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夏每天送完奶,都会从盛朗家门口经过。而盛朗也正好起床开门,把小摊子摆出来。
清脆的车铃声在安静的小街里回响,说不出地悦耳。
盛朗的耳朵抽了抽,起身回头。林知夏正跨坐在车座上,一脸清爽的笑,整个人又干净又好看。
“你的奶。”林知夏晃了晃手里的奶瓶。
经济宽裕点后,外婆立刻就给外孙定了牛奶,生怕孩子长不高。
盛朗走过来,伸手拿奶瓶。林知夏却把手一缩。
“喂!”盛朗粗声道。
林知夏挑眉:“东西呢?”
盛朗嘁了一声,把昨天的奶瓶递了过去:“拿好了!别磕了碰了,又讹我头上。”
林知夏这才把今天的鲜奶递给了盛朗。
“等等。”盛朗又把林知夏叫住,“我外婆昨天蒸了花卷,让我给你包一袋子回去。”
盛朗的外婆很喜欢林知夏。
这老太太虽然大字不识几个,却有孟母教子的觉悟。她最见不得盛朗和社区里那些小烂仔混在一起,林知夏这样读书用功的好学生,才是她外孙应该结交的小伙伴。
林知夏救了盛朗后,老太太掏出家底买了一份大礼,专程上林家道谢。
林安文当然没有收下这礼,但两家算是结了好,允许了彼此的孩子在一起玩。
“你要多跟着小夏学习。”老太太有事没事就念叨外孙,“你这脑子,我就不指望你读书有出息了。但是能跟着人家学学为人处事。你别撅嘴,和猪拱子似的。人家小夏还比你小半岁,可那机灵劲儿,你蹬着风火轮都赶不上……”
学习不学习两说,但是盛朗确实渐渐习惯了林知夏这个人每天都会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习惯了每天那个时候都会听到清脆的车铃声。
人的习惯挺奇怪的。
到了后来,盛朗每次见到林知夏,哪怕林知夏没有骑车,可盛朗耳朵里依旧会响起一阵悦耳的铃声。好像林知夏同电视剧里的人一样,有了出场音乐似的。
林家的屋子经过一整日的暴晒,入夜后泼了水,还得好一阵才能凉下来。所以林知夏吃了晚饭就去盛朗家的店里,玩到该睡觉了才回家。
盛朗外婆开的杂货铺子生意还不错。
铺子里卖的东西是有讲究的,除了日常的生活用品,就是各种廉价的烟酒,然后各式各样的成人保健用品。
生活用品是卖给街坊邻居的,烟酒是卖给饭店里的客人的,保健用品的消费群体,主要是一些昼伏夜出的女人。
浓妆艳抹,喷着廉价的香水,穿着高高的鞋,有破洞的丝袜,一颦一笑都透着一股麻木的妩媚。
林知夏觉得她们是一群早就亡故的游魂,每入夜后,才借了一具人类的躯壳出来卖笑,吸取一点阳气。
盛朗在小旅馆长大,对这一片声色早就见惯不怪了。他熟练地清点着安全套和保健用具,型号,价钱,记得比他课本上的功课都要清楚许多。
这少年在做生意上有些天赋,无师自通学会了促销和捆绑销售。比如买多少套套,就送一盒快要过期的润滑液,或者买一个保健用具,就送瓶印度神油什么的。
盛朗长得实在俊美,只要他肯稍微放下一点身段,说一两句好听的话,女客们都纷纷乐意掏钱包。
林知夏在店里见识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这东西是怎么用的?”林知夏拿着一个保健用品翻来覆去地看,用他聪明的脑袋也揣摩不大透这东西的用途。
像是个溜溜球吧,又不能溜,绳子也太短了点。要是甩着打人吧,这么轻,也打不疼人呀。
“你也有不知道的。”盛朗很得意。
他一把将那东西夺了过来,从抽屉里扒拉出一截电池,熟练地装上。一摁开关,那小球就嗡嗡地震动了起来。
林知夏惊奇地瞪大了眼,“然后呢?”
“什么然后?”
“就这样震来震去的?会闪光吗?会放音乐吗?”
盛朗啼笑皆非:“还放音乐?你以为它是啥?”
“它是啥?”林知夏不耻下问。
盛朗语塞。其实他也不大懂。他知道这些东西是用来干嘛的,却是不知道该怎么用,以及用在哪里。
“你问这个做什么?”盛朗拎着绳子,甩着小球去打林知夏玩,“这个是给女人用的。你是女人吗?”
林知夏闪躲着:“我长大了会有女朋友,到时候我就能买这个给她。不懂怎么用,那不太丢脸了。”
“呸!”盛朗道,“毛还没长齐的小奶瓶,就想和女朋友钻被窝了。亏你还是好学生呢!”
“科学家都娶老婆生孩子,好学生又怎么不能交女朋友了?”林知夏叫道。
盛朗问:“那你知道钻被窝要做点什么吗?”
这问题再度触及了林知夏的知识盲区。
盛朗得意了。他终于发现了一个林知夏不知道,而他相当清楚的事。
“跟我来。”盛朗一招手,“今天哥哥我就带你去见识见识!”
林知夏拿不准要不要增长这个见识,可盛朗难得有机会卖弄,怎么会放弃?他把林知夏拽进了楼上的小旅馆里。
小旅馆的墙壁和门板根本不隔音,光用耳朵听,就知道屋子里那些人没在做正经事。
床艰难地咯吱摇晃,地板仿佛都在颤抖,男人像野兽一样喘息,女人们哀声哭叫……
“听着好像好惨的样子……”林知夏俊秀的小脸皱作一团。
“就得这样!”盛朗一副专业人士的口吻,“如果女人没声音,就说明男人不行。”
“你怎么知道的?”
“我爸以前经常说。”盛朗说,“我们家有些客人,我爸背地里会笑他们没用,看着牛高马大的,一会儿就完事了。我爸说,办这个事,时间越久,让女人叫得声音越大,才是真男人!”
林知夏听着门板后那女人歇斯底里的叫喊,毛骨悚然,就像在小影院里看恐怖片似的。
如果和女朋友钻被窝要被这种魔音入耳,他觉得打光棍也并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了。
“来,这里!”盛朗指着门板上一个用来安装猫眼的洞,“从这里看。”
然而林知夏的廉耻之心显然比盛朗要多得多,况且他对这事本来也并不特别好奇。
“快呀!”盛朗催促,“还怪有趣的,那男人像抽了风似的,可好玩了!”
林知夏白净的脸上浮着红晕,站着不动。
“真不看?”盛朗热情得很,“看一眼吧。你不看会后悔的……”
然后他的耳朵就被一只枯瘦的手用力地揪住了。
“我看你才要后悔!”外婆阴恻恻地说。
-
杂货铺里,盛朗跪在地上,被外婆用鸡毛掸子劈头盖脸地抽了一顿。
这小子皮糙肉厚,其实也无所谓,不过还是作出一副深切忏悔地模样来。
至于林知夏,他乖巧地站在旁边,还装模作样地向外婆道歉:“阿婆,我也不对。我应该拦住小朗的。”
瞧瞧人家的孩子多懂事,自己的外孙怎么就是这么个混球?
外婆气得又补了盛朗十来下。
打完了,老人家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孩子一天天长大,很快就能懂人事了。成天住在这样的环境里,耳濡目染的,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于是外婆第二天就找林安文商量,能否让盛朗在林家过夜。
“我那儿环境实在不适合孩子长住。小朗和小夏既然玩得好,两人睡一块儿也没什么问题。他跟着小夏,还能看书做功课,总比在我那儿和那些野鸡胡混的好。再过一阵子,游泳队就要开始训练了,这孩子也不会打搅你们太久……”
林安文其实早就不大乐意儿子整天往南区跑了。盛朗这孩子本性不坏,能换个环境,有些改变,也是好事。
于是两个家长一拍即合。外婆硬塞给了林安文一点钱,盛朗当天就拎着个小包走进了林家的门。
林知夏翘着脚坐站在折叠沙发上,一副大当家接见新来拜山头的小弟的架势。
“我先把规矩说在前面。床就这么大,你睡里面,我睡外面。你半夜要撒尿,从床尾下去,不许吵醒我。你要是尿床上了……”
“我不尿床!”盛朗怒。
林知夏点了点头,又说:“我家晚上十点准时熄灯,早饭、午饭自己解决,晚饭我来做。你负责洗菜,拖地,洗碗,洗衣服……”
林安文在卧室里咳了两声。
“好吧,至少要负责洗碗和拖地。”林知夏稍微退让,“我做啥你就吃啥。在我家,不接受点菜。”
盛朗瓮声瓮气道:“我不吃芹菜,过敏。”
“娇气。”林知夏吐槽,但是记下了。
不过等熄灯后躺在床上,两个男孩又觉得好玩极了。
他们俩都没有过在朋友家借宿的经历,能和朋友躺在床上一直聊到睡觉,实在是又新奇又好玩。
月凉如水,电风扇的转动带着沙沙的噪音。
两个小孩也不怕热,挤挤挨挨地躺在一起,压低声音说话。
“你以前经常去看客人们办事吗?”林知夏问。
“我又不是变态。”盛朗说,“在那里住了那么多年,想不看到都难。我爸还有好多碟子,里面也全是那些东西,他喝了酒就在屋里放……”
少年枕着双手,一副阅尽千帆的口气,“其实那事就那样,我都看腻了。游泳队的教练教训师兄们,就说如果要做出好成绩,就不能和女朋友做那个事,都憋着,把力气都用在训练上。就和古时候那个什么武功一样。”
林知夏噗哧笑:“那个叫葵花宝典。而且人家得自宫,就是把小叽叽切掉。”
盛朗皱着脸,下意思把腿一夹:“那还是算了吧。我还得给老盛家传宗接代……”
话音戛然而止。
盛朗想起,其实他并不姓盛。只有他那个不知在何处的老妈才知道他到底应该姓什么,
林知夏也不知道说什么的好,便朝盛朗挨得更近了点,给予一点无言的安慰。
夜风穿堂而过,盛朗闻到了林知夏身上那一股清甜的奶香。
一个男孩子,身上怎么会带这么一股味道?这小子每天借着职务之便到底偷喝了多少奶呀?
可这股味道太好闻了。盛朗下意识地把脑袋凑了过去,在林知夏的颈窝边嗅着。
“干吗?”林知夏笑着推他,“你怎么跟狗一样?”
盛朗依旧用力抽着鼻子,“你怎么一身都是奶味?还真是个奶瓶。”
“哪里有什么奶味?”林知夏抬胳膊闻了闻,“你鼻子有问题……哎,你怎么还舔人?”
盛朗砸吧着舌头。
咸的。
这是盛朗的一个坏习惯,喜欢用嘴去探索感兴趣的东西。越有兴趣的,越是喜欢的,越爱用嘴去表示亲热。
自打认识了林知夏后,盛朗这个毛病一般只对着林知夏发作。
林知夏最初很烦他这样,觉得他真是条狗精。
后来林知夏念了书,知道盛朗这是“口欲期固结”的后遗症,说明盛朗在小婴儿时期并没有得到过足够的爱和呵护。m.χIùmЬ.CǒM
打那后,盛朗再把脑袋凑过来,林知夏便不会把他推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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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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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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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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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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