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主神成长日志>第 144 章 144、奥杜因之息(二)
  ——4E,201年,末种之月,17日,7:00——

  阿萨被湿润的寒风以及陈旧马车轱辘碾过冻土的咯吱声唤醒了,紧接着便发现自己正坐在一架马车上,双手被绳索紧紧捆着,而同样的马车,周围还有四五辆。m.χIùmЬ.CǒM

  他看着面前满脸灰尘,淡金色的头发已经打成缕,身穿破烂蓝色皮甲的男子,试图回忆起发生了什么。

  “嘿,你总算醒了。”那名男子把目光转向他,声音低沉但莫名地亲切:“你刚刚试图穿越边境,结果踏入了帝国人的陷阱,就像那边倒霉的小贼一样。”

  “你们这些该死的风暴斗篷(Stormcloak),天际省(Skyrim)没有你们的话一切都好。”马车不但破旧,而且狭窄,被称为“小贼”,穿着破旧土黄色亚麻衣物的红发年轻人几乎和蓝甲男子肩并肩地坐着:“如果不是你们一直在捣乱,我骑着那匹偷来的马,大概已经到达落锤省了。”

  看着这个小贼身上缠绕的,如同一丝丝黑烟般的死亡气息,阿萨终于想起了一些事。

  他是个猎人,在这片大部分土地被冰雪覆盖的天际省,最常见的猎人,穿着毛皮甲,背着长弓和七八只箭,条件允许的话再带上单手铁剑或者蒙皮圆盾,就可以去和那些凶猛的野生动物互相狩猎了。

  由于塔玛瑞尔大陆最高的五座山峰有四座都在天际省,生存环境恶劣,食草动物都练就了一身优秀的逃跑本领,而食肉动物也不介意拿试图狩猎它们的人类(men)打打牙祭。

  虽然毛皮卖不上价,但各种肉类作为寒冷地带的主食一向有很大的需求,阿萨在狩猎到动物之后,一般会把收获卖到天际省最南方的城市,同时也是最近的佛克瑞斯(Falkreath)。

  而被抓到这架马车上之前,他正在追踪一头重伤的雪虎,它身上散发着浓郁的代表死亡的“黑烟”,而猛兽的气息也会让其他野生动物不敢靠近,他完全不可能跟丢,又没有其他危险,于是放松了警惕。

  结果就被一群莫名出现在山间的帝国士兵给捉到了,那头雪虎自然逃之夭夭。

  “嘿,你还有我,我们都不该在这辆车上,”小贼冲阿萨说着:“真正该死的是这些风暴斗篷,听着,我似乎在哪里见过你,接下来的审判中我们必须互相证明自己不是他们的一员。”

  “哈,你认为那些帝国人会给你这个机会?‘审判’?”蓝甲男子哈地笑了出来。

  “闭嘴!囚犯们!”驾车的帝国士兵不胜其烦地吼道。

  “是因为他吗?”亚瑟试着开口,声音带了些沙哑。

  锁皮甲男子和小贼并肩坐在对面,自己身旁还坐着另外一人,金发碧眼,鹰视狼顾,身材高大,仅仅看他华丽的黑貂皮斗篷以及全身锁子甲,就可以判断出绝非什么小人物,不但双手被绑,连嘴都被堵住。

  阿萨环视马车周围,不停巡视的几名骑士自然不是冲着小贼、猎人以及普通风暴斗篷士兵来的。

  “哦,看起来很有钱。”小贼进行了专业性评估。

  “注意你的态度!”皮甲男子忽然喝道:“你正在谈论的,是天际省真正的至高王,乌弗瑞克·风暴斗篷陛下(LordUlfricStormcloak)!”

  “不,你是风盔城的城主!风暴斗篷的首领!”小贼看上去完全惊呆了,之后他的脸色变得刷白:“如果连你也被抓到的话——我们这是要去哪?”

  “松嘉德(Sovngarde),‘兄弟’。”似乎对成功吓唬到小贼很满意,蓝甲男子呵呵一笑。

  “不,不,那不可能,他们不能那么做。”小贼六神无主地喃喃自语。

  松嘉德,那是所有诺德人(Nords)的灵魂归宿,据说生前英勇奋战,死后就会被接引到松嘉德的【英灵殿】,享受永恒的狂欢与战斗……

  嘶——阿萨的头剧烈地疼了起来,似乎之前被帝国士兵击晕时的伤又发作了。

  不,英灵殿不是那么回事,他头痛地想着,没有做出名震一方的伟业,是没有资格进入英灵殿的,顶多在它周围的旷野中徘徊。

  但是他为什么会知道这种事?即使父母和姐姐也没有告诉过他——不,等等?他有父母和姐妹吗?

  阿萨明明是上一场战争中的孤儿,连“阿萨”这个名字都是自己取的,被一位老猎人捡回家抚养,并在他过世后继承了他的弓箭和小木屋,但同时,他又觉得自己的父母应该是某座城市的领主,而且还有一名个子小但脾气大的姐姐才对。

  自己一定是被帝国人的剑柄给敲傻了……

  “嘿,兄弟,你的家乡在哪里?”风暴斗篷士兵继续出言向小贼询问。

  “洛,洛里斯泰德——”小贼说出了另一个阿萨曾经去过的,更北方的大型村落。

  它位于伊琳娜塔湖(LakeIlinalta)北边,几乎没有积雪的雪漫(Whiterun)平原上,主要食物来源是耕种作物而非肉类,如果天气不算糟糕的话,阿萨偶尔也会携带上一批肉类去那里贩卖。

  或许真的和这位小贼打过照面。

  “诺德人讲究落叶归根,”那名风暴斗篷说着:“至少你不用担心自己无人知晓地死在落锤省的哪个地洞里了。”

  “不,不,舒尔、玛拉、迪贝拉、吉娜莱丝、【阿卡托什】……谁都好,请救救我……”洛里斯泰德的小贼变得语无伦次,开始胡乱呼唤圣灵之名。

  八圣灵的领域高悬天空,祂们并不在意信徒们同时崇拜多个圣灵,但祂们所属神殿的牧师以及教士自然不能那么做,而这种一口气向多个圣灵进行的祈祷,不引发神罚便已经是圣灵仁慈,更不可能有所回应。

  阿萨一边努力理顺自己忽然变得乱七八糟的的记忆,一边看向忽然说出了一个令他有些在意的神名的小贼,却愕然发现,小贼身上缠绕的密集“死亡气息”正如同炉火边的积雪那样消失不见。

  “这不可能。”阿萨低声说道。

  预见死亡的能力,能令阿萨看到必然降临的死亡,具体表现为目标身上逐渐浓郁的黑色烟雾,除了会被自己猎杀的猎物之外,人类自然也是可以的,当初自己说出老猎人要死的事情时,他还中气十足地骂他胡说,结果当晚便因为心脏麻痹而死。

  从老猎人留下的手记中,阿萨了解到,他曾在某次狩猎失败必死的情况下与“狩猎的魔神”海尔辛(Hircine)达成了一个交易,将未来所有猎物寿命的三十分之一转移给他,这样一来,只要他每年狩猎十头大于三岁的野兽,就足以长生不老——但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且不说那种年龄的野兽多么狡猾难抓,这种单纯的转移寿命无法阻止他的衰老,而衰老则让他无法继续高效率的狩猎,在生命的最后几年,更是把教导阿萨当做了主要工作,在阿萨说出他即将死亡的消息时,他其实是确信无疑的。

  老猎人最后留下的话,是希望阿萨想办法摆脱“魔神”的交易,或许他把阿萨看到死亡的能力也当成了某个魔神的恶劣爱好。

  阿萨知道那不是,这种能力是与生俱来的,似乎还给了他极大的好处,但,无法想起究竟是什么。

  此时,原本必死之人身上所缠绕的“死亡漩涡”凭空消失这种事,更是闻所未闻,除非,某个刚刚被他呼唤神名的圣灵插手了。

  海尔根(Helgen)厚实的黑色城墙和大门出现在马车前方,诺德人信奉武力,即使是女人和小孩也能像模像样地拿起沉重的双手剑耍上几下,他们的村落自然不会有“懦弱”的城墙,除非是周围环境太差或者某些具有军事价值的地点——而海尔根两者兼备。

  为了防止身处前线的它遭到风暴斗篷的攻击,帝国甚至在这座村庄中建立了两座哨塔。

  “瞧啊,帝国的图留斯将军,还有那些该死的梭莫精灵,我们这次被抓一定是他们之间精诚合作的结果。”风暴斗篷士兵带着讽刺的意味开口。

  城门内侧,一位身穿高级帝国甲胄,秃顶皮肤黝黑的男子正骑在高头大马上,与身旁另一名有着尖尖耳朵,身穿黑色长袍的精灵说着什么。

  阿萨听说过,由于帝国与精灵作战失败,不得不签下了一份名为《白金协议》(White-GoldConcordat)的停战条约,其中明确规定了禁止信仰“第九圣灵塔洛斯”,引起了把他当做主神崇拜的诺德人极大不满,而风暴斗篷就是借势而起,反对帝国以及《白金协议》的最大势力。

  不过,精灵有这么丑?

  阿萨偏过头注视着身穿长袍之人的长相,感觉他和自己印象中的精灵完全不同,但……印象中?他在哪里见过精灵吗?

  “囚犯们!全都下车!”

  马车车队在海尔根的广场停下,那里已经有数十名同样被捉住的风暴斗篷士兵在等待,四周包围着比他们多出两倍的帝国士兵,而广场正中的高大石台和蒙着黑头套,手持斩首长刀,身形壮硕的刽子手已经证明了帝国要如何对待这批囚犯。

  一位全副帝国甲胄武装的壮实女性和一名褐色头发,面容憨厚刚毅拿着记事板的帝国士兵站在马车旁边。

  “洛里斯泰德的洛克尔?”那士兵念道。

  “不!我不是叛军!你们不能这么对我!”小贼被那名刽子手吓破了胆,直接起身从马车上跳了下去试图逃走,却不知被什么东西绊倒在地,当场昏迷。

  “孬种,把他留在最后,不,倒数第二个。”壮实女性单手提起昏过去的小贼向旁边拖。

  马车上剩下的三名“囚犯”互相看了看,依次下车。

  “乌弗瑞克·风暴斗篷,风盔城城主,很荣幸见到您。”

  帝国士兵的声音带着敬意,但这并不能改变他将要被处死的事实,这位首领哼了一声,没有做出什么回应。

  “溪木镇(Riverwood)的拉罗夫……”“我在松嘉德等你,哈达瓦,应该不会太久。”

  风暴斗篷士兵和帝国登记官互相瞪视着,最终同时移开了视线。

  “嗯,你——是谁?”

  被称为哈达瓦的帝国士兵看着阿萨,又看看手上的名单,开口问道。

  他是谁?阿萨开始认真地回想,他会给自己起这个名字,是因为印象中有谁在耳边声嘶力竭的吼叫,把其他的东西都遮掩住了,如果仔细想的话,那个声音其实喊的并不是“阿——萨——”,而是——

  “亚瑟,”他说道,“亚瑟·潘德拉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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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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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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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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