是个急性子。”
严宣走在人群外侧,边走边向临街的店铺打量,他一直计划着买些送给家中长辈女眷的小物件,没挑着可心的,跟徐岳他们提了好几回,想让朋友们帮着参谋。
这群学子们往东市而去,此时,路上也有几个结伴而行,衣着打扮十分富贵的年轻公子,跟这一伙学子们相向而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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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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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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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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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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