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地看过去,那道浓眉下藏着不少愁绪,还没靠近,就能感受到他浑身散发出来的冷寒气质,外界关于他的传说很多。
有人说他手段狠厉,做事不讲情面,也有人说他城府很深,谁也摸不透他的心思。
正是因为对他有着太多恐惧,沈知心一直惧怕不敢接近。
婚姻三年,她做了无数的荒唐事,本以为他会因此怒而离婚。
没想到,他却为她丢了命。
沈知心不觉眼睛一红,“傅承景!”
男人听到她的声音,立刻背过身去,冷漠寒冷地背对她。
说来也是她作死,以她犯的错,足以死千百次。
“傅承景,昨天的事,我道歉,我不该在婚礼上……”
她准备好好跟他认个错的,可傅承景根本不理会她,连瞥都没瞥她一眼,抬腿就要走。
沈知心急了追了上去,跑到傅承景面前,双手张成个一字,拦住了他的去路。
这么近距离地看过去,傅承景的五官,她是看的清清楚楚。
哪怕是前世,沈知心也必须承认,傅承景长得很好看。
浓眉之下,是一双深邃地摄人魂魄的眼,往往扫视别人一眼,令人生畏。
高高的鼻梁让他的五官看起来更加立体。
再往下,是他的薄唇。
他总是很少说话,多以沉默为主。
说起来,他也才二十七岁的年纪,性格却沉稳如石。
不苟言笑、雷厉风行、杀伐果断,都是他的代名词。
不知怎么了,想到红姨说的,他在佛堂外守了一天一夜,她看着他,竟然心跳加速。
脸上也很快浮上了滚烫的红云,一直连到了耳根子。
内心太过愧疚,沈知心没控制好情绪,哽咽出声。
“傅承景,我知道错了,长辈让我罚跪,我认了。我也想跟你道个歉,说声对不起。”
傅承景眉头一蹙,似乎完全不认为她是要认错。
“说完了?”男人冷冷道。
“啊?”沈知心有些懵,他怎么好像一副根本不信她的样子?
要说,也是她以前劣迹斑斑,在他面前撒谎,乃是常事,这次他不会以为她也在撒谎吧?
“说完了,就让开。”
他的语气非常不近人情,从刚才到现在,他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这让她无法把那个为她而死的傅承景和面前这个对她爱理不理的傅承景联系到一起。
他定是怒了,因为她从刚才靠近他开始,就感受到他身边五米之内的超低气压。
但是,她不会像以前那样惧怕退缩了。
沈知心拉住了傅承景的手臂,忽略了他眼中片刻的惊愕,她认真地道。
“傅承景,从前都是我错了,我在佛堂面前想清楚了,既然我们已经结婚了,以后的事我……”
关键时候,她居然卡壳了,傅承景那道深潭的眸子,让她突然一窒。
“一夜就想清楚了,你以为我还会信你的把戏?”男人唇角冷漠地一勾。
闻言,沈知心一时心塞。
“那你怎么才肯信我说的是真的?”她抬起头,与他四目对视。
傅承景的鹰眸盯视她,似乎要看透她刚才那么做的目的。
“除非你能把戒指找到……”
他这么一说,沈知心心下一凉,昨天结婚典礼上,她不但当众出丑,还将结婚戒指扔了。
关键她是铁了心地不想结婚,扔戒指的时候,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傅家的佣人那么多,找了那么久都没找到,结婚场地那么大,上哪儿去找?
可如果这是傅承景信任她的唯一方式的话,那她……
“好,这是你说的,要是我找到了,你必须信我一次。”
她瞪着圆眼睛,认真地冲他道。
傅承景既没答应,也没反对,转身离开。
沈知心看着他的背影,冲他喊道。
“傅承景,别忘了你的承诺!我一定会把戒指找回来的!”
走廊拐角处,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看到向这边走过来的傅承景,鞠躬恭敬道。
“主子,昨天沈知心大闹婚礼,闹得满城皆知,老太太被气得不轻,您看这事……”
“我会处理。”
“主子,云深多嘴一句,沈知心不会就此罢手的,您真的认为她会为了得到您的信任,去找戒指吗?她根本就是个扯谎精!趁结婚证没领,您反悔还来得……”
话音未落,男人一道如寒刀般的眸子扫向面前的下属。
“闭嘴!”
每次只要有人在傅承景面前提起沈知心的不好,就被男人冷厉的眼神给自动击退。
云深实在不清楚,天下那么多好女孩,为什么傅承景都看不上,却看上了一个沈知心!
此时,烈日当空。
一片绿色的草坪上,一位少女正弯着腰,在草丛里寻找着什么。
夏日炎炎,三十七八度的高温,让人难以承受。
更别说,少女从上午九点一直找,现在都已经下午三点半了,还是一无所获。
怪就怪她当时脑子进了水,才会把傅承景专门为她定制的五克拉鸽子蛋钻戒扔了!
现在找的时候,简直要了她的命!
汗水将她的头发都浸湿了,黏在一起,脸颊也晒红了,眼前都开始冒星星了。
衣服也不知道被汗弄湿了多少回。
“少奶奶,这里太晒了,您又不打伞,再这样下去,皮肤会被晒地脱皮的!”
一旁的女佣道。
虽然傅家没一个人喜欢不知好歹的沈知心,但没奈何她是少爷看中的人。
要是被晒的晕倒了,或者怎么样了,少爷那里该怎么交代?
也不知道沈知心是哪根筋坏了,在这找了几个小时的戒指,连午饭都没吃。
“打伞会影响视线,现在温度已经在慢慢往下降了,你要是嫌热,就先走吧。”
傅承景是个说话算话的人,既然他说了找到戒指就会信她,那她就得非找到戒指不可。
不对啊,她记得昨天差不多是往这个方向扔的,怎么会找不到呢?
难道是别人走路的时候,不小心把戒指给踢到别的地方去了?
沈知心决定换一个地方找,“小微,你就在这这里找,我去那边找。”
“是!”
沈知心走到一道蔷薇塑成的花墙边,低着头眼睛一眨不眨,认真地找着。
突然,地上出现一个影子,就在她身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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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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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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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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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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