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欢拿芭蕉叶盛了很多的溪水放到这个天然的大碗里煮开,放凉后让小梅和汉娜喝开水。
小梅和余欢是生长在喝开水长大的华夏,觉得喝开水很正常,但汉娜则很好奇,因为很多欧美人从小到大都是喝的冰水。余欢问汉娜:“你的小便是不是很黄?”
“是的!”汉娜很惊讶。
“你之前本就受到了伤害,一直没有恢复,喝开水可以减轻炎症,你的伤,等我这边基础的设施做好后,我要给你好好调理,可别拉下后遗症。那些强盗可不干净。”余欢想了想说道。
汉娜仿佛想起那两天可怕的经历,她有些颤抖,虽然西方人没有华夏人对于贞操这么看中,但身心伤害是肯定都会刻在她以后的记忆中的。
余欢拍了拍汉娜:“汉娜,不是你的错,你已经很了不起了!”
小梅也上前安慰:“忘掉那些可怕的记忆,我们不是逃出来了吗?等我们回到家人的身边,重新开始。”
小梅和汉娜也在这短短几天的生死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小梅这些天也一直有意无意的开导着汉娜,想让她忘掉那些不堪的经历。
“我们。。。还能被人找到吗?”汉娜有些悲观。现在三人在这个无人知晓的岛上,怎么会让人找到她们啊!
“放心,我们的家人一定会找来的!我废了那个货轮上的两个恶棍,那样的手法只有我会,他们总会上岸后医治的,只要医治,我师父和我。。。爱人,就一定会知道是我做的,知道我还活着,他们会找来的!小梅,汉娜,你们的家人也是,也不会放弃的!”余欢抬头看着渐渐暗下的岛屿,坚定的说!
正说着,突然,眼尖的余欢发现了上午的那只鹿,探头探脑的又出现了!
“哈,别悲观!看,鹿,要不要吃鹿肉?”余欢瞬间两眼亮晶晶。鱼肉不顶饿,这鹿肉可以!配上刚采的香甜的无花果和椰子,太完美了。
猎鹿是有技巧的,但做为在华夏山里猎过野猪的余欢来说,难度也不是特别大,因为她现在手上有两把枪呢!
很快,余欢的□□便瞄准了那头鹿的大脑袋,虽然余欢摸枪时间不长,但天赋极高,她很快找准了T点,“砰!”那头膘肥体壮的鹿应声倒下。
“哈哈,太棒了,余欢,你太牛了!”小梅在跳起来抱着余欢亲了一口。便和汉娜一溜烟的去准备把鹿扛回来。wWW.ΧìǔΜЬ.CǒΜ
“等等!”余欢看见二人没有任何防备就跑向鹿,心下焦急。
二人哪还听到余欢的叫声,飞奔前去,余欢无奈,只能放下枪,抽出匕首快速的跟上去。
这是一只成年的公鹿,鹿角刚刚长成,膘肥体壮,脑袋被余欢打碎了,脑浆和鲜血流了一地。
小梅第一个到,她快乐的弯腰想要将这鲜美的鹿拖回洞口时,突然一只浑身金钱斑的丛林豹跳了出来,一口刁住了地上的鹿头。小梅和汉娜都吓了一大跳。眼见到嘴的食物就要被这丛林豹劫走。
余欢此刻看到那可怕的丛林豹时,也吓了一跳,但鹿有可能是她们三人接下来的食物,怎么能让这畜生捡便宜!
余欢怒从胆边生,那丛林豹估计也是第一次见到人类,它觉得眼前这没长毛的猴子没有口中的鹿肉美味,但也不怯人类。它撅着屁股想要把口中的食物拽进丛林深处,余欢上前就给这丛林豹脖子一刀,畜生很震惊,这眼前没有利牙的猴子是拿什么划开了它的脖子???
嘴还没来得及松,余欢又一刀上去。丛林豹死在没有跟人类对战的经验上,死不瞑目。
“快,赶紧将豹子和鹿拖到小溪那边!”余欢一边警惕的看着四周,一边吩咐小梅和汉娜过来拖肉,这可是粮食啊!
很快,汉娜和小梅哼哧哼哧的将两个大家伙拖到了小溪边。余欢已经满身鲜血的过来了。她让小梅采了足够多的芭蕉叶过来,并让汉娜手持一根棍子在边上护着,自己则飞快的用锋利的匕首快速的给鹿和豹子的血放干净,因为血不放干净会影响存储和口感。湍流的溪水很快将血水冲的一干二净,余欢在上游,手起刀落的快速剥皮分肉,很快两张完整的豹皮和鹿皮被余欢用石头压在了溪水里,等待明天太阳升起后的曝晒,这样,接下来的晚上,三人就可以多一个御寒的东西。
肉块也快速的分好并用芭蕉叶包好送进洞中,明天太阳曝晒后,他们也可以吃很久,如果碰上连续的大雨,也不用冒雨出来寻找食物。而剩余的骨架和内脏,余欢便奋力的扔进旁边的瀑布中,哗哗的流水将血腥味瞬间冲刷得干干净净。余欢连着衣服也下水洗了洗,然后快速的爬回洞里,在天完全黑下的时候放下木门。
一进洞,余欢就发现这里真是一个绝佳的好地方,小梅和汉娜已经升起了五堆火,鹿肉和豹肉都整整齐齐的排在芭蕉叶上,占了洞的三分之一。两人喜笑颜开的等着余欢,准备,畅快吃肉!
余欢笑眯眯的脱下身上的湿衣服,露出已经泛黄的内衣内裤,她一边将干净的木棍撑起衣服靠近火堆,一边将有些泛冷的身子凑向温暖的火源。
“小梅,鹿肉切薄一点,先用肥肉在石头上逼出油,然后将瘦肉放上去,这样味道很好也不容易烤焦。”余欢很快暖和了起来,身上薄薄的内衣也很快干透了。
小梅快活的握着自制的筷子,熟练的翻烤着鹿肉,很快,香味飘了出来。
余欢起身套上也已干透的T恤,上前一起帮忙。
汉娜则在天然石碗中煮着野生的芥菜汤,余欢伸着头看了一眼,又扔了几块小梅煎好的肥肉渣渣进去,不到一会野芥菜和着肥肉渣的香味飘了出来。
余欢又快速的用锋利的军用匕首刻了三个粗糙的木碗和木勺,很快,三人叽叽喳喳的围着篝火吃着烤肉,喝着没有咸味但却依然鲜美的芥菜汤,小梅和汉娜都放下了这些天紧绷的神经,开始商量接下来的对策。
“余欢,我们接下来怎么办?”小梅问道。
“接下来,每天去我们进来的那个崖壁路口,去放出求救信号,这样看看能不能让人注意到我们。”余欢低着头将一块烤的滋滋冒油的鹿肉飞快的塞进嘴里,一边说道。“那边靠大海,现在我们的求救信号只能放烟了,这边都是丛林,很容易引起火灾,而且离我们住的近,不安全。在入口处放烟的话,不但海边过往的船只,连天上的飞机都有可能发现我们。”
余欢又停了停又说,“当然,也可能没有人会发现我们,我们要做好长期生活的准备。”
汉娜和小梅闻言都有些情绪低沉,是啊,家里的亲人会不会都以为她们不在人间而放弃寻找她们?
余欢心里也没底,但又莫名的觉着赵腾远和姚仲越他们不会放弃寻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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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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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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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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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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