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伤口这么显眼,不可能还瞒得住家里人。
而且总是要天天换药和吃药的,少说也得养十天半个月的,根本不可能瞒得住。
袁上雄被叶挽歌一句话说得颓靡起来,他挠了挠头,“那怎么办啊……”
“阿雄,没事没事,骂就骂吧,反正瞒不了,就是我爹爹不知道会不会生气打我?”袁金磊一张小脸都皱了起来。
“你爹的脾气很坏吗?”叶挽歌笑着问,“天快黑了,不如我们先进村吧?非夜,你帮我拿着我的行李箱,阿磊小朋友来,到我背上来。”
说着,叶挽歌便已经背对着袁金磊蹲了下去。
秦非夜没有接叶挽歌的药箱,依然是淡淡的两个字,“我来。”
叶挽歌有些讶异的朝他挑了挑眉,“你不是,不喜和人接触?”
他向来有洁癖,这一点叶挽歌是知道的,而且袁金磊看起来也不是干净的,身上脏了不少杂草枯叶和泥之类的,秦非夜这样洁癖的人,怎么忍得了去碰一个陌生的孩子?
秦非夜睨了叶挽歌一眼,一言不发的就蹲下身子,将袁金磊拉到了自己的背上。“走。”
叶挽歌失笑,他这般自然还是怕自己被袁金磊这么个男孩子太累了。
袁金磊这孩子有些胖嘟嘟的,虽然才***岁的年纪,但看起来稍有也有六七十斤。
六七十斤的重量背在身上,那也的确不是个轻松的活。
叶挽歌背起自己的药箱,无奈道,“行行行,走吧。”
“跟我来!”袁上雄笑嘻嘻的就开始在前面带路。
袁上雄长得有些瘦,但个子挺高的,他在山林之中跑得飞快,若不是秦非夜和叶挽歌两人脚程快,险些要跟不上。
四人回到袁家村的时候,天色已经微微暗了下来。
有村民看着两个小孩带着两个生人进了村,本想要上去询问的,可见那又是村长家的孩子,便以为是不是村长在外面认识的什么朋友来,便没敢上前。
叶挽歌和秦非夜就这么被带进了袁家村。
袁家村看起来不大,大概也就六七十户人家,是个很小的村落,大家的房子也大多都是树木搭建的,十分简朴。
这个地方,比之桃源村,多了不少生活气息,许多村民对叶挽歌和秦非夜虽然好奇,倒也没表现出排外的情绪来。
叶挽歌暗暗松了一口气,比起桃源村那么一个严重排外的地方,这个村子显得多么的和蔼可亲!
半路上叶挽歌才知道这袁金磊是袁上雄的堂弟,不过他们的父亲是堂兄弟,不是一个爷爷。
袁上雄的爷爷是袁家村的村长,颇有威望。
村长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袁上雄还是村长的嫡长孙呢,地位可不小。
两人本来就是孩子,十分容易的就被叶挽歌套了话,总之她对这个袁家村已经了解了不少。
袁上雄带着叶挽歌两人直接去了袁金磊的家里。
“叔,阿磊受伤了,你们快来!”袁上雄站在院子门外啪啪啪的拍着那脆弱的小门板。
院子里的人听到声音急忙开了门,里面传来一个焦急的询问生,“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虎子怎么会受伤的?”
院子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来开门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和二十多岁的女人,看模样大概是袁金磊的母亲和奶奶外婆之类的。
那年长的妇人看到秦非夜背后的袁金磊,便一样的看到了他脚脖子上缠着的纱布,紧张的叫了起来,“哎哟喂,我的宝贝乖孙这是怎么了?你们又是谁?”
叶挽歌上前一步,带着温润又无害的笑容解释道,“二位好,我姓叶,这位是我兄长,我们要去东汉绥阳城,途径这里,便打算来借宿一宿,在半路上遇到这两个小孩,这阿磊还被捕兽夹夹伤了,我是个大夫,便替他包扎了伤口,现在送他回家。”
眼前的两个一老一少哪里见过这样好看的男子,不管是叶挽歌和秦非夜,那都是俊得不得了。
那模样气质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不管古代还是现代,都是看脸的世界,特别是袁金磊的娘,看着温润如玉的叶挽歌,已经有些红了脸。Χiυmъ.cοΜ
那年长一些的倒是镇定一些,看着袁金磊的伤口一脸心疼,又怒瞪向袁上雄,“你这小崽子,整日带着虎子漫天遍野的乱跑!现在受伤了吧?我待会便去跟你爷爷告状去!”
袁上雄立刻苦着脸求饶,“三奶奶,求您别去跟我爷爷告状了,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娘,您还是先别着急骂他,原来是叶公子救了我家虎子,多谢多谢,快把孩子给我吧,一路背过来也累了吧。”袁金磊的娘亲急忙上前要去将秦非夜背上的孩子抱过来。
一听人家原来是救了自己的孩子,又看他背着,便知道是一路背过来的,心中便立刻起了感激之心。
孩子他娘将袁金磊抱了过来,有些吃力,她急忙朝屋里喊了声,“孩子他爹!你快来!”
很快,屋里便有一个长相敦厚的男人走了出来,约莫三十岁,他国字脸,浓眉大眼的,有些微壮,但是看着挺靠谱的那种。
“这是我丈夫袁建斌,我姓李,这位是我婆婆,王氏。”袁李氏十分腼腆的介绍着。
“诶,这是怎么了?”袁建斌一脸迷茫的走了出去,在看到门口站着的两个陌生人和妻子抱着的儿子时,更加迷茫了。
袁李氏将手中的袁金磊交到了丈夫的怀里,又将方才叶挽歌说的事情解释了一遍。
袁金磊也说道,“是啊,都是这位大哥哥救了我!我刚才脚好痛好痛,现在好多了,阿爹,他们想要去二叔公家过夜,阿爹你帮忙跟二叔公说说吧。”
“原来你们救了我儿,多谢多谢,要不先进屋喝杯热茶?二叔那里我待会跟你们去一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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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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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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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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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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