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万春菊想来想去心里还是气不顺:“你昨天晚上干嘛将有肉当作我?难道我在你眼里就是一条狗吗?”
乔振国挠着额头道:“媳妇,你怎么能跟有肉比,你可比有肉重多了!”
这一天,大房租的房子里再次响了男人的嘶叫声。
也是这天,乔振国的脸上又多了两道爪痕,他再次跟客人解释说是野猫抓的。
乔秀芝看到大儿子脸上的抓痕,压根懒得理他,不过严禁他以后不能喝酒!
乔振国觉得他妈没以前那么爱他了,委屈。
过了一天,乔冬荷的婆婆罗母终于抵达京市了。
乔冬荷原本是要一起去火车站接她,不过不知道是吃错东西,还是因为心里太紧张的原因,临出门的时候,她肚子开始不舒服了起来。
罗俊良看她这个样子,便要带她去医院,可乔冬荷阻止了。
“我没事的,我在家休息一会,你还是过去火车站接妈吧,等会火车就要到站了!”她苍白着脸色道。
罗俊良握着她有些发凉的小手,担心道:“你真的没事吗?我看你脸色好差,我们还是先去医院看一看,妈那边我们等会跟她解释一下,她会理解的。”
“不不,你还是去吧,我真的没事,我自己的身体我还能不清楚吗?咱妈虽然之前来过京市,但京市这两年发展那么迅速,你就不担心她迷路了吗?”
乔冬荷心里苦笑,她婆婆能理解自己儿子,却永远也不会理解她这个儿媳妇。
毕竟是亲妈,罗俊良心里自然是担心的。
他原本是想拜托同事或者叫个朋友帮忙去接人,可乔冬荷说什么也要他亲自过去,他只好去了。
看丈夫走后,乔冬荷回到客厅,一把瘫坐在小沙发上,心里紧张得快要痉挛了。
她不怪任何人,她就恨自己太没用了!
居然怕个人怕成这样,怪不得她奶和妹妹说对她那么失望。
她真是太没用了!
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肚子好像没那么痛了,她朝四周围看了一眼,立即站起来拿了个盆去外头打水。
她虽然跟婆婆相处时间不多,不过那几天就足够她记忆深刻了。
所以她必须在婆婆来之前将所有的地方都擦洗一遍,虽然她平时也有打扫,一点也不脏,可她还想担心被挑剔。
住在隔壁的大姐看到她挺着肚子出去打水,好心提醒她道:“这种重活还是留给你家男人给你干,要是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乔冬荷朝她感激一笑:“谢谢兰姐,俊良去接我婆婆了,我现在身子还不重,还能干些轻省的活儿。”
这个叫兰姐的人听说她婆婆要来,还恭喜她:“这是好事啊,你婆婆生过孩子有经验,到时候坐月子让她照顾你,总比你男人要尽心!”
乔冬荷听到这话,脸上的笑容顿时变得有些勉强了。
兰姐没看出她的异样,两人又聊了几句就分开了。
乔冬荷打了水回去,将只有十个方的宿舍里里外外都擦洗了一遍,手摸过去,连个灰尘都看不到。
她这才心满意足地瘫坐在沙发上。
罗俊良这边出去的时候遇到研究生的同学,被叫住耽误了一些时间,等他赶到火车站的时候,他妈坐的那班火车早已经到站。
罗母坐在长凳上,脸黑得跟锅底一样。
罗俊良看到心里都有些打鼓,他跑过去还没有开口,就被噼里啪啦一顿骂!
“你们还不如到明年再来接我?火车站都到站多久了,你们倆一个影子都看不到,你们眼里到底有没有我这个妈?”
罗母的性子一直就比较火爆,但以前还算通情达理,可这一两年性格越来越左了。
其实她这个年纪,正好人到更年期,性格也就变得越发疑神疑鬼,就是她男人罗庆都受不了她。
罗俊良看周围的人目光落在他身上,脸涨得通红:“妈,我出来的时候遇到个同学,被耽搁了一下,平时火车都晚点,我没想到今天火车居然这么准时!”
罗母眼睛往他身后一直瞧,瞧来瞧去都没有看到乔冬荷的身影。
稀疏的眉头一挑道:“你媳妇呢?她没过来吗?”
罗俊良解释道:“妈,冬荷她本来是要来的,可刚要出门的时候她突然肚子不舒服,所以我让她不要过来。”
火车站那么多人,要是撞到碰到就不好了,而且他一个人过来足够了。
罗母薄薄的嘴唇一扯道:“早不痛晚不痛,偏偏要出门的时候才痛,我看她就是故意的,她眼里根本就没有我这个做婆婆的!”
她在火车上遇到了个年纪跟她差不多的妇人,巧的是她儿子也是在京市读研究生,于是两人便就儿子的聪明听话孝顺一直吹嘘,谁也不让谁,两人都想证明给对方看自己的儿子更聪明更听话更孝顺。
不过对方的儿子还没有结婚,罗母自觉在这点上赢了对方。
于是便吹嘘她儿媳妇怎么孝顺她,她让对方往东她不敢往西,让她往西她不敢往东。
她还说她儿子儿媳妇肯定一早就在车站等着接她,反正她来京市就是来享福的!
谁知到站后,两人的儿子都不见人影,这就很尴尬了。
更尴尬的是,那妇人的儿子在十分钟内赶到火车站,还给那妇人买了吃的东西,而她聪明听话孝顺的儿子和儿媳妇却一点踪影都没有!
当时她感觉那妇人看着她的眼神充满了嘲讽,她感觉自己这辈子都没有这么丢脸过!
从那时候起,她心里就燃烧着一盆火。
这会儿发现儿媳妇没有来,她哪里还忍得住?
罗俊良看她妈这个样子,也觉得头大:“妈,不是那样的,冬荷哪里会是那种人,她是真的不舒服,而且她肚子里还有你的孙子或者孙女呢,你就不怕她来了被人撞到吗?”
罗母想想也有道理,她将心中的怒火暂时压下去,站起来道:“走吧,还愣着干嘛?还嫌在这里不够丢人现眼吗?”
罗俊良摸了摸鼻子,拿起她妈带过来的七八个包袱,连忙跟了上去。
他现在终于有点明白她媳妇为什么会那么紧张了。
回到宿舍,罗母看在孙子的份上,虽然没有指着乔冬荷鼻子骂她没有去接自己,不过说话阴阳怪气,让乔冬荷心塞到极点。
而且罗母吃完饭后,果然开始这里摸摸,那边看看,只是地方刚被乔冬荷打扫过,所以她想揪错误也揪不到。
罗母找不到错误,加上是第一天过来,所以就暂且放了她一马。
乔冬荷见状,大大松了一口气。
王仙仙对霍迟这个副会长几乎到了痴迷的地步。
就在她鼓起勇气准备写封信跟对方表白心意的时候,突然看到他站在她们宿舍楼下。
王仙仙心砰砰乱跳,心花怒放跑上去,娇滴滴道:“霍师兄,你好!”
霍迟看了她一眼,面无表情道:“嗯。”
王仙仙看他认识自己的样子,心里又紧张又狂喜:“霍师兄,我是礼仪部的王仙仙,可能你不认识我,不过我真的很崇拜霍师兄你!”
霍迟这次没有应她。
他之所以会认识王仙仙,不是因为她是学生会的人,更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而是因为她是大乔的舍友。
但凡跟大乔有关的人或者东西,他都会想办法弄清楚。
王仙仙看他突然又变得很冷漠,心里有些难受,但还是鼓起勇气找话题道:“霍师兄,你怎么会在这里?你是在等人吗?”
这次霍迟点头了:“嗯,我等我对象。”
我等我对象。
等我对象。
我对象。
对象。
象。
这几个字像回音一样在王仙仙的脑海里来回播放,又犹如一个天雷从天而降,将她整个人都炸懵了。
霍师兄有对象?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她明明问过学生会的人,大家都说他没有对象!
就在这个时候,她身后传来了一个软软糯的声音:“霍迟哥哥。”
这个声音让她浑身一颤,从怔愣中回过神来。
她猛地一个回头,便看到大乔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从宿舍楼门口走出来。
刚才一脸冷漠的霍迟脸上立即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然后迈着长腿朝她走过去。
王仙仙:!!!
所以他的对象是大乔?
她的舍友!!!
霍迟朝大乔走过去,打量了她一眼:“你今天真漂亮!”
之前他不好意思说肉麻的话,可上次被小冬芸给刺激了一下,他觉得他再不努力,他就要被大乔几个弟弟妹妹给辗压下去了。
其实说肉麻的话,第一次是最难的,可一旦说出口了,就好像被打开的潘多拉盒子,再也拦不住了。
霍迟现在的脸皮可比之前要厚多了,各种夸奖肉麻的话虽然不是信手拈来,但也是非常得心应手。
大乔抿唇一笑,嘴角的梨涡浅浅:“谢谢霍迟哥哥,不过这条裙子还是霍迟哥哥送给我的,这算不算王婆卖瓜?”
霍迟摇头:“不算,这也得瓜长得好看才行,要是换个歪瓜裂枣,就算给她穿上黄袍也没用!”
说到歪瓜裂枣的时候,霍迟目光扫了一眼走上来的王仙仙,意思不言而喻。
王歪瓜裂枣仙仙:“……”
大乔对王仙仙这人印象非常不好,就算她走过来,她也没打算和她交谈,和霍迟两人说着就准备走人。
王仙仙赶紧拦住她道:“大乔,霍师兄是你的对象?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大乔扯开她的手道:“霍迟哥哥的确是我的对象,只不过我们向来不熟,我不觉得我有告诉你的必要!”琇書網
说完,她就和霍迟转身走了。
霍迟由始至终都没有多看她一眼。
王仙仙:她的恋情还没有开始就这么夭折了,心碎了一地。
她看着他们两人远去,男帅女俏,就是单看那背影就般配得让她眼睛通红!
霍迟带着大乔出去外面吃饭。
吃完饭正准备回学校,天空却突然开始下起了小雨。
吃饭的地方离学校不远,而且雨点不大,大乔本来觉得跑回去根本不是问题,却不想霍迟不给。
霍迟让她在店里等他,还对她道:“我去那头的小店铺买把伞过来,免得雨淋着你,你这么可爱,万一被雨淋了可是会发芽的。”
猝不及防被喂了一嘴糖的大乔:霍迟哥哥好会撩哦!
作者有话要说:大乔:可爱到发芽.jpg
第二更,后头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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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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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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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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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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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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