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心看着陆星,一时千言万语,竟不知从何说起。
斥责他?数落他?表达愤怒和不满?可是陆星又做错了什么呢?归根究底,不过只是——他不知情。他什么内情也不知道,他对林子心一无所知,不知者不怪,又怎么能一味责怪他如此行事呢?
林子心暗暗长叹:说到底,是我的错。也许我从一开始就对这位捕头态度强硬、冷漠,在最初的误解消除之后,就不再跟他有任何的往来瓜葛,他就不会误会那么多了。
陆星这时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递到林子心眼前,林子心一看,原来是两人“结相伴”的婚书,一式两份的大红洒金笺上,工笔写着陆星和李木的名字、籍贯,写明二人于某年月日,正式缔结姻缘,结成眷属,还有媒证们的签章。
林子心有种不真实感。婚书不假,李木的身世姓名,却都是假的。以后,能依靠这份婚书,就此隐姓埋名,在这祈县小城继续生活下去吗?能吗?林子心不敢想下去。
我自己倒还罢了,可我不能害了他啊。
陆星珍而重之地把婚书小心地收了起来。
陆星后来一直满意于他正式成亲的这个决定,满意于他和林子心是有媒有证地“结相伴”,总把“我们可是有媒有证的”“我们摆了结亲酒的”“我们是堂堂正正地相伴”挂在嘴上,在所有人,包括后来在李旭,在天晟皇帝、北燕王、东平国主、南蒲大祭司等人的面前,说得理直气壮、得意洋洋。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陆星笑着,小心地观察林子心的表情,发现林子心好像并没有陆星以为地那么生气,胆子就大了起来,他伸手握住林子心放在膝盖上的手,说道,“那个,我给家里添置了些东西,你都瞧见了吧,可还喜欢?”
林子心在喜宴结束之后被送回家,几乎以为走错了门。这时他也知道原来之前陆星一直都在暗中进行些什么了。
林子心把手抽回来,低着头道,“你让他们都瞒着我一个。”
陆星没答,又从怀里掏出一个锦缎荷包,交到林子心的手上,陪着笑道,“那个,领了赏银,我预支了一点俸禄,置办了东西、摆了酒,这是剩下来的钱,交给你。以后这家里的帐就都由你来管着。你识字儿,一定也识数儿,你比我细心。我都听你的。”
林子心没有接那个荷包,推回给陆星,又问道,“今天,街坊叫我出城钓鱼,还有在街上遇到徐大娘子和米三,都是你安排好的吧。”在酒楼里的时候,林子心把前后发生的事都串在一起,就得出了结论。
陆星让街坊用“出城钓鱼”的借口,把林子心哄出家门,好让别人有充足的时间进来布置新房;在徐大娘子家,名为试衣,其实就是换穿吉服;再让“偶遇”的米三把林子心带到摆结亲宴的酒楼去。
而且,陆星还很有心机,他请人给林子心裁制的吉服是靛蓝色,而非大红。如果是大红色的衣裳,林子心肯定会警惕,可能就会发现和拒绝,靛蓝同样是吉服可用的颜色,却没被识出来。
林子心暗想:我也真是……真蠢!
陆星又把荷包递回到林子心手里,笑道,“现在剩的钱不多了,哦,不过我能挣得来的,你放心。虽然我俸禄不多,养一个家也够了,我不会让你吃苦。”说着他环顾了一下房间,说道,“这处小院的租金是你付了半年,以后就由我来付。你喜欢做什么都好,一切随你的意思。”
陆星还记得之前林子心说过,念及亲人亡故,心有忧思,因此没有找工作,他决定工不工作都在林子心,他自会好好挣钱养家。
林子心这时不禁瞪着陆星,说道,“你完全都没有跟我商量,你甚至根本就没有告诉我。你就……你!如此大事,你怎么能这样自己就决定!”
陆星看着林子心,从头打量到脚,然后笑了,笑得傻乎乎的,“你穿这新衣,真好看,真的。只是……”只是没有戴上那支玉簪,陆星原本想提前让徐大娘子拿着的,又怕玉簪一亮相,林子心会识破,就没有那么做。
陆星起身,从柜顶上拿来了那个锦盒,打开,把玉簪子取出来,递到林子心手里,他诚心诚意地说道,“我一眼就瞧着这簪子好看,很配你人,你戴上这个好不好。”wWW.ΧìǔΜЬ.CǒΜ
林子心一阵又一阵地无奈,他瞪着陆星,问道,“咱们说的是一回事吗?”
“啊……?”陆星这时候看起来憨憨的,眨着眼睛,“嗯……?我给你拿镜子来。”
“官爷!”林子心皱着眉低叫道。
陆星立刻说道,“嗨呀,这都,这都成亲了,不要再这样叫我,怪怪的。你该叫我‘相伴’,或者叫我名字。”
“你……!”林子心这时候有种深深的无力感,他想起来两人初初见面时,陆星痞笑着对他说“哪有你这样把人往外赶的邻居”,“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确,现在真的是赶也赶不走了,都结了亲了,两人现在真的是“说不清”了。
“你怎么能这样!你自己就做了决定,根本没有跟我商量!”林子心怒道,就算带着愤怒的情绪,他也没有提高声线。
陆星反手抓着林子心的手,笑眯眯地,他就是喜欢林子心这一点,再怎么生气、愤怒,表达出来都是平和、克制的。这说明林子心的性格、家教都很好,懂得控制情绪。
陆星是捕头,干得是刀头舔血的差使,惯常打交道的都是匪徒贼子和骗子流氓无赖,那些人多半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就会动刀,嘴上也不干净。从那样的环境下出来,陆星非常欣赏林子心这样懂得自我克制的人。
“我就是喜欢你好性情。”心里想着,陆星就说了出来。
林子心听了道,“我,我,我才不是好性情。我很坏,我一点也不好。”
陆星“噗”地一声笑了,说道,“哎,谁信啊。别说我了,你上街上说去,看看这城里谁会信。”
林子心一时无语。
把林子心的手握在手里,陆星觉得林子心的手真好看,他忍不住老想握着。不,这人是哪哪儿都好看,额角、发际,连头发梢好看,修长的手指也好看。
想到今天发生的种种,林子心不禁埋怨道,“他们竟然都愿意配合你,瞒着我一个。”
陆星笑了,说道,“喜事嘛,大家都愿意帮忙。”
林子心不甘道,“竟然没有一个人告诉我……”这时,他不由盯着陆星。
陆星不好意思地哈哈笑了,林子心看着他道,“是你,是你让他们这样的,是不是?”
陆星摸着后脖梗,笑道,“那个,那个,我跟街坊四邻说,不要去臊你,你面皮儿薄。”
林子心气道,“你这就么……就这么……”
陆星这时摩挲着林子心的手,笑着说道,“你也没有不愿意啊。”
林子心在心里长叹,别开了脸。他能选择吗?有反对的余地吗?为了隐藏身份,也只能隐忍。
见林子心不高兴了,陆星以为他的“先斩后奏”让林子心不满,他抓着林子心的衣袖,轻轻摇晃,然后把脸凑近过去,小心地问道,“你……你不愿意吗?你,你不喜欢我?”
林子心无法回答。若论人,他知道陆星很好,他甚至觉得,陆星在这个小县城里是屈才了,如果能去到更广阔的天地,这个少年该能有一番更大的作为。林子心并不讨厌陆星,他很欣赏他。
可是说到“结亲”,林子心想都没想过,现在他在逃亡,能不被人识破身份、能保住性命就不错了,哪儿还有心思去想其他。
见林子心不答,陆星就笑了,他想起同僚们说过的话“有些人啊,就是那样性子,不答,便是答应,与其等他答,不若就当他是答应了”。
看着林子心,陆星笑道,“其实你是喜欢我的吧。”
林子心无法,只能把脸扭过去。陆星见他别过脸,心里就想:看吧,看吧,又害羞了。果然就是喜欢我。
这时,林子心想到了什么,他转过脸来望着陆星,说道,“我记得,县城里很多人都说,官爷只喜欢美人!我,我很丑,官爷你何必……”
不等林子心说完,陆星就承认道,“对,对,我还说过我喜欢‘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呢,这你都介意?我那不就是说嘴嘛。”说着,陆星笑着凑近,又说道,“嗨呀,如果这种醋你都吃,那我倒是很高兴呢。”
林子心一愣,连忙向后退,然后陆星就见他耳朵红了。
“我很丑!”想了想,林子心强调道。
陆星满不在乎,说道,“哎呀,别说我了,你看看这祈县满城里谁在意了吗,孩子们,老者,年轻小娘子,大家都没人在乎。怎么反倒是你自己,老提着这个。你啊,别在介意伤脸破相这件事了。你都不嫌弃我,我喜欢你还来不及呢。”
林子心无语,陆星对他一无所知,还坚持看不到他的任何缺点。
两个人面对面,陆星坦然地注视着林子心,目光当中没有一丝回避。
看着烛光下陆星那双闪烁的猫儿眼,那么诚挚的眼神,林子心的内心动摇了,他看着他,内心翻涌,几乎想要告诉陆星全部的实情。
心念一转,林子心马上觉得不可以,不行。但凡陆星知道,他就是知情者,就会被株连进来,严重的恐怕会因此而送命。陆星何其无辜!
只要陆星不知情,将来万一哪一天,事发了,林子心还能尽力替陆星求情,说明陆星是真的不知道,那时,陆星还能有生机。
还是不告诉他为好。
两人并肩而坐,沉默了一阵,这时,陆星坏笑着说道,“喂,你别跟现在我说你心有所属啊。”
林子心听了抬眼道,“正是。”他是真的很想劝服陆星,取消这桩婚约。
陆星撇嘴,说道,“哎,现在再说这个可就没意思了,你之前明明说没有,现在又说有,骗我啊还是骗我啊。”
林子心强撑道,“有的。”
陆星听了马上道,“谁?叫什么名字,人在哪里?”
见林子心顿时语塞,陆星就笑了,“嘿,说不出来了吧,明明就没有。”陆星暗想:木子哥哥也真是的,承认喜欢我有那么害羞吗?
林子心犯愁了,他确实并没有喜欢过什么人。这时候,总不能报出李旭的名字吧,五皇子的大名天晟谁人不知,再说,他也不愿意借李旭的名字用。
见林子心不说话了,陆星伸手握住林子心的手臂,看着他道,“你就喜欢喜欢我呗,我是真的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
林子心相信,这是真心实意的话。
陆星抓住林子心的手,放到他的胸口,林子心能感觉到,大红色的喜服之下,胸膛里,心在跳动。
悠悠我心,并无他人,唯有你。
“其实你也是喜欢我的吧。”陆星轻声问道。这时他大着胆子,伸手把林子心拥进他的怀里。
被陆星拥抱住的瞬间,靠在陆星的怀里,林子心犹豫了,在他心里,仿佛、似乎,是有那么一点点的……
下巴扣在林子心的肩头,陆星只觉得无比满足、踏实。能像现在这样好好地去拥抱一个人,喜欢他,也知道他喜欢他,这是陆星从小就期盼的。
我不孤单了,有人与我相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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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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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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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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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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