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到了楼下,看到居民楼的下方写着大大的拆字,外面十几个人扎堆看人在下象棋。
明媚和旬墨找到了白鸦所说的那栋楼。
两人走了上去。
楼梯里很昏暗,里面的灯坏了,连着三层楼都黑漆漆的。
明媚笑了一下,握着旬墨的手拉他上去。
到了四楼,两人停下,看着一个门,那门已经很破旧,没有一点点人气。
旬墨抬手敲了敲门,空荡荡的的声音回荡在楼梯间,听起来格外的渗人。
那门始终没有开。
隔壁的房门却开了,一个四十岁上下的女人探出头来问道:“你们是哪里的,找谁啊?”
旬墨礼貌的笑道:“我们是来找孟皎的,请问她人在吗?”
那女人一脸惊恐的看着两人,说道:“孟皎?你们是谁啊?孟皎已经死十年了,你们不知道?”
旬墨做出一脸诧异的样子,“她死了?她怎么死的?我们是她的同学!”
女人脸上的神色更加狐疑了,然后砰的关了门。
明媚听到她在里面嘀嘀咕咕道:“两个骗子,年纪轻轻的居然出来骗人。”
旬墨窘了。
他和明媚看起来太小了。
孟皎死的时候是十几岁,死了十年已经二十多岁,她的同学也应该是二十多岁才对。
女人又在里面道:“这家人早就搬走了,你们赶紧走,不然我就报警了。”
旬墨:“……”
明媚笑了一下,手指轻轻微动,孟皎家的门开了,她和旬墨走了进去。
隔壁的女人依然在嘀嘀咕咕,丝毫没有发现明媚和旬墨已经从她的面前光明正大的走了进去,她只是觉得这两个人还算听话,没有死缠烂打的。
明媚走进去,旬墨关上门。
房间里积满灰尘,还有许多零零碎碎的东西,看起来像是被人遗弃,许多东西都没有带走。
明媚看了一会儿,径直朝着一个房间走去。
那个房间一看就很温馨,是女孩子的房间。
打开后,一股灰尘落了下来,明媚用了一个清洁术,房间里瞬间干净明亮起来。
她走进去,看到墙壁上挂着一个女孩子的写真照片,照片里的女孩子,一手捧着脸蛋,笑盈盈的看着镜头。
她的容貌柔美可爱,宛若人间精灵,一双眼睛含着愁绪,似乎有无限的情绪想要诉说。
明媚看了她的照片一会儿,想起来,照片里的人和奈何桥边的孟优竟有几分相像。
她在房间里转了一圈,一一感知着比较有用的东西。
她走进一个柜子,拉开柜门,打开抽屉,里面有一个小匣子,上面的锁已经坏了,想来是孟皎死后,她的父母想知道在她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强行打开了匣子。琇書蛧
在匣子里发现一个笔记本。
打开笔记本,一张照片掉了下来。
是孟皎和一个男人的。
那男人虽也是孩子的面容,可眼睛里的深邃沧桑却绝不向是一个孩子的。
明媚想起孟优说的,有一个男人等了孟婆一百年,孟婆便舍了奈何桥,跟着他轮回转世享受人世的情情爱爱去了。
那个男人和孟婆都没有喝孟婆汤。
没喝孟婆汤的两人重新来到这个世界上他们天生就比旁人有着种种优势。
比如,孟皎这一手字,写的出奇漂亮,极有风骨。
明媚手指放在笔记本上,以最快的速度将笔记本里的内容翻了一遍,快速的总结出其中的内容。
笔记本里写的是一个小说。
一个女子和男子相遇,最后女子成神,男子堕入地狱的故事。
……
我叫孟皎,是天上星宿,属玄武星宿中的女星,我奉玄武星君之掌管世间愁绪。
忽而,有一日,我心中烦躁,收集的愁绪险些从玉瓶倾倒入银河酿下大祸,角星说我该下凡历劫了。
我想想也是,我在天上待了无数年,愁绪收了一瓶又一瓶,收集好后,再将它们倒入灌愁海。
灌愁海无穷大,许多年都没有填满。
可我已经厌了。
我已经厌倦了这样日复一日的生活。
历劫对我来说,或许是一条出路。
我禀告了玄武星君,玄武星君同意了,我便带着自己的玉瓶,玉锅下了凡。
我在凡间一晃就过了十八年。
十八年来,我已经忘了自己曾经在天上的生活,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
我的父母疼爱我,哥哥关心我,还有一个妹妹总是围着我姐姐长姐姐短的叫,我的身边都是快活。
我无忧无虑的长大,从来不知道时间还有愁绪这样的东西。
直到有一日,我遇到了那个叫做凤天的男子。
凤天很愁苦。
与我的幸运相反,他是无比悲惨的。
他生下母死,父亲厌憎他,觉得他是扫把星,他的继母恨不能弄死他,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每每恶作剧都想要了他的性命。
他短短十八年的人生里,被放过火,下过毒,扔进过河里,还差点儿被冻死。
我捡到他的时候,他倒在雪地里,嘴唇青紫。
我救了凤天的性命,听了他的遭遇后,我说,你别回去了,以后跟着我得了。
凤天沉默,他摇摇头,说道,我还是要回去的,他是我父亲,他恨我,是因为母亲为生我而死,圣人有云,不言父过,他错的再多,都是我父亲。
我第一次急了,怒骂,狗屁的圣人。
凤天诧异的看着我,笑了。没想到你会骂人,骂的真好听。
我红了脸,觉得很羞惭,我怎么能在一个只见了一面的男人面前骂人呢?实在是太丢脸了。
凤天笑了笑,和我告辞,他似乎一点儿也不觉得骂人不好。
我说,你以后还会不会来?
凤天说,我当然会来,毕竟你还在这里。
从那以后,凤天果然经常来,他的身上总有大大小小的伤痕。
我看了好伤心,我第一次发现,因为他,我不快活了,我恨不能将他从他父亲那里抢回来。
可我不能,凤天是一根筋,他是那里有名的大孝子,我这样做是坏了他的名声。
不过,有一日,他终于还是失魂落魄的来了,因为他的父亲死了。
被雷劈死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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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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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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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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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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