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了,糟了……被识破了!他知道我是谁了!
一刹时,林子心有种万念俱灰的感觉。
陆星见林子心一脸惊惧,瑟缩着,他心里倒诧异起来:他这是怎么了?他为什么看起来这么慌张害怕?
陆星先笑了,说道,“你脖子上那儿,是没有受伤吧。”
林子心看着陆星,微微点了一下头。
“那你那道疤是怎么来的?”陆星好奇起来,因为林子心颈侧的那道伤疤,形状、颜色,都很真,疤痕还微微扭曲,任谁看了,都会以为那就是一个旧伤疤。
林子心看着陆星,不说话。
陆星笑了,“怎么着啊,这难道还是什么家传的手艺,不传外人?不能说?嘿,我也算是个跟江湖客们打交道的人了,我可没听说过江湖上有这门手艺。这叫什么?好学吗?”
他为什么这么问?他难道没有发现我是谁吗?林子心的心里一阵狐疑。
隐藏的秘密暴露了,陆星已经亲眼所见,瞒是瞒不住了,听他问,林子心就说道,“不是什么手艺。”
陆星好奇,“你那个疤是用什么画的吗?洗得掉吗?”
林子心低声道,“染料,洗得掉。”
陆星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哦,染料,是染布的那种染料吗?”
林子心一点头,“算是。”
陆星这时把他最想问的问出来了,“你为什么要画那个疤啊,那颗红痣不是挺好看的吗?”
林子心一听,愣了一下,心想:红痣?怎么他没有识破我吗?他没有经由这颗胭脂记,发现我的身份、知道我是谁吗?
事实上,陆星确实还真是没有发现,他全部的关注点,只在“伤疤”上,伤疤没了就没了,那说明他的木子哥哥没有受那道伤,这是好事,陆星只觉得庆幸和高兴,完全没有往其他的方面去联想。
现在的陆星,已经“先入为主”地把他的木子哥哥,认定成从陇东道的营县,来到河西道的祈县的普通百姓。半年相处下来,陆星已经形成了这个固有的思维定式。更何况,现在“李木”已经是陆星的“枕边人”,是被祈县百姓们接纳下的“自己人”,除非是亲眼看见李木做下了什么大恶的事,否则不论是陆星,还是祈县的百姓们,大家不会轻易去怀疑他。
身上一道小小的“伤疤”,实在不能算是什么大事,引不起陆星的怀疑之心。
见林子心一脸紧张,陆星伸手摸摸他的胳臂,安抚道,“这点小事,你干嘛这么紧张。”
“小事?”林子心说道。
陆星笑了,“这难道还是什么大事不成。哈啊,那不是个疤,我就在想,伤在脖子上,一定会流好多好多血,多危险啊。既然不是,你没受那个伤,真好。”ωωω.χΙυΜЬ.Cǒm
林子心愣了一下,心想:他竟然没有怀疑?没有联想到别处。这真是……是我的幸运吗?
陆星伸手拉拉林子心,说道,“让我看看你那颗痣。”
这时,林子心没那么紧张和慌乱了,他拉拢松开的里衣领口,又扯起被子裹住自己,然后挪到床边,把头侧过去,让陆星看。
陆星隔着被子,一只手搂着林子心,在早晨的光线下仔细看着林子心左边颈侧,果然,脖子上没有疤,肌肤一片平滑,在原本有疤的那个位置,是一颗红色的痣,痣不算大,比红豆略小一点,引人注意的是痣的颜色,红的很正,鲜艳夺目。
陆星不由地由衷赞叹,“好漂亮啊……”
“你知道这是什么痣吗?”林子心主动问道,他想探知陆星现在察觉和联想到了什么没有。
陆星一点头,“知道啊,你这是一颗‘胭脂记’。”
果然,他知道,可是他竟然没从这颗胭脂记,发现我的身份?林子心感到迷惑,暗暗观察陆星,见陆星除了好奇,也没有其他表情,这让林子心开始安心。
嗯,他好像是真的没联想到,他没有识破。
林子心自以为,林家小郎君天生长有胭脂记,这件事天晟的百姓们都知道,那么陆星自然就会通过这胭脂记,识破眼前的人不是李木。殊不知,普天之下,百姓众多,有“胭脂记”的人并不是一个二个,民间长有胭脂记的人还是有的,陆星也正是这么想的,所以就算这红痣特别,陆星也没往别处联想去。
陆星用手指轻轻触碰了一下林子心颈侧的那颗红痣,笑了,“真的好漂亮,原来你有胭脂记。”
“嗯。”林子心点头。
彼时在民间,百姓们对色如胭脂的红痣,称做胭脂痣,又叫“胭脂记”。
人身上长痣,这很平常。一般的痣,有黑、棕等颜色,再有就是红色的痣。对一般的红痣,大家也不甚在意,不当一回事,唯独有那色如胭脂一般,鲜艳夺目的红痣,这在民间有个说法,叫“胭脂痣”,又叫“胭脂记”,有传说,说这“胭脂记”,是女娲娘娘在造这个人的时候,拿描妆的笔给点上去的。
这个民间传说,不独天晟有,周边诸国自古以来,亦都是这么传的,算是当时天下百姓间的共识。
既然是女娲娘娘给的,这胭脂记自然就成了吉祥的象征,谁若是长有胭脂记,就会被认定是个得女娲娘娘庇护的“有福之人”。
陆星知道那个古老传说,也知道胭脂记,但亲眼看见,这还是第一次,他揽着林子心,仔细地看了又看,心想:痣谁没见过啊,长痣的人多了去了,胎记什么的也是寻常,红色的痣,还真不记得谁长的有,啊,这胭脂记,颜色还真是美。
这么想着,陆星不由说道,“好漂亮的胭脂记,真的像是点上去的一点胭脂似的。”
被看得有点久,林子心伸出一只手来推陆星,“看够了吧,你放开我。”
陆星松了手,林子心马上裹着被子缩到床里去,陆星见林子心这样子,忍不住笑了,“干嘛,我又不对你怎么着。”
林子心瞥着陆星,不说话。他在等,等陆星接下来的问题。
果然,陆星问了,“为什么你要把你这颗胭脂记遮起来啊,这又不是什么难看的胎记之类。脸上、身上有痣,叫算命的瞧见了,保不齐会说些什么出来,但这胭脂记不一样啊,这是女娲娘娘给的,这有什么不可以露出来的呢?”
林子心心头一松,啊,果然,他只这么想,未曾想到其他。
微微摇一摇头,林子心说道,“我不想……”
“为什么不想?胭脂记多好看啊。”这话一说,陆星心里顿时后悔了。好看,他的木子哥哥,是因为意外,脸上破了相的人,说“好看”,岂不是有讽剌他的嫌疑了,陆星连忙道,“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林子心牵了牵嘴角,轻声道,“我知道。”
陆星心里一阵懊糟,原本想着哄这人一个高兴的,没料想说错话了。
已经猜着陆星心里的思路了,林子心这时就顺着这个编话道,“都说胭脂记是女娲娘娘给的,是女娲娘娘的庇护,可是你看看我,我有什么福,我有什么福啊,我的家人都……不在了,什么‘吉祥’啊,不被人说是‘不祥之人’就不错了。”
这番说给陆星的话里,带着林子心的真实身世,一想到六年前的家破人亡,林子心的心里一阵阵酸楚,声音颤抖,眼眶不由就红了。
陆星一下子就接受了林子心的说辞,他想,所谓的“吉祥”之痣,并没有给林子心带去庇护和吉祥,现在他的家人们都没了,或许就是不想被人在背后说是“不祥之人”,他才远离家乡。林子心要把那颗红痣拿颜料抹去、遮住,是不想让旁人见了,在背后说嘴,指指点点议论不停。
伸手握住林子心的手,陆星宽慰他道,“过去的事,又不是你的错,嗯,又不是你的错。”
林子心低垂着头,心里难过,一颗眼泪掉下来,滴落在被子上。
陆星又道,“愿意遮住,你就遮住,不想让别人知道,就不让他们知道。”
这时,林子心抬起眼帘,含着泪的眼睛看着陆星,用请求的语气说道,“这个,你能别告诉别人吗?”
陆星立刻保证道,“我不说,我对谁也不说。”
林子心带着委屈和泪意的脸上,绽出一丝感激的微笑,“谢谢你。”
陆星握着林子心的手说道,“谢什么,我护着你是应该的。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你不愿意让人知道。你那胭脂记,我知道,只当是不知道。不需要你格外叮嘱我,我也绝对不会说出去。”
见陆星这么保证,林子心那颗从刚才起一直悬着的心,落实了。
他真的什么也没发觉,太好了。
这个时候,陆星觉得他特别能理解林子心,谁都有点小秘密,有不愿意被旁人知道的私隐,比如陆星,他识几个字的事就不想给别人知道,同理,木子哥哥长着胭脂记的事,也不愿意被别人知道,陆星觉得这是一样的心理。
眼见林子心原本慌乱紧张的表情放松了,陆星笑了,他往床里边坐了坐,伸手把缩在里面的林子心,连人带被子都搂住,揽在怀里,然后,陆星伸出拇指,轻轻擦了擦林子心眼角的泪痕,笑道,“你呀,你可真是,小哭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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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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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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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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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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