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昨天的打斗痕迹,又多了很多凌乱的野兽脚印。
一定是这群狼死了之后的血腥味太重,引来了旁的野兽进食。
现场的味道很重,尸体已经开始发出腐臭味,叶挽歌P股下的那匹马有些躁动不安,大抵是因为动物的本能,牠看起来十分抗拒这里。
“你在这里等等我,我换完衣服就来。”叶挽歌拍了拍身】下的马,将牠拴在一旁,自己翻身】下马进了山洞换衣服。
将身上那套臭烘烘的衣服换下之后,叶挽歌一刻也不敢耽搁的翻身上马,寻着秦非夜昨天离开的方向找去。
叶挽歌还记得秦非夜离开的方向,她寻着秦非夜的脚印和狼群的脚印寻去,她骑着马一直追踪出去了三四公里,便看见了岔路。
此处已经是野草丛生,山路也窄,坡度较高,马匹走起来已经是有些不太方便了,不过勉强还算可以走。
让叶挽歌在岔路口前纠结的是脚印到这里就乱了起来,两个岔路都有脚印,不管是狼群的,还是人的。
“难道秦非夜在这里就迷惑了狼群?”叶挽歌猜测是秦非夜为了避开狼群而故意制造,让追击的狼分成两路来。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有一条路上一定会有秦非夜的东西或者其他留下气味的东西用来吸引狼群。
这么想着,叶挽歌便顺着其中一条路走了一小段,大概一百多米,便在草丛中发现了一块布料,她记得,那是秦非夜的衣服。
叶挽歌拧着眉头捡起布料,再继续往前走,还有一块。
由此,叶挽歌可以确定,这一条路便是秦非夜用来引开狼群的路,那么,另一条路才是他真正离开的地方了。
叶挽歌毫不犹豫的调转方向往回走,走上了另一条岔路。
沿着岔路走了一公里左右,叶挽歌在草丛上看到了一片血迹。
叶挽歌心下一沉,她翻身】下马,手指碾过那沾了血迹的草丛,眉头紧皱。
血迹早就干了。
但闻着味道,是人血。
是秦非夜,受伤了吗?
叶挽歌沿途一直往前走着,沿着那岔路走了两三公里,便进入了一片芦苇丛里,那芦苇丛长得比人还高,但芦苇丛的中间还有一条小路,只是那路太窄,看来马是没办法往前走了。
那突然変窄的路上还有一大片芦苇被压倒的痕迹,那上面有沾了泥的狼的足印,还有血迹。
这群狼竟然追了这么久?
妈的,真的是够执着的。
叶挽歌几乎可以断定,秦非夜一定是沿着这条路走的,不然那些狼群不会这样执着的一直追着。
若是秦非夜走了这一条路,她必然只能往前走。
叶挽歌只好果断的弃了马,她将马匹上的水和粮食解了下来挂在自己的身上,马匹上挂着的剑她没拿。
反正叶挽歌不会用,拿了还占地方,所以她果断的弃了。
叶挽歌拍了拍那马匹的P股,“你要是认得路,就自己回去吧,若是听的我的话,就带人来找我们吧,去吧。”
那马儿长叫一声,撒欢的跑了。
叶挽歌摇了摇头,径直往那芦苇丛中间的小路走去。
“秦非夜!”叶挽歌大声喊了一声,试图得到回应。
“这芦苇丛太高了!你他妈要是躲在里面就应一声!”
“秦非夜!”
叶挽歌喊了几句,空气中除非芦苇被风吹动的声音,没有任何回应。
“浪费我嗓子。”叶挽歌自嘲的笑了,不再大喊。
秦非夜若是在这里,早就应她了。
叶挽歌顺着芦苇丛走了不过几百米,便突然闻到了一股子血腥味!
那血腥味带着点腐臭,和狼的尸体截然不同,叶挽歌对那味道再也熟悉不过。
是人类的尸体。
叶挽歌的心顿时就沉了下去,她顿时就觉得手脚发凉,有些不受自己的控制的颤抖起来。
她知道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是什么。
可是,叶挽歌立刻否定了自己这一点念头。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秦非夜是谁,他不会死在这里!
叶挽歌脚下像生了风一样往前跑,跑出去一百米左右,她就刹住了脚步。
因为,她险些踩中一具尸体。
一个身穿黑衣的尸体,只有上半个身体倒在小路上,下半身还隐在芦苇丛里。
而那具尸体的前面,是一片混乱的战场。
比人还高的芦苇乱七八糟的倒在地上,那血迹四溅的程度足以让人想象这里经过怎样的恶战。
地上一共有九具黑衣人的尸体,还有两头狼的。
叶挽歌心头那股子紧张瞬间安心不少,幸好,这些都是别人的尸体。
但,这足以证明,秦非夜也遭遇了刺杀!
叶挽歌检查了一下那几个黑衣人的尸体,也纷纷的摘下了那些人的面巾,面巾下亦是一些全然陌生的脸孔。
但是这些人的模样,怎么说的,看起来似乎与中午刺杀秦景司的那帮黑衣人的模样,不太一样。
中午那帮黑衣人身材中等,面容平凡,是那种丢进人群就找不到的人。
可是这里的九具尸体,身高几乎都在一米八以上,且五官较为深邃一些,鼻梁比较高,似乎……不大像大齐的人,倒是有点像西夏人的特征?m.xiumb.com
但是单凭这一个长相,也不好判断这些人究竟是不是大齐之人。
叶挽歌脱】下其中一个黑衣人的衣服,将他身上的一些特征仔细的记了下来。
她总觉得,这一帮人和刺杀秦景司的,不是一伙人。
叶挽歌在芦苇丛中又仔细的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其他活口之后,便继续往前寻去。
在这里见到这些尸体,足以证明两件事情。
第一,秦非夜还没死,至少他是杀了这几个黑衣人才离开的,但不确定有没有其他黑衣人继续追他。
第二,光看这里的黑衣人数量,就知道秦非夜所承担的追杀,更为严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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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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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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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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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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