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珠的下巴也咔嗒一声脱臼了。
另外一个女生板着脸补充:“我知道你们俩是cp。但是cp这个东西,有的人磕,还有很多人是不磕的。你总是在人前和他那样,做那些亲密的动作,不吃这口的会很烦的。”
“对!”她的同伴用力点头,“这样对盛朗的形象很不好,会妨碍到他今后的发展。你要真是他好朋友,还是注意一点分寸吧。”
林知夏茫然地望着孙明珠,他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听不懂中文了。
孙明珠说:“我觉得这两位才该吃点烤脑花。”
两个女生从头到尾都没把孙明珠放在眼里,只盯着林知夏。那高高在上的范儿,活似王夫人看着晴雯。
“我们想说的也就这些。要是有什么话让你不高兴,就看在大家都是为了盛朗好的份上,多体谅一下吧。”
林知夏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自鼻孔里呼出来,笑了。
他毕竟也是校园男神之一,这一笑色若春晓、俊雅动人。两个女生都明显都被他晃了一下眼。
“你们的意思我明白了。”林知夏说,“不过我觉得你们想太多了。我和盛朗的关系很正常,我们的互动也是男生之间很常见的。不论是生鲜呀,干货呀,还是腐呀,我们都不卖,明白么?”ωωω.χΙυΜЬ.Cǒm
两个女生板着脸,明显不高兴。
“而且你们也不用担心盛朗会被别人误会。因为--”
林知夏稍微一顿,笑容里透着一份报复的快意。
“盛朗有喜欢的女生,喜欢人家已经很久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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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人太多了,总难免出几个智障!”
孙明珠灌了一口王老吉,润了润笑疼了的嗓子,缓过气来。
“想着那两个丫头的脸色就解气,就和学校食堂里烧糊了的红烧肉似的。她们算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跑到你这里来指手画脚?真是腐眼看啥都是腐的。还‘不要拿盛朗卖腐’?搞得盛朗被你非礼了似的……”
林知夏在菜单上勾勾选选,说:“算了,一群不懂事的小姑娘,我看其中一个还是初中部的。不和她们一般见识。”
“这都怪盛朗。他可真是招蜂引蝶的蓝颜祸水体质。以前在永安,我们都还是小孩子呢,小姑娘们都怕他,一边又要偷偷看他。”
“你是说你自己?”林知夏朝孙明珠瞅去。
孙明珠的脸皮很厚:“年少无知的时候,被他的脸短暂迷惑过那么一阵子罢了。说真的,他也只有脸能看,所谓的‘七世的智商换这辈子的盛世美颜’。对了,别忘了给他点烤脑花,他确实需要补一补。”
“对很多女孩子来说,有脸就够了。”
孙明珠好奇地凑过去:“盛朗真的有喜欢的女生了?是谁?”
“我也不知道。”林知夏说,“连是不是我们学校的,他都不告诉我。但是去年就喜欢上人家了,还没追到手。”
“肯定不是我们学校的。”孙明珠一口咬定,“他稍微和哪个女生多说两句话,全校立刻都传遍了。他还在追人家呢,这事肯定瞒不住的!”
其实孙明珠这话,林知夏早就想过了。
林知夏早就怀疑那个“心眼妹”是盛朗在队上或者体校里认识的,对方没准年纪还比他大。
因为盛朗的魅力对同龄人或者后辈基本能通杀。也就年纪大一点的,成熟一些的,才不那么容易被他拿下。
“连你都不知道对方是谁,那盛朗恐怕是很认真的了。”孙明珠说。
林知夏手里的笔停了下来。
以胸膛为中心,一股酸热的刺麻感向四肢扩散,胃沉沉地往下坠,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而这感觉他并不陌生。几乎每次提到盛朗喜欢的那个女孩时,他都会感觉到。并且一次比一次强烈。
自己是羡慕盛朗,还是嫉妒他,林知夏都有点分不清了。他更是对自己会产生这样的情绪感到羞耻。
最好的朋友正在体会着人生中一种美妙的感情,他口头说着祝福,其实一直在暗暗嫉妒。
他居然是这样的人吗?
“不过这也挺符合盛朗的个性的。”孙明珠头头是道地分析着,“盛朗是个正宗的‘狗男人’,性子野,但是也很忠诚。一旦认准了谁,基本上这辈子就定了。所以哪怕招蜂引蝶了一点,也没什么关系。”
“是啊。”林知夏不走心地附和,“盛朗人挺不错的。”
孙明珠忽然感慨:“回头等他把人追到了,大概就要和我们疏远了。”
林知夏把菜单递了过去:“我选好了,你看看还要吃点什么。”
“女朋友大于朋友,这是规矩。”孙明珠说,“你看盛朗还没有把人追到,就把人家保护得那么好,这护食的劲儿哟。一想到将来要看他和那妹子在面前秀恩爱……”
“点菜吧!”林知夏终于不耐烦,“盛朗还没恋爱呢,你就先把狗粮接过来吃上了?”
“干吗火气那么大?”孙明珠有点小委屈。
火锅沸腾,第一批菜刚下进了锅里,盛朗就来了。
盛朗全然不知道林知夏他们走后发生了什么事。
其实追过去和林知夏谈判的女生回来后脸色很不对劲,都一副深受打击的崩溃样,还有一个都快哭出来了。
可盛朗压根儿看不出端倪,比赛结束后道了一声谢,利索地走人了。
到了火锅店,孙明珠脸上的诡异盛朗倒是看出来了。
但是这丫头一向古灵精怪的,脸色很少有正常的时候,盛朗也懒得问。
只有一点让盛朗不解:“明珠,你点那么多黄喉干吗?”
“刚才笑得太猛,补点嗓子。”孙明珠说着又露出一脸中邪的表情。
“补嗓子你吃黄喉?”盛朗哈哈笑,“回头笑出牛叫吗?”
“你都能吃猪脑子,我怎么就不能吃牛嗓子了?”孙明珠怒。
林知夏弱弱地纠正:“黄喉是主动脉血管,不是气管……”
盛朗和孙明珠正“你是猪你是牛”地互掐得正欢,没理林知夏。
“你不该吃猪脑,你该去啃电脑才管用。”孙明珠拍桌子,“一个妹子追了半年了还没追到手,你好大的出息。出去别说是我们永安的人,丢脸!”
盛朗猛地转头瞪着林知夏:“你把我给卖了?”
林知夏慢悠悠地涮着毛肚,眼皮都不抬一下。
“这种事有什么好保密的?”孙明珠讥笑,“你们到底到哪一步了?”
盛朗:“干吗告诉你?”
“搂过抱过,就差亲嘴和表白了。”林知夏替盛朗答了。
“林知夏!”盛朗不高兴了,“不带你这么出卖同志的!你的心里还有没有党?”
“都抱了怎么还不表白?”孙明珠气得拍桌子,“人家现在肯定一直在等着你表白。偏偏你傻不拉唧的没行动,对不对?”
盛朗讪讪,用眼角的余光朝林知夏扫了一眼:“我……我不确定他喜欢我……”
孙明珠要晕过去了:“妹子不喜欢你,会和你搂搂抱抱吗?我告诉你盛朗,你得给我赶紧表白。不然人家会以为你是个玩了不负责的渣男,要和你翻脸的!”
“不会吧?”盛朗又朝林知夏瞟了一眼,“我觉得他目前还只是把我当作一个好哥们儿……”
“你不会是不懂怎么表白吧?”孙明珠又包公审案似的把桌子一拍,惊得隔壁桌的客人纷纷朝他们翻白眼。
“这个姐来教你,保准你一次到位,把妹子搞定!”
“姐啥呀?”盛朗哼,“我大你快一岁呢。”
“别打岔!”孙明珠正色,挺直了腰杆,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地盯住了盛朗。
盛朗每次被孙明珠这么瞪着,心里就有点发毛。
只听孙明珠说:“首先,要像我这样,深情地注视着对方的眼睛。”
“你管这叫深情?”
孙明珠端起了油碟。
“好吧,注视眼睛。”盛朗屈服了,“然后呢?”
“然后,用你最低沉,最温柔的声音说……哎别对我挤眉弄眼的,肉麻!”孙明珠顺手把林知夏捞了过来,“看着小夏好了,然后照着我的指挥做。”
林知夏正叼着一根火锅粉,冷不防被抓了壮丁,同盛朗大眼瞪小眼——盛朗的眼睛比他的还大一点。
盛朗的脸又渗出一层细密的热汗,脸颊通红,碧眸像湖水一样荡漾着。
林知夏把粉条滋溜进了嘴里,面无表情地咀嚼着。
“我不知道那妹子叫啥,就用‘宝贝’来替代了。”孙明珠清了清喉咙,进入声情并茂模式,“跟着我说:宝贝,我默默地注视你,已经很久了!”
盛朗开口:“宝贝……”
“噗——”林知夏喷了他一身粉条渣。
盛朗:“……”
“哈哈哈哈哈……”林知夏笑趴在了桌子上。
盛朗惨叫:“导演,我要换个搭档!”
“严肃点,排练呢!”孙明珠拍了林知夏一巴掌,又对盛朗说,“你不肯叫那妹子的名字,那就叫小夏也行。关键是要表情够诚恳,够真挚,明白了吗?ok,再来一次。”
林知夏抹了嘴,重新坐好。
盛朗注视着他泛着薄红的脸,那双笑得水汪汪的黑眼睛,突然镇定了下来。
火锅店里的嘈杂消散,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模糊,孙明珠的声音也没入了一片嗡嗡的白噪音中。
林知夏就那么端正乖巧地坐在面前,柔和地望着自己,专注等着开口,就像梦境成了现实。
心头的热血不受控制地喷涌而出,万丈柔情朝对面的人扑去,将他包围住。
“小夏……我一直默默地注视你,已经很久了……”
孙明珠说一句,盛朗重复一句。
低沉的嗓音就像一条徐徐流淌的河水,漫过河床上的岩石,滋润了干涸的大地。
“自从认识你后,你一直占据着我全部的思绪,我的整个世界里都是你……”
“从来没有谁让我这样无法自拔……”
两个少年对望着,眼睛里映着彼此怔忡的面孔。
那一种情绪,叫着迷。
“我知道我有很多缺点,而你是这么美好的一个人……可是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继续留在你身边……”
“你高兴,我和你一起高兴。你不高兴,我会用尽一切力量来让你开心起来……”
碧眸对上黑眸,如烈焰照着夜空。
盛朗轻声说:“我喜欢你,小夏。”
林知夏静静地坐着,眉目如画,神色迷蒙,像是走了神,更像是失了魂。
无形浪潮在两人之间来回荡漾。
哗地一下冲过来,又哗地一下褪去。
一会儿把胸腔填满,一会儿又把它掏空。
隐隐有一道悠远的钟鸣在彼此的脑海之中回响。
“就是这样!”孙明珠兴奋的大叫,浪潮烟消云散。
两个少年被瞬间拉回了人世间的烟火和嘈杂之中。
“就照我教你的去做,保准那妹子立刻哭唧唧地扑到你怀里,抱着你不放。”孙明珠得意洋洋,“到时候事成了,记得请我吃饭就好。”
盛朗和林知夏都没吭声。
他们俩很有默契地转过了身,对着热气腾腾的火锅,提起了筷子。
林知夏的手有些抖,肉片几次都从筷子尖落回锅里。
盛朗用漏勺把肉片舀了起来,拨去了上面的花椒粒,夹进了林知夏的碗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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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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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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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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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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