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另一个人立刻捧高脚,“孙兄家学渊源,医术高深,一定能一举夺魁,进入太医院的!”
那姓孙的年轻男子志在必得,并未再说什么。
那捧高脚的又道,“不过,这医会赛毕竟是当今圣上主办的……”话说到这里压低声音,“听闻圣上和摄政王不合,要是我们侥幸入了太医院,摄政王会不会觉得我们是圣上选拔出来的人,而给我们小鞋穿,我们永远没有出头的机会?”
姓孙的男子本来没说什么,听到这话当即冷笑道,“摄政王再大能大过天子?我只知道身为大景人,当效忠陛下,效忠天子!摄政王?陛下并非三岁小儿,缘何一直要有摄政王存在?”
周围的人都倒吸了口凉气。
这……
还没等他们说什么,孙承祖又相当不屑鄙夷道,“那摄政王不是个天阉太监么?一个阉人,巴着朝政不放想干什么?”
谁敢搭话啊!
没人敢!
年轻人,特别自恃清高有才的热血年轻人,确实最不喜欢长孙无极那种弄权奸佞一样的存在。
但是吧,正在吃东西的百里绯月心底啧啧了两声。
这姓孙的,完全不是个孙子嘛!
就是不知道他这么嚣张,有多大把握留住自己小命多久……
她这么兴致勃勃,反观对坐的凤九凰。
好像耳朵聋了似的,听到这种震惊全场的话,面具下的眼皮都没抬一下。
“说得好!”
另一边独自一人一桌的年轻男人站起来,神情激动的看着孙承祖,“这位兄台说得好!这些话终于有人敢说了!敢问兄台名姓,在下李忠,愿和兄台交个朋友!”
孙承祖对这个第一个刚站起来的人也高看了几眼的样子,“孙承祖。”
李忠邀请,“孙兄,如若不弃,还请过来和兄弟我喝一杯,我们慢慢谈。”
他们两人坐在一桌,其他人想避开又怕被人瞧不起,硬着头皮坐在那里,实则巴不得立刻长翅膀飞走。
因为李忠又开口道,“摄政王似乎有儿子的。不过,”笑了声,“宫中连稍微有些头脸的太监都在宫外养干儿子和小老婆,摄政王位高权重,要弄个儿子来养应该容易得很。”
其他人默默低头,假装没听见。
摄政王长孙无极生而天阉的传说,在二十几年前他出生不久后就有了。
哪怕天子换了人做,这个传说还是没停。
但大家都是私底下说说,谁在这种场合……
有人小声劝道,“勿议朝政,勿议朝政,呵呵呵……”
李忠不屑的笑了一声,“怕什么?摄政王长孙无极再可怕,也不过是个连裤子都不敢脱的天阉狗罢了。”
这话,把百里绯月都震住了。
大哥,你牛!
你行,你继续!
只是,不屑的撇撇唇,条件反射自言自语轻声道,“长孙无极怎么可能是太监。”ωωω.χΙυΜЬ.Cǒm
话落碰上凤九凰面具下的视线,百里绯月耸耸肩,“我瞎猜的。”
她和长孙无极两次近距离接触,第一次是她中了蒙汗药那次,第二次是昨日宫宴长孙无极脱她衣服。
虽然她不能剥了长孙无极的裤子看看他是不是太监,但一个男人和一个太监,她作为一个医者,还近距离接触过,旁的医者不定分得出来,她还是分得清楚的。
长孙无极在变态,在妖孽,那也是货真价实的男人。
那边孙承祖和李忠明显志同道合,“难怪,难怪!都说摄政王长孙无极武功卓绝,无人能敌。世人却不知,许多绝世武功,都是身体有缺陷的人练就的……”
意思就是长孙无极缺了男人最重要的东西,所以武功才那么变态。
百里绯月低笑了声,“长孙无极这个人渣还不知道自己被人算计了。”
凤九凰看了她一眼,百里绯月压低声音解释道,“这孙承祖和李忠一唱一和,分明是早就认识的。”也只有大厅里那些傻子,才真以为他们是刚认识。
这明显就是冲着长孙无极那个王八蛋来的啊!
没想到凤九凰还是看着她。
百里绯月挑眉,“我和长孙无极有点私人过节,前几日给你送药那次,落在他手上一次。总之,说他是人渣简直客气了。”
凤九凰把目光从她脸上移开。
见他不在询问,百里绯月又看向那边一唱一和的李忠和孙承祖。兴致勃勃得很。
虽然这李忠和孙承祖大庭广众之下说这些话很不地道,但是说长孙无极的,她也乐得瞧热闹。
李忠接了孙承祖的话,“得亏我是学医的。我要是学武,还要把命根子剁了,才能学得绝世武功。啧啧……”
百里绯月心底有些可惜的想,要是长孙无极真的把自己命根子剁了那该多好,她一定会去看热闹!
正这么想。
旁边传来一声轻嗤笑声。
是凤九凰。
紫眸情绪不明,唇畔的笑却有丝轻蔑和自负。
嗯,也是,在凤九凰这样的高手面前,李忠说那话的确很惹人笑。李忠这根骨,别说剁命根子,就是重新投胎,也不定能练成绝世武功。
“大美人也觉得好笑,那李忠说话的确很不自量力。”
凤九凰紫眸看向她,好似完全没把那些话听在耳里,伸手拉起她的手,在她掌心写:走吗
“不走,多有趣,再听听!”
紫眸幽魅波光一闪,眼尾微弯,写:好
百里绯月觉得这人把左手实在也用得很顺溜,又能写字又能吃饭的。“都说左手灵活的人很聪明。”
男人眼尾又弯了下。
百里绯月索性和他开始聊天,“你说,这李忠和孙承祖说的话要是传到长孙无极耳朵里会怎样?啧啧,对他们这种人,我都不知该抱什么心态了。你呢?”
男人在她手心写:同情
同情?
百里绯月楞了一下,可不就是同情么!
这些人,不,很多人,都对长孙无极恨得牙痒痒的。也有不要命前仆后继去刺杀长孙无极的,偏偏把人家屁法子没有,最后自己落个尸骨无存。
一直想弄死人家,结果都被人家弄死。
不让人同情还是什么?
看了眼外面的天色,“走吧,不听了不听了,没趣。”
凤九凰没多说什么,两人非常低调的结账离开。
百里绯月把人送回客栈后,自己在察觉没人跟踪后转身去了有间书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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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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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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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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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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