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诵的水平比起他惊才绝艳的才华自然是要欠缺一些,但或许正由于他是原作者,是创造这首叙事诗的人,他对诗歌有独属于自己的理解,所以自他口中道来,在兴致寥寥的随意之余,竟也能窥见几分隐秘情绪。
——至少他绝不似旁者想象中一般对诗作的主人公抱有深切的憎恶。
他所念出的诗句明明有着最恶毒的言辞,他所道明的言语明明有着最激烈的鄙薄,通篇都漫溢着批判、揭露、痛斥,像是要将灵魂都活生生剥开、露出鲜血淋漓的表里般的狠戾,可听他读来,竟然平和的就像是某种已经被人司空见惯的常态。
萨曼莎满眼都是兴味。
以她对于道格拉斯的了解,她只有几分把握他会答应,却没有绝对的自信,毕竟她知道他骨子里是真的骄傲,他对于阿黛尔也确实是排斥,即便他受到的教育不允许他随意拒绝一位身份尊贵的女士的请求——这份请求还是举手之劳——但她还是没想到他真的会念。
只不过幸灾乐祸的无良表姐丝毫没有负罪感,也不是说她就是热衷于坑人出糗,当然道格拉斯面临的这种难关毕竟无伤大雅就是了,他接下去要做什么,怎么做,才是叫她万分好奇的事。
怎么看都是个尴尬至极的场面。
对着两位女士读这种类型的诗歌,其实本来就是失礼的。
但他读得面不改色,旁者也听得心平气和。
不平静的,反倒是周遭的看客!
道格拉斯·琼斯作为今日最受瞩目之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关注,更何况他现在是在这里朗诵自己的诗,这就太过于显眼了!
再往旁边看,同座的长公主殿下侧着身,一只手按在自己置于桌上的帽子中,另一只手搭在椅背上,没有帽子遮掩的脸展露无遗,没有人会错认她的身份——萨曼莎公主竟然现身此地!
这还不是叫人讶异的事,问题是现在坐在对面的人,这才是真正叫人玩味的事!
她手拄着下巴,正专注地凝望着金发的诗人,认真地倾听着他的朗诵。
倾斜的女士礼帽原本遮住了半边脸,却因她此刻的动作,而使那张美丽至极的脸绽露无疑。
这个女人明明安静地坐在那里,却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灵动,碧绿的眼瞳中轻泛的涟漪温柔至极,全身上下就像是笼罩着某种不知名的柔光,这种光芒在不停地跳跃、流转,令她的美貌更为深刻而隽永。
她全身心都在洋溢着愉快烂漫的气质。
这种气质甚至充满了感染力,叫每个看到她的人都好像不自觉地触摸到了那种快乐。
本该是一副极动人的画面——如果她不是“蛇妇”的原型、影射、隐喻的话!!
在场认出她身份的媒体与名流都倒抽了一口凉气。
震惊过后,又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觉得眼前这幅画面着实无法理解。
什么情况?
据说道格拉斯·琼斯与这位女士之间极端不对付——让这样一位“绅士”诗人在自己的作品中使用何等浓烈的情绪,来表达自己的厌恶与不屑,两者必然是有极深的仇怨,他好几篇已发表且被追捧的诗作都带着公然的辱骂,其中又以《蛇妇》为最!
可现在是什么情况?
他当着那位女士的面,亲自朗诵这一个诗篇?
观者都要尴尬得无法言喻了,在他们的眼中,这个角落的空气都好像是凝滞的不流动的。
可是琼斯先生本人没有任何的动容。
他有条不紊地念完了诗,合上那本薄薄的诗集,抬起头看过去的时候,眼神中那种讥诮又嘲讽的眸光并不加掩饰:“难以相信,你竟然喜欢它。”
他说话时不置可否地挑起了眉——事实上他挑眉时的动作与他的表姐正如出一辙,只能说同样的教育同样的成长氛围所培养而成的人,总也具备某种相似的共性。
“当然啦,我当然喜欢。”她托着下巴,微微拖长的声音有些咏叹的意味,‘因为我喜欢您呀。’
她没有把后半句话说出口,只是做了一句口型。
而金发的诗人忽然沉下了脸。
在刚才那种糟糕无比的尴尬下他都能坦然处置,现在却忽然变了脸色。
森冷的目光仿佛看到了某种肮脏至极的事物,既厌恶于它出现在自己的视野中,又不满于它毫无自知之明,憎厌到甚至抵达仇恨的程度。
阿黛尔笑意盈盈,像是丝毫未受到他冷脸的影响,声腔柔软:“您读得真好。”
她仿佛饱食了某种精神食粮的女妖,亢奋的精神都因为餍足而舒缓下来,脸上甚至还出现了微微的红晕:“真期待您能写出更深刻的作品——所以,您真的不愿意为我写一首诗吗,以我的名姓?”
道格拉斯此时的表情让长公主殿下都觉得他像是濒临爆发的火山,汩汩的岩浆已经在炽热的火山口蠢蠢欲动,随时都会爆裂而出。
她倒是不担心他会动手,但是这样的神情实在是少见,少见到萨曼莎都觉得有些胆战心惊。
对面的女士似乎犹嫌不够,慢吞吞地在火上又浇了勺油:“那更方便我触摸到你的心胸呢。”
这世上所有女人面临那样毫不留情的唾弃与辱骂都会感到无地自容,但是这个魔女不但照单全收,还愉悦地从中吸取到了属于原作者那种炽烈又浓郁的情绪,饱食了这种情绪之后仍不满足,还想要看到更多的失控、更惨烈的爆发。琇書蛧
琼斯先生深呼吸,好悬才稳住情绪,他闭了闭眼,硬生生从齿缝间挤出单词:“有个从不会得到拒绝的魔女已经被世人宠坏了。”
他说道:“我等着看她被贪婪吞噬。”
金发的诗人从座位上站起来,冰冷又彬彬有礼地说道:“失陪,祝你们今日参观愉快。”
两位女士目送他抬步离开,愣了好一会儿,彼此看看。
“好的,他又逃走了。”萨曼莎说道。
阿黛尔眼睛亮晶晶的,灿若星辰:“他答应了。”
“什么??这就算答应了?!”连表姐本人都吃了一惊,“我还以为他落荒而逃。”
“不,他答应了。”她笑眯眯道,“只是有些不好意思罢了。”
萨曼莎沉默……她就没看出来道格拉斯有一丁点的不好意思!
“我感受到了他的情绪。”阿黛尔长长地叹息,又笑,“我很满意。”
在蠢蠢欲动的旁观者即将走过来之前,长公主将帽子戴回到自己的头发,随意整理了一下裙子,站起来绕过桌子走到对面,冲着她的女伴伸出手。
两人手挽手,离开了原地。
*
萨曼莎是一个很好的挡箭牌,有她在身边,生人勿进,熟人更是有默契地不会前来打扰。
不过长公主殿下工作并不少,在社交季开幕之前,有太多准备工作需要她过问,新王后毕竟没有经验,就算不必手把手教导,她也有必须要完成的任务。
所以准确来说,两人相处的时间并不算多。
阿黛尔自己也有很多邀约要处理。
对她抱有想法的人比比皆是,敢出手追求的屈指可数,更多的是抱着一种对高岭之花欣赏般的喜爱,但无论是否有想法,确实都以能邀请到她到场为荣,她所代表的背景关系与自身的鉴赏能力都是佼佼,典型的“什么都玩得来”。
而她享受那些爱慕。
人类爱情的火焰——即使是单方面的——都能令她感觉到重归人间般的炽烈与灿烂。
萨鲁作为半君主半议会制的国家,上流社会那些身份贵重却又无所事事的贵族老爷们多得是,一天到晚钻研的都是吃喝玩乐,不得不说,金钱与身份所能实现的享受确实是高级。
她的忌讳不多,很多聚会她也能从中获取不小的乐趣。
今天去郊外马场跑个马,明日去老城足球场看个球;白日在古典剧院听歌剧,夜晚应邀出席各种沙龙与鉴赏会。
她在卡克顿参加过好几次春猎,在皇家马场寄养有自己的马,那是匹有着顺滑的金棕色皮毛的非常漂亮的母马,不过一年到头她确实冷落它良久,因此在春猎前熟悉自己的马也是很有必要的事。
她没有支持的球队,只是喜爱很多体育项目中展现出来的力与美的艺术感,当然,鉴于自己的丈夫是一个十足的醋精,他并不介意她在别人身上找乐子,却不喜欢公众对她评头论足,所以在公共场合进行适当的伪装也很有必要。
她喜欢很多类型的艺术,涉猎无比广泛。
这种层级的活动足迹遍布卡克顿上流社会,显然与某位诗人存在一定的重合性。
她好几次都见到了琼斯先生。
这是个非常骄傲且非常清醒地男人,即便过于敏感地意识到她的危险性,也没有丝毫避开的想法,即便数次都在她的手上吃了暗亏,但更多的时候仍能够冷静地在外旁观。
撩拨他的情绪就变作一种很有趣的游戏。
即使是与他外露的愤怒、鄙夷、痛恨、冷漠一同起舞。
当然这种接触除了给他人增添了很多八卦之外,并没有为她收获什么,某种意义上来说,道格拉斯·琼斯实在是有够顽固不化。
他将自己的真实情绪收敛得太到位了。
不是说领会不到她的魅力,也不是说能够克制住自己的**,只是他在很努力地与自我进行抗争——既然喜爱她是一种人的本能,那他选择与本能进行对抗,在身体都妥协之际仍维持着精神上的独立自主,而这独立便是针对于不受她的影响。
这很难。
但他做得很好,至少到目前为止。
“我好像能理解你一直执着道格拉斯的原因了。”萨曼莎说道,“他的情感虽然一直压抑得比较深,但确实极其纯粹。”
这世上的人哪个不是复杂而多变的?
越是处在名利场的中心,就越是肮脏发臭,萨曼莎自己都不能说自己干净,但她可以毫不犹豫地以此来评判自己的表弟。
——“他从小就闷骚,而你致力于扒开他的保护壳。”
“这对我来说很有挑战,”阿黛尔微笑着回道,“因为他依然在抗拒我。”
“你要小心,他会爱上你的。”对一个渴求着他人之爱的人如此告诫,好像并不恰当,但萨曼莎语气认真,难得没开玩笑,“特别是当你并不会爱他。”
阿黛尔歪了歪头,投以疑惑的眼神。
“小心,如果他爱上你,他就一定会伤害你。”
*
如果他爱上你,他就一定会伤害你。
一个习惯于对女士予以礼貌的绅士,一个永远待人彬彬有礼从不逾越的男士,在无可阻挡的爱情面前,会是什么样子?
如同萨曼莎所说的,会与他自己的本性完全相反吗?
阿黛尔也很想知道这一点。
金发诗人为阿黛尔所做的诗发表在当日的卡克顿晨报上。
事实上,当读完这篇诗作的好一会儿时间里,连通萨曼莎在内的很多人都没有想到这竟然是为她所做。
如果说《蛇妇》是一种对于女性玩弄爱情的批判,那么《晨星》更像是一首对美的吟诵曲。
极端优美的篇章下面却通篇洋溢着一种“你终于如愿了”的颓废与倦怠。
懒洋洋得像是火山即将喷发前的假象。电脑版www.baihexs.com,百合小说网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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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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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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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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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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