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头被烈日照出凛凛寒光,被辨成辫子的红缨宛若敌人的心头血,红得触目惊心。
南宫泽这一剑直接就砍在了顾娇的红缨枪上,发出清脆的碰撞声响,他的剑是玄铁所制的宝剑,锋利无比,无坚不摧。
别说一杆红缨枪了,便是一整块生铁他也能生生劈裂。
可令南宫泽惊讶的是,那杆丑得要死的红缨枪居然毫发无伤。
它扛住自己的剑了?
不对,应该说这小子扛住自己的杀招了?
他是用了极大的轻功与内力去完成这一招的,顾娇拔枪抵挡的一幕被他看在眼里,他并不在意,是因为他有绝对的自信能够砍断顾娇的红缨枪,并在她身上狠狠地划上一剑。
南宫泽凌空位于顾娇的头顶,用力下压手中长剑。
顾娇波澜不惊地看着他,忽然身子朝后一仰,猛地抬起左腿,一脚朝南宫泽的脑袋踹去!
南宫泽的右手持着剑,正与顾娇对峙着,只能以左手去挡,可这个姿势是极为别扭的,加上左手本也不是他的惯用手,力道不够,整个人被顾娇硬生生踹了出去!
南宫泽险些摔在黑风骑的马蹄下,万幸是及时稳住了,长剑点地,借力一个翻转在混乱中稳住了身形。
适才挡了顾娇一脚的左臂开始微微发麻。
这少年的力道……好可怕!
还有他手上的红缨枪是怎么一回事?
为何……看着有点儿眼熟?
“你的红缨枪哪里来的?”南宫泽冷声问。
说话间,一名南宫家的士兵被一个黑风骑的马蹄踹倒在地上,眼看着就要被马背上的骑兵一枪刺破喉咙,他反手便是一剑朝黑风骑斩去!
铿!
顾娇的红缨枪挡开了他的长剑。
那个骑兵微微一怔,行动却并没受影响,仿佛配合过千百次一样,在顾娇的掩护下,他一枪刺死了那个南宫叛军。
别说什么大家都是燕国人,叛军就是叛军,清绞叛军是所有黑风骑的使命!
南宫泽对手下的兵可没顾娇对黑风骑这般爱护,死了就死了,反正还多的是兵力!
只不过,这令他对顾娇越发好奇。xǐυmь.℃òm
小小年纪,怎会如此天赋异禀?
顾娇可没有与南宫泽废话的打算,南宫泽都认出她身上的盔甲是轩辕厉的战甲所熔,却没认出她的红缨枪是轩辕厉的神兵。
武功不行,眼睛还瞎。
白在轩辕军卧底多年!
顾娇踩在马镫上,一个空翻跃上马背,身子凌空一转,带着巨大的力道一枪朝南宫泽重重拍下!
南宫泽瞳仁一缩!
轩辕七式!
这是……轩辕家的枪法!
少年手里拿的……是轩辕厉的红缨枪!
怎么会……
“你究竟是谁!”
他抡剑去挡落在头顶的红缨枪,一手握住剑柄,一手托住剑刃,他使出了浑身的内力,堪堪扛住少年一击。
顾娇紧接着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斩下第二枪,只听得咔的一声脆响,南宫泽的玄铁宝剑……被少年的红缨枪……劈断了!
南宫泽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眸子!
顾娇没给南宫泽喘气的时间,又迅速地刺出了下一枪!
她身后,程富贵为了救自己的同伴,被一个南宫家的叛军从马背上逼了下来,对方一剑砍在了他的左肩膀上。
“你大爷的!”
他转头便用长矛将对方戳了个对穿!
这么叛军一倒下,更多的叛军涌了上来。
“杀他们的马!”叛军里,不知谁这么大叫了一声,所有人都改变了攻击方向,不与骑兵硬刚,而是齐齐地朝他们坐下的黑风骑砍去。
轩辕铁骑是六国最勇猛彪悍的战马,它们接受训练时是以护主为己任,对于自己的安危并没有那么顾忌。
只要骑兵不喊停,它们就会一直一直地战斗下去,不因刀剑而退缩,不因负伤而怯懦。
程富贵看着一匹又一匹的黑风骑重伤倒下,眼睛都杀红了:“娘的!敢杀你爷爷们的坐骑!拿命来!”
两军打仗并不是个人的决斗场,每个人都在厮杀,随时随地都有人受伤倒下,黑风铁骑在人数上处于绝对的劣势,任何以巨大代价或同等牺牲换来的微小胜利都是失败的。
顾娇必须尽快结束战斗!
没了兵器的南宫泽翻身上马,从一个黑风骑骑兵的手中夺来一柄长矛。
顾娇利落地将他的长矛挑飞,黑风王扬起前蹄,带着肃杀之气,猛地朝南宫泽的坐骑撞过去!
南宫泽的战马被吓得受惊逃窜,整个马身都直立起来,南宫泽一声怒骂自自马背上跌落而下,他滚了几圈,恰巧有一柄长剑在眼前。
他眸子一亮,忙伸手去捡,顾娇一枪刺来,将他的手掌狠狠地钉在了尘土飞扬的地上!
顾娇:“我说过,第一仗,要见血。”
就以背叛者的鲜血,来祭奠轩辕家的亡魂!
顾娇握住红缨枪,猛地往下一压!
“啊——”
南宫泽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
尝到了背叛者的鲜血,红缨枪的枪身仿佛都更亮了。
无穷的战意回荡在整个战场,所有黑风骑士气大涨。
顾娇拔出红缨枪,一脚将南宫泽踹晕过去!
在战场上拼的并不是个人的武力,而是团体的协作,别看南宫泽的武功不如暗魂那么高,真打起仗来他是不弱的。
但凡南宫泽今日不那么针对顾娇,全心带着叛军排兵布阵,都不止于输得这么彻底。
当然,也有顾娇的年龄太容易让人大意轻敌的缘故,谁能料到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能打赢南宫家的猛将?
南宫泽被顾娇生擒,叛军们军心大乱,黑风骑乘胜击杀,几乎将叛军们杀得片甲不留!
顾娇让程富贵留几个活口:“去告诉你们南宫家主,我萧六郎来了!就是我杀了他的次子南宫厉,眼下我又抓了他的三子南宫泽!他若想赎回自己儿子,就用曲阳城来换!否则,我砍了他儿子的脑袋,挂在黑风营的旗杆上!”
想到那个振奋人心的画面,所有黑风骑兵们扬起手中兵器:“杀!杀!杀!”
喊声震天,惊空遏云。
所剩无几的叛军们被这滔天的气势吓得浑身发抖,面露惊恐。
顾娇长枪一挥,正色道:“还有,南宫家若不主动来降,我便攻进曲阳城,把南宫家的人,一个一个杀干净!”
……
“报——报——”
城主府中,南宫家主正坐在花厅内含饴弄孙,听到士兵火急火燎的声音,他让下人将三岁的小孙儿抱下去,将士兵召到跟前来。
“何时?”南宫家主沉着脸问,被打断了与孙子的天伦之乐,他有点儿不大高兴。
士兵单膝跪地,满目焦急地说道:“启禀城主,三爷他……被抓了!”
南宫家主眸光一凉,大掌摁在扶手上,唰的站起来:“你说什么?谁被抓了?被谁抓了?”
士兵拱手道:“三爷被黑风营的萧六郎抓了!萧六郎说,若想赎回三爷,就用曲阳城来换!还说……还说……”
南宫家主的手死死地捏紧扶手,从牙缝里咬出几个字:“还说什么?”
士兵害怕地说道:“还说若是城主不投降,他便攻进城内,将……将南宫家的人全部杀干净!”
南宫家主一巴掌拍裂了椅子:“混账东西!”
“父亲!”
长子南宫丞快步走入花厅:“我刚从城楼那边过来,听说三弟被抓了?”
南宫家主气得浑身发抖:“萧六郎……又是那个萧六郎!”
南宫丞震惊不已:“竟然是他?”
南宫家主压下滔天怒火闭了闭眼:“都说了多带一点兵力,他就是不听!”
南宫丞没接话。
其实当时的情况是没办法多带兵马的,三弟与四弟的任务原本就是将黑风营从山脉引出来。
倘若三弟、四弟带的兵马过多,黑风营的铁骑们见胜算不大,根本不会出山打劫粮草。
而且他们的目标原就是萧六郎,不论三弟还是四弟遇到他,能活捉就活捉,不能活捉就杀掉!
南宫丞蹙眉道:“没想到这个萧六郎如此厉害,现身的第一天,三弟便落在了他的手中。不知四弟那边情况如何了?”
南宫家主说道:“你四弟碰上的不是萧六郎,应当暂时没什么事。还是想想怎么把你三弟救回来!”
“祖父!”
一名身着红色盔甲的女子佩戴宝剑,神色凛然了走了进来,她冲南宫家主与南宫丞拱手行了一礼,“祖父,大伯父,请让我带兵去将父亲救回来!”
若顾娇在这里,一定能认出她便是黑风营统帅选拔时,不惜自毁名节也要拉韩五爷下马的南宫家三房嫡女——南宫靖。
南宫靖身为将门嫡女,也颇有一身武艺。
“祖父!我也去!我要为我爹报仇!”
南宫厉的小儿子南宫霖也杀气腾腾地冲了进来。
南宫丞沉声道:“你们两个别胡闹,回自己屋里去!连你们父亲都不是萧六郎的对手,你们真以为自己能在他手里讨到什么便宜!”
提到这个,南宫丞与南宫家主是有些来气的。
他们已经知道这个萧六郎是假的了,他并没有十九岁,从面相上看,不过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郎。
可他竟已有如此本事!
在萧六郎出现之前,南宫家的人一直以几个小辈为傲,认为他们年少有为,能文能武,将来的建树定在长辈之上。
可自打杀出个萧六郎,自家孩子突然就不香了。
人和人的差距那么大的吗?
“退下!”南宫家主沉声说。
如今正值多事之秋,南宫家主的脾气也难免比从前暴躁了些,南宫霖与南宫靖被呵斥得浑身一愣,面面相觑了一眼,心不甘情不愿地出去了。
南宫丞劝慰道:“父亲,您先息怒,我会想办法将三弟救回来的。”
南宫家主痛心疾首道:“此子心狠手辣,你三弟落在他手里,必定要吃不少苦头。”
南宫丞想了想,说道:“父亲,我认为此事还是有转圜的余地,他没杀三弟,而是想与我们谈判,可见他手中的兵力不足以对抗我们城中大军。倒不如将计就计,借着谈判的名义将萧六郎叫到曲阳城里,再伺机杀了他!”
南宫家主冷冷地说道:“你焉知不是引狼入室!萧六郎这么狡猾,一旦放他进城,他再以轩辕军的名义煽动百姓,后果不堪设想!要在城外杀了他!你去将常威叫来!”
南宫丞问道:“父亲是想让常威将军去迎战萧六郎?”
南宫家主冷声道:“常威是我们南宫家最得力的部下,武艺高强,骁勇善战,这些年来边关多有战乱,他一次也没败过。让他带上城中所有兵马,务必将黑风骑斩尽杀绝!”
别看黑风营只有五万人马,但却是大燕最厉害的一支军队,也是轩辕家最早创立的军队,轩辕家当年就是靠着黑风骑威震六国的,之后才慢慢有了弓箭营、步兵营、辎重战车营等。
要灭三军将士的斗志,就得先除掉黑风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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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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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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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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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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