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权头也不回,冷声道:“放开!”
王临不仅没有放,还是那句话:“你叫郡王出来,否则我报官。”
说罢,王临还扬起头,扯开嗓子朝着里面喊:“郡王!郡王!”ωωω.χΙυΜЬ.Cǒm
不过,王临说到底是个文人,那种斯文之态入骨,即使他扯着嗓子喊,声音也不大,加上本来就有屏障隔音,里面的人,不仔细听,还真听不见。
今天,无论如何,王临都要见着魏贝,然后让魏贝探出萧权放奇珍财宝之处,这是魏千秋交代的任务,王临必须完成。
听得王临心音的萧权,嘴角勾起一抹笑意,他淡淡地道:“魏千秋想要觊觎我的钱财啊,你回去告诉他,钱财我都随身带着呢。”
想要就来找萧权,至于他能不能要得到,那就看他魏千秋的本事了。
派王临这个没点实力的菜鸟出来执行任务,什么都隐藏不住,怎么完成得了任务。
而且,萧权还知道王临说报官,不过是吓唬萧权,让他叫魏贝出来,只需要见魏贝一面,把魏千秋的话带到即可。
并不是真的有意要报官。
他觉得,一旦报官,萧权便不再收留魏贝在萧府。
魏贝不在萧府做个卧底,魏千秋是拿不回那批金银财宝的。
一听萧权将王临心中所想全都爆了出来,王临惊讶而又惊恐地瞪大了眼睛看着萧权。
萧权到底是不是人?
他怎么知道王临想干嘛?
真他妈邪门。
吓得王临赶紧松开手,拔腿就跑。
这次王临进城,除了找魏贝,还得去张府一趟。
现在魏千秋就住在王临家里,要吃饭,还要吃肉。
这还不止,吃肉还要吃得比饭多。
王临这种穷苦人家的孩子,哪里有钱让魏千秋这么个吃法哟。
没办法,王临只得借着出来执行任务之便,顺道拉拉赞助。
据王临所知,张瑾与魏千秋走得十分近,这第一位赞助商,自然落在张瑾头上。
在找人打秋风这件事上,王临也是个机灵的。
他自知自己微不足道,张瑾未必记得住,未必会见他。
所以,王临是打着魏千秋的名号来的,称自己乃魏千秋身边之人。
一听魏千秋的人来找,张瑾立马让管家放王临进来。
说来,张瑾也有一段时间没有魏千秋的消息。
一见王临,张瑾感觉他甚是面生,以前两人没有见过面。
不过,因着王临是魏千秋之人,看着还有书生儒雅之气,说不定王临是魏千秋亲戚,又或者是他重要的棋子,张瑾不敢怠慢了。
遂命人好生招待王临,殷勤之极。
既然张瑾要留在魏千秋身边当卧底,那张瑾自然要做得滴水不漏,亲魏千秋阵营。
一番寒暄之后,张瑾虽然问了魏千秋的下落,可王临没有说,含糊带过。
王临知道,堂堂一个监国,肯屈尊降贵住在王临那个破草屋,一定是在躲避着什么,不想让人知道他的下落。
“那王公子此番前来,可是有事?”张瑾笑脸兮兮地问道。
不说魏千秋的下落便罢,反正张瑾也不大关心。
等魏千秋需要见张瑾的时候,魏千秋自然会找上门来。
一听张瑾问起这个,王临的脸色瞬间变得有些不自然,他的嘴皮子张张合合了好半晌,才窘迫地开口道:“张大人,是这样的,最近小生手头有点紧。”
说罢,王临的悄悄地看了张瑾一眼,局促不安地搓着手背,神色之中,既扭捏又不安。
身为饱读圣贤书之人,骨子里自带一种清高,这般低声下气地问人要钱,说实话,王临心里很不是滋味。
还生怕张瑾拒绝。
这样可就尴尬丢脸死了。
好在,张瑾没多想,他一口便答应下来:“王公子,这事好办。”
说罢,张瑾叫来管家,在管家耳边嘀咕两句之后,管家便退了下去。
见张瑾如此爽快,又如此好说话,王临的心才稍微好受点,对着张瑾谢了又谢。
没过多久,管家便捧着几条金条上来,站在王临面前,十分有礼貌地道:“王公子,这是我们张大人给您的一点心意,请您笑纳。”
看着金光闪闪的金条,王临的双眼瞬间亮了起来,他暗暗数了一下,有八条金条。
有钱人家果然不一样,出手如此阔绰。
长这么大,王临第一次见这么多钱。
王临在心中暗暗发誓,他一定要好好抱住魏千秋这条大腿,早日飞黄腾达,如张瑾这般,享受这人间荣华富贵。
王临小心翼翼地将金条收好,又是一番寒暄之后,王临这才离开张府。
.........
.........
郊外,王临家。
王临的家,虽说简陋,胜在还算宽敞。
屋前还有一个院子。
这里,与魏千秋的监国府,简直是云泥之别。
魏千秋刚来这里,内心表示很是嫌弃,可如今是马死落地行,有个落脚的地方已经算不错了,魏千秋只得硬着头皮,将就着住了下来。
好在,这里僻静,无人来往,所以,魏千秋住在这里,不怕被人发现。
况且,谁又能想得到,昔日尊贵无比的魏千秋,会住在这么一个简陋的草屋里呢。
魏千秋得意洋洋而小心翼翼地坐在这个屋子里唯一一把看起来比较结实的凳子上。
屋子里,本来是有几把凳子的,不过,这些凳子都有点陈旧,有些年代感。
由于魏千秋身形高大健壮,又重,自从他来了之后,他一屁股坐下去,坐烂了几把。
如今,仅剩两把,一把看起来比较结实的,成了魏千秋的专属宝座,还有一把,是王临冒着挨骂的危险,从魏千秋屁股下抢救回来的。
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
可怜,实在是可怜。
王临真是搞不懂,魏千秋权高位重,身份尊贵,那么多地方他不去,为何偏偏要来王临这个草屋。
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拿到钱的王临,提着肉,半是忐忑半是高兴地回到了家。
进院子前,王临还警惕地往四周看了看,以防有人跟踪他。
眼看王临回来,魏千秋淡淡地开口道:“怎么样,见着郡王了吗?”
()
()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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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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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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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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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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