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看向她的眼神越发充满了崇拜。
顾瑾瑜在众人的簇拥下走进女学,临进门前,她瞟了医馆一眼,试图寻找顾娇的身影。
顾娇今日却没来医馆。
她去驿站给薛凝香寄信了,有她的回信,也有顾长卿从军营带过来的周二壮的回信,顺便还有些京城的小玩意,是送给狗娃的。
狗娃如今两岁了,会走会跑也会跳了,还特别会叫人,尤其会叫爹。
顾娇在信上问了薛凝香有没有给狗娃找个爹的打算。
顾娇没有那些刻板的思想,在顾娇看来,薛凝香还年轻,只比自己大两岁,今年十七。
顾娇倒不是觉得女人一定要找个男人才圆满,只是也不必为了所谓的名声就一辈子守寡。
她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
从她把字练得这么好就可以看出,薛凝香绝不是一个对生活麻木和认命的小寡妇,她在老太太身边耳濡目染这么久,老太太不是白喜欢她的。
她有自己的追求。
只不过,她很害怕,害怕这种追求会是一种大逆不道,会最终惹来所有人的唾弃与嘲笑。
顾娇从驿站出来时遇上一个人。
算不上熟人,但也见过。
对方一袭褐红色锦衣华服,恣意张扬,五官俊美,眼神邪魅。
只是他的邪魅多少让顾娇有些不喜。
顾娇当做没看见,面无表情往前走。
擦肩而过的一霎,对方忽然伸出胳膊,拦住了顾娇的去路。
“姑娘,好久不见。”四皇子勾唇一笑,“这么巧,你也来寄信吗?”
顾娇看着那只拦在自己面前的胳膊,有些烦躁。
平心而论,四皇子长得不差,若是没见过那个美和尚,可能他勉强也算长在了顾娇的审美上。
可有对比就有伤害了不是么?
同为邪魅小美人,美和尚俨然甩了他十几条街呀!
顾娇神烦。
四皇子眼神露骨:“哟,小娘子性子挺烈。不过没关系,不烈的马本殿下还不屑驯服呢。天干物燥的,姑娘可有空去喝杯茶?”
顾娇淡淡地睨了他一眼:“不渴。”
四皇子锲而不舍:“玉琼楼的点心不错,姑娘要不要去尝尝?”
顾娇道:“不饿。”
四皇子道:“那就去听会儿戏。”
顾娇被烦到一定程度忽然冷静下来了,她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身上带的银子多吗?”
四皇子一怔。
这是什么话?他堂堂皇子去听戏还用给银子么?不过他也带了就是了。
他笑道:“带了,带了不少,姑娘喜欢什么,本殿下都买给姑娘。”
顾娇认真地想了想:“那得去一个没人的地方。”
做得干净点。
不让相公发现。
四皇子没料到小姑娘这么上道,他愣了一下,转念一想又觉着正常。
他是皇子,谁真有胆子与他作对呢?
“我知道一个地方,保证没有外人。”四皇子得意一笑,转身挑开马车的车帘。
“你确定吗?”顾娇问。
自家相公是个读书人,将来可能还会做官,明目张胆地打劫这种事不适合未来的贡士娘子。
所以顾娇决定再给他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他实在上赶着找死,那么她只能成全他。
四皇子有点儿纳闷,这话是不是问反了?该他来问她才对吧?
“确定,姑娘,请——”他比了个手势。
就在顾娇即将走上马车之际,又一辆马车驶了过来。
马车在二人身侧停下,帘子被掀开,一道清隽如玉的身影走了下来。
“四殿下,好久不见。”
一模一样的开场白,说时不走心,听到就感觉有点儿别有用心。
四皇子眯了眯眼,看向对面的少年,道:“安郡王?”
安郡王温润一笑,目光落在顾娇的身上,道:“这不是顾小姐吗?顾小姐今天不用去医馆?”
“你们认识?”四皇子狐疑地问。
安郡王微笑:“我与妹妹在外游历时曾在定安侯府的庄子里借助过几日,这位是定安侯府的大小姐。”
四皇子对定安侯府的事了解得不多,他只见过顾瑾瑜。
安郡王又道:“我刚从宫里出来,听说陛下在找几位殿下,也不知是不是有什么事。”
他都这么说了,四皇子哪儿还有心情调戏美人?
四皇子深深地看了安郡王与顾娇一眼,坐上马车离开了。
安郡王转头看向顾娇,气质温润,嗓音低润:“那是当朝四皇子。”
“嗯。”顾娇知道。
安郡王见她不意外,顿了顿,自己笑了:“也是。”
她本就不是什么温室里的花朵,哪儿会随随便便被一个男人骗上马车?
“要回医馆吗?”他问。
“嗯。”顾娇点头。
安郡王正想说我送你,头顶一阵响动,赫然是一块屋檐上的瓦片滑落了下来。
顾娇的这边是自己,对面是马车,旁边是墙角,可以说是避无可避。
安郡王一步迈上前,用高大的身躯护住她,替她挡住瓦片。
然而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传来,他眨了眨眼,抬起头一看,瓦片已被顾娇手中的银针钉在了马车的车顶上。
安郡王:“……”
安郡王后退一步,无奈地笑了:“顾姑娘,你一直都这么厉害的吗?让人想英雄救美都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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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监,萧六郎放了学。
他出门就看见顾娇背着小背篓在大树下等他。
她的手里还拎着两摞小药包,一边一摞。
天气虽是放了晴,却依旧不算暖和,尤其太阳落山后,街边的风更冷了。
萧六郎拄着拐杖赶紧走过去:“怎么不多穿点衣裳?”
“出门时不冷。”她说。
那就是现在冷了。
萧六郎敏锐地捕捉到她话里的信息,他解下身上的披风,打算递给顾娇。
顾娇却分别看了眼手中的药包,言外之意很明显,两只手都提满啦。
四周有人朝他们看过来。
萧六郎的眸光微微一动,还是将披风披在了她的身上,如玉修长的指尖轻轻系好绸带。琇書蛧
“六郎,你媳妇儿又来接你啦?”一个与冯林交好,也因此认识了萧六郎的监生一边路过,一边打趣了一句。
“嗯。”萧六郎含糊地应了一声。
顾娇眸子亮亮地看着他。
满脸都写着,我是你媳妇儿啦?是吗?是吗?是吗?
萧六郎轻咳一声,移开视线:“回家了。”
顾娇:“哦。”
顾娇跟在他后面,慢吞吞地往外走。
忽然间,大树上的一堆雪落了下来。
萧六郎一手将她拉过来,另一条胳膊抬起头挡在她的头顶,雪哗啦啦地落下,浇了他满袖。
她在他怀中一动不动,睁大眸子看着他,乖得不行。
这副样子太有欺骗性了,就算与她朝夕相处的萧六郎也一下子没抵挡住,胸口蓦地被一股血气填满了。
太乖了,受不了。
萧六郎呼吸一乱,赶忙撇过脸去。
顾娇却将小脑袋贴上他胸口,咦了一声,道:“你心跳好快。”
萧六郎猛地后退一步:“没有!”
顾娇看着他发红的小耳朵:“明明就有。”
萧六郎正色道:“我说没有就没有!”
说罢,他落荒而逃,却太紧张走错路,嘭的一声撞在了树上。
顾娇:“……”
顾娇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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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闱过后,家里的气氛轻松了许多,老太太出去打牌了,没忘记把“老伴儿”捎上,输了是“老伴儿”的,赢了是自个儿的。
顾琰与顾小顺每日放学都会去鲁家学艺,晚饭也在那边吃。
老实说,师娘的厨艺不怎么好,与萧六郎有的一拼,可师父在上,师父说好吃,他俩也只能硬着头皮吃下去。
小净空自打在国子监交了第一个好朋友后,每天放学都会和好朋友一起玩,今天也不例外。
比起学习,顾娇认为小净空更缺乏与同龄人的交流,因此很支持他的放学活动。
不过今天,二人的小团体里多了一个人——秦楚煜。
小净空一脸不解:“他怎么来了?”
许粥粥小声道:“唉,我爹一定让我带着他,我也很愁。”
许粥粥与秦楚煜其实并不认识,秦楚煜与小净空才是一个班的,他是普通班的。都是他爹介绍的,他不能不听。
小净空不喜欢秦楚煜,一是秦楚煜娇气还蛮不讲理,二是只要与秦楚煜在一起,那些人就听不见他说话。小净空暂时还不明白这是一种什么情绪,他本能地不大适应。
许粥粥对秦楚煜无感。
可他能察觉到小伙伴对秦楚煜的不欢迎。
他感觉自己做错了事,小声道:“对不起啊,我下次一定不带他了。”
“没关系,看在你的份上,我可以和他玩。”小净空是大方的小朋友,只要不和他抢娇娇,别的都好商量。
“你们在玩什么?”秦楚煜问。
许粥粥道:“我们在盖房子。”
秦楚煜傲慢道:“这么小的房子有什么好盖的?要盖就盖皇宫!”
“皇宫是什么?”小净空是不懂就问的好孩子。
“皇宫是我父……咳,是皇帝住的地方!”秦楚煜差点说漏嘴,心虚地出了一身汗。
还好两个孩子都没听出来。
小净空又问道:“皇帝是什么?”
他在寺庙长大,没接触过此类信息,到了如今的家里,家人也从不提什么皇帝。
许粥粥出身官宦之家,这个他还是懂的,他对小伙伴解释道:“就是昭国的主人,全天下最有权势的人!”
“哦。”小净空似懂非懂,也不是很想去懂,他只对他们的小房子感兴趣,“我没见过皇宫,不知道怎么盖。”
许粥粥摊手:“我也没见过。”
连皇宫都没见过,真是两个小土包子!
秦楚煜到底记得他老子的教诲,不能暴露自己的皇子身份。
不过他在心里暗戳戳地记下了,等下次旬假时,他去找太子妃嫂嫂求个情,把两个小伙伴都带进皇宫玩一玩。
翌日,陛下亲自召见顾侯爷,核实了有关风箱的事。
淑妃也在场。
淑妃脸上的笑意就没消失过。
陛下还是挺谨慎,多问了一句:“朕听闻顾侍郎家中还有一个女儿。”
顾瑾瑜的身世,淑妃向陛下提过,在那之前陛下便已答应了淑妃册封她为县主,倒也并未因为她不是侯府亲生的便反悔。
左不过是个没有食邑与封地的县主,不打紧。
可风箱一事事关重大。
顾侯爷拱手道:“回陛下,臣的大女儿自幼在乡野长大,没念过什么书。”
这话的意思就很明显了,大字不识一个,能做出这么厉害的发明吗?
顾侯爷的神色不像在撒谎,何况陛下也不觉得他有必要撒谎,谁会把亲生女儿的功劳让给养女呢?
陛下拟了一道圣旨,册封顾瑾瑜为从二品慧郡主。
这是本朝第一位非皇室出身的郡主。
一般说来,只有王爷的嫡女才有资格册封郡主,亲王家的是二品郡主,太子家的是从一品郡主。
顾瑾瑜是本朝第一位非皇室出身的郡主,她的品级略低于皇室郡主,但也只低了半品,并享有食邑五百户。
这点食邑虽没几个银子,可它代表的意义太重大了。
从今天起,她是真真正正被皇室承认的人了。
她的身份,配皇子也不能说不够了。
当然,皇帝也没忘记那个造出风箱的木匠以及第一个在民间无偿推广风箱的老铁匠。
他决定把二人也叫来京城进行封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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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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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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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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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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