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得喝。
吃饭的时候挺高兴,陆星直夸林子心手艺好,他暗想:木子应该是普通人家出身,从小就什么事都是自己做,不然,他怎么这么会做饭而且还做得很好吃呢。
陆星不知道,林子心在家时,林家有丫环小厮、厨师马夫,他在家时自有人服侍,那手厨艺,是在一次次去往各地游学的路途中学来的。林家虽然富贵,但忌浮华奢靡,在教导子弟方面,培养的是能吃苦的朴实品质。
当林子心把药碗端过来时,陆星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琥珀色的猫儿眼闪烁着,就像路边的小猫。
林子心看了一眼,不为所动,伸手递过药碗,简单道,“喝了。”
“哦。”陆星一脸悲壮地接过了碗。
吃过药,林子心又把涂抹的外伤药拿了过来,这一回陆星很配合,脱去上衣,让林子心给他上外伤药。
林子心这时候很想替陆星再搭搭脉,但不想被陆星看破端倪,只能做罢。他想了想,说道,“要不,你再找城里的大夫给你看看,更稳妥些,你也想伤好得快一点吧。”
陆星摇头,他才不呢,他在这祈县土生土长,县城里那几个大夫什么水平他清楚得很。
林子心这面不知道,继续劝道,“还是去街上的医馆里找医生给看看吧。”
陆星露出一抹痞笑,哼道,“就那几个医生啊,医生,哼,医他娘的脚后跟去吧。”
林子心一听陆星这么说,顿时怒从心头起,想反驳什么,终于还是忍住了,心里暗道:粗鄙!
吃过了饭,上过了外伤药,眼见着天色暗下来,陆星磨蹭着不想走,他想起来之前在林子心家见过茶盅,还有装茶叶的竹筒,之后他几次来,一杯茶也没喝到过。
陆星不禁抱怨道,“来你家,连杯茶都没有。”
林子心听了道,“那你回去吧,或者去哪个有茶喝的地方去吧。”
陆星听了,暗暗撇嘴,心想:我就不走,你能如何。
夜风渐起,院子里比屋子里凉快,陆星拉着林子心坐在堂屋门口的台阶上乘凉,他想这个时候要是有酒喝就好了,转念一想,还受着伤,而且人在木子的眼皮底下,要是喝酒,肯定会被数落。
陆星记得他带来给林子心的谢礼里有好几包干果,就去都拿了来,又倒了两碗水来。把包着香酥花生和炒瓜子的纸包打开,放在坐着的两人中间,陆星示意道,“你尝尝,可好吃了,下酒。”
林子心看了陆星一眼,陆星意识到他说错话了,忙举起双手道,“我没喝酒,我这些天来都没喝酒。”
想起街坊们对陆捕头“很好酒”和“千杯不醉”的评价,林子心摇了摇头。
陆星这时不禁问道,“那个,那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喝酒、能吃辣啊。”
林子心想了想道,“再过十天吧。”
“啊……还要十天哪!”陆星孩子气的嘟起了嘴,林子心说道,“那你现在就去吃去喝好了。”
陆星连连摇头,“哎,不,不了,我还是听你的吧。”
听到这句话,看着身边跟他并排坐着的陆星,林子心突然觉得,原本两人之间那种箭拔弩张般的对立情绪,不知不觉间消失了。这几天里林子心也能感觉得到,随着时间的推移,本地人在慢慢地接纳他、信任他,而他也在渐渐溶入这座县城里。
想起之前见陆星时,这人靠在大门上,勾脚站着,双手交抱在胸前,一副吊儿浪当的痞样,那双琥珀色的猫儿眼闪烁着,狡黠、警惕、戒备,现在,他们两个人已经能并排而坐。
陆星一边往嘴里丢着剥了壳的花生,一边摇着手里的蒲扇,给林子心扇风。
这个时候,周围甚是安静,能听到院子角落里的虫鸣,远远地,更鼓声响起。
陆星觉得心里边特别宁静,什么烦恼都没有了,心平气和的。
以前的时候,陆星愿意身边的人越多越好,越热闹嘈杂越好,因为人越多,他才会感受不到孤单。
现在,陆星的想法改变了。在林子心的身边时,陆星觉得人越少越好,最好少到只有他和他,他愿意这么安安静静地守在林子心身边,一起享受夏夜里的晚风,看天边那弯明月。
低头摸花生的时候,陆星借着身后堂屋里的灯光,突然察觉到了什么。
那几包炒货里,夹带了一小包蜜饯,是用野李子取其果肉,浇上蜂蜜腌渍成的,陆星原本没要这个,估计是店老板做为添头给包进来的。
现在,那包蜜饯,只剩一半了。
陆星眼睛一亮,盯着身边坐着的人。
啊哈!原来你喜欢吃甜的!
假装手撑着脸盯着院子里的某一点发呆,陆星偷偷用眼角瞄过去,借着身后透过来的灯光,他看到林子心悄悄地伸手,摸到蜜饯,再不动声色地递进嘴巴里,过一会儿,再摸一个。
陆星真的很想笑!木子哥哥可太有意思了!
突然,注意到了陆星忍笑的样子,林子心愣了愣,陆星觉得,他可能察觉到陆星发现了。眼见林子心把脸撇了过去,陆星心照不宣地把目光转向了另一边。
等到那一小包蜜饯被吃光的时候,陆星伸出胳臂肘,碰了碰林子心,说道,“哎,咱们俩一个爱甜,一个嗜辣,一块吃饭正好,不会抢。”
夜色中,林子心瞥了陆星一眼,心想:谁要跟你抢吃的,幼稚!
陆星给林子心打扇,从侧面看着林子心被笼罩在灯光光晕里的轮廓,他忽然觉得林子心的侧影很好看,眉骨、鼻梁、下巴,都好看极了。明明这人相貌平平,陆星却打从心底里觉得他“好看”。
看到林子心披散在背上的头发,陆星突然很想伸手去触碰一下,去感受一下那如墨染一般的青丝。
轻轻地碰一下,他应该察觉不到吧。
就在陆星满脑子奇思绮想的时候,远处隐隐传来婴儿的啼哭声。
“咦……”陆星愣了一下,不由道,“这是哪家的小孩儿哭?”
林子心说道,“该是街坊许家,新近添丁,是个可爱的小女儿。”
陆星惊讶,“哟,我怎么不知道。”
林子心说道,“是在你出去办差那几天里出生的。”林子心那时还买了糕点果品,跟着几户邻居一起去道贺。
陆星听了说道,“改天我该去贺一贺。”
婴儿的啼哭声只持续了一小段时间,然后就停了,应该是被哄好了。
这几声婴儿哭啼,一下子勾起了林子心的回忆。
林家人丁单薄,几代都是单传,只有一个孩子。到了林子心这一代,母亲李氏在长子两岁那年,又被发现身怀有孕,林家上上下下都高兴坏了。
林家立刻把喜事告知亲朋,又大摆酒席庆祝,一向少饮酒的祖父林鹤,难得地喝的酩酊大醉。
知道林家又将添丁,跟林家交好的朋友们纷纷来道贺,送了许多贺礼。当皇家得知林家的这桩喜事,从太后、皇后到各宫妃嫔都派人给林家送来贺礼。
之后,太后召林子心的母亲李氏入宫,当面赏赐了不少绸缎布匹、金银珠宝和玩器,并对李氏说,“这是你们家的大喜事,便是我,都要替你们林家高兴。”
太后嘱咐李氏要好好照顾她的身体,又说,“只盼着你生个健健康康的好孩子,是男是女,倒也无妨,便是女儿,长大了,让她的祖父、父亲,教她医术,将来,一样入太医院,当个女医官,侍奉御前。”
太后亲口允诺,谁许林家的第二个孩子将来可入太学院学习。太学院是天晟皇氏的书院,只有皇族子弟方可入学,极少能有朝廷大员的子嗣进入。孩子尚在腹中就能有此等待遇,这是天晟李氏皇朝对林太医一家极大的恩宠。
林子心是在家人和众亲朋的期盼中降生的。
由于太后非常喜爱林家长孙,在李氏怀孕后,她提出愿意把当时两岁的林家长孙接去她的宫中,代为抚养一段时间。在林子心出生之后的头几年,林家里其实是只有他这一个孩子,自然也就得到了来自祖父母和父母的万般疼爱,真正是娇宠着长大的。
林子心记得,母亲对他说过,林家家教极严,这份严格不仅体现在医术的教导上,也体现在日常的行为里。不过,父亲林轩曾经悄悄向夫人承诺,在两个孩子面前,他不做严父,只做慈父。
世人将林子心的祖父林鹤,看做老神仙一般,又称其父亲林轩为神医,这两位名医被无数人仰视,顶礼膜拜。而在林子心的眼里,他们只不过是疼爱孩子的祖父和父亲,跟一般寻常人家的长辈没有不同。
皇城内专供御医们轮值听候、休憩的地方,有个别称——杏林阁。平时,如果不在杏林阁当值,祖父和父亲就会在家陪伴林子心。
在林子心的记忆里,他极小的时候,祖父总是抱着,或是背着他,非常疼爱;父亲只要在家,一定会陪伴他,带着他玩耍,或教他认字读书,或教他辨识草药。
林子心十五岁时入太医院,官封四品,这是天晟御医的最高品阶。
林子心还记得他正式入太医院之后,祖父把他叫进内室,仔细叮嘱他,让他不要忘记“伴君如伴虎”的道理。
林家世代为天晟的御医,几代家主都是太医院的首席,倍受李氏皇朝的信任和倚重。做为直接侍奉皇族的御医,林家人尽量做到不偏不私,将皇族,特别是后宫中的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然而,身处权力的漩涡中心,很难做到真正的明哲保身。
到了林轩这一代,仿佛是被命运的大手拨动,原本不偏不倚的林家,无可避免地被卷进权力的斗争里。
曾经,那么被皇家所信任,恩宠隆盛,到头来,却落得一场大火,家破人亡的结局。
林子心想着想着,心里无比悲凉难过,深深低下了头。
察觉到林子心不太对,陆星停下扇扇子的手,凑近了问道,“你怎么了?”
林子心用力咬住嘴唇,然后答道,“没什么。”ωωω.χΙυΜЬ.Cǒm
闭上眼睛稳了稳心神,林子心站起来说道,“你该回去了。”
陆星坐着不动,说道,“急什么,还早呢。”
林子心尽量平静地说道,“不早了。”
见主人送客的意志很坚决,陆星无奈地站了起来,碎碎念道,“连口茶都没喝上呢。”
林子心这时急于送走陆星,就说道,“下次吧。”
陆星一听又高兴起来,“咦,你说的啊,那说好了。”
林子心应道,“嗯。”
陆星走在夜色中的街道上时,这才想起来,他今天来,又忘记带那个借林子心的灯笼了,转念一想,反正还会再去,不急,不急。
送走陆星,关上大门,林子心靠在门板上,这时,忍了很久的眼泪终于滑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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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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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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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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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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