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他的人生阴暗道,行尸走肉。
活着还不如死了算了。
没有家,也没有亲人,成为那个时代的奴。
阴错阳差,被宋家人买去做下人,成了一个马奴。
他永远记得那天,因为得罪了宋家表少爷,被他用马鞭抽着,差点被打死的画面。
是她,站出来,双手叉腰,一脸娇憨的怼那位表少爷。
说,你凭什么欺负我家的人!
那时候的她,还是个小女孩……模样娇俏灵动可人。
他趴在地上,身上痛得要命。
可抬眸看她的那一瞬间……却忘却了身体上全部痛感。
她是侧面,对着他的。
被阳光照耀着的小脸上,仿佛度了一层佛光一般……直接照入了他的阴暗活死人一般的心脏。
自此。
他只为他活了。
不知道为什么要继续活下去的他,突然,找到了人生目标了。
那便是,为她而活。
后来,她偶尔会来马房看马,还会记得他的伤势,问他好些了没。
看着她眼底的关心,担忧,他只觉得自己整颗冰冷的心,都开始变得暖洋洋的了。
她,是那么的美好。
于他而言,却也是高高在上不可攀的存在。
他知道,她是宋家的独女,有多受宠。
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她。
他后来也知道,她的善良,并不是只给了自己一人。
家里的猫受伤了,她也会心疼。
家里下人被欺负了,她也会关心问候。
他看到后,会吃醋,会不高兴,却也无可奈何。
后来有一天,她稍微长大了些……他路过门房,听见里头的老嬷嬷笑谈,说小姐越长越水灵了,以后不知道,会便宜哪家少爷了。
那时候,他开始深思自己的人生的。
为什么……只能是,便宜了哪家少爷?
内心苦涩到一定的程度了,却也无可奈何。
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她。
他藏在心底的龌龊,永远都是见不得光的。
可,好像拥有啊。
好想拥有生命里的那道光……
她是自己,唯一放下心底的人了。
若以后她嫁人了,他只怕……心都会碎掉。
那么,若想得到,就只能拼尽全力了。
他开始,变得很勤快,开始运用自己会的所有,家族全程下来的权谋之术,一步一步的,攀附身边于他而言有用的人。
先是做了赶马车的,而后开始结交人际关系。
再后来,他结识了宋家一些商铺的掌柜……从商铺活计,做到二掌柜的程度,攒够了赎身钱后,毫不犹豫的,辞掉了那个年代的金饭碗。
意志坚定的,去宋家找了管家,为自己赎了身,从此,不再为奴。
然而,这些还不够……
即便不是奴,他也还只是个普通人罢了,依旧配不上她。
他决定,去海外经商,寻找契机。
孑然一身,除她之外,也没什么好牵挂的了。
那个年代,去海外经商是件很危险的事情,一不小心,就能丧命。
可徐子戈觉得,若最后,连拥有她的资格都没有……留着这条命,又有何用?
光是想到,有朝一日,看着她嫁人的画面,他都能痛不欲生。
若真到了那一天,他简直都不敢想了。
沉思过后,徐子戈很快就做出了决定。
临离开前……他找机会,蹲在宋家门外,等了三天,终于等到她出来了。
他冲上去,递了个镯子给她,在她一脸茫然的时刻,他飞速的告诉她:“记住……我叫徐子戈。”
而后,飞快的跑掉。
他怕她不稀罕他的镯子,怕她当他面摔掉。
他不想给她任何拒绝的机会。
在心底,已经把她给预定了。
那个时代的男女,若是自己喜欢的人,可以送她一个手镯……若她接受了,就说明有戏。
可她那时候,还小,并不知道这些。
徐子戈跑走后,却没跑远。
他偷偷躲在角落里,看着她拿着镯子,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过后,还是将东西收下了。
但他知道,也许,她并没有当一回事。
可自己,却留了个念想啊。
他把自己所剩不多的所有积蓄,只留了路费,其余的,全部用来买那个手镯了。
徐子戈从思绪中回归,眸光落在她的手腕上,眸中充满了柔光。
后来,她成了他的妻了。
他问她,手镯呢。
她说……不知道啊。
他在她的闺房里,和宋家库房里,翻了三天才在一个破旧的盒子里,给翻了出来。
而后,戴在她的手腕上……再也没允许她取下来过。
一直,到今日都没有。
她倒是无所谓,戴着也就戴着了。
去永远,都不清楚那手镯于他而言,是什么寓意……
那是那一时,那一刻,拼尽全力,为自己留下的念想啊。
还好,后来做到了。
否则只怕永远也看不见,手镯被她戴在手腕上的画面吧。
徐老夫人看着有些疲惫,去依旧兴致勃勃的接着电话。
连电话那头的姜萍,都感受到了。
“宋姐姐,累了咱就去休息,事儿太多,哪里是一天说得完的……咱们下次再聊。”
“你说的啊,下次再聊,可不许耍赖哦……下次还得跟我打电话。”
“行行行,给你打,累了就去休息,咱们都年纪大了……很容易疲乏的,要好吃好喝,好睡,才能继续长寿,听更多的故事,开更多的心呐。”
“有道理!那我去躺会儿去……”
“好,宋姐姐最听话了,你把电话给徐子戈,我还有点事跟他说。”
“好,徐子戈,姜萍还有事跟你说。”
徐子戈将视线从她面上收回,脸色严肃的嗯了一声,接过电话,淡淡道:“还有什么事?”
“徐大哥……我家云霄那边还惶恐着呢,他当你是心目中很敬仰的长辈,你看着关键问题,我都给你解决了,而且还是长期性的……你就不表示表示?”
徐子戈默默的看了一眼徐老夫人,见她已经困得打呵欠了,淡淡道:“等青青睡下了,我会给他打电话。”
“那你那曾孙女的事儿?”
徐子戈沉着脸道:“女不教,母之过!绝不纵容!”
m.χIùm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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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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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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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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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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