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伯父伯母当年大概真的没有认真看过她的脸吧,若认真看过,又怎么会认不出来呢?还是她这些年养尊处优,早已不是当年瘦弱的少女?
他拍拍她的肩膀安慰她,让她稍安勿躁,等天黑后举剑杀人,鲜血溅到了窗棂上,也溅到了心上。
杀人再放火。
等大火熊熊燃烧后,两人已经离去。
她绷着脸,说不清楚滋味,酸酸甜甜,苦苦涩涩。
他说,你不高兴?
她说,高兴,可我们没钱了。
他变穷了,常年在外,他的产业也渐渐被侵蚀,家中一年比一年寄来的钱少,到如今,已经很久没有银钱寄过来,这一次回她的家乡,竟是用了仅有的积蓄。
他说,那回家去拿钱。m.χIùmЬ.CǒM
可他们终究回不去,他在路上病倒了,没钱治病,她当了金银珠钗,亮丽衣衫,身边跟着的小厮也跑了,最后只剩下一个从小养大的小厮和她。
他说,后悔啊!
她问,悔什么?
他说,当年不该和归老道打赌,若不赌,就不会有今日下场。
归老道又叫归星道长,是归云山的道士,擅长算命,人称算必死,只算死期,当年他不信,硬是赌赢了归老道,让老道为他算了一卦,归老道说他,活不过四十五岁。
他当时不信,如今却信了。
她说,那可怎么办?老爷死了,奴也不活了。
他说,不怕,归老道说人可死而复生,他教了我一个阵法,待我死后,你守我三个月,三个月后,我便会复活,你为我守好墓穴,不能让人冲撞了我的神魂。
她点头郑重发誓,奴便是死,也要守着老爷的墓。
剩下的日子,他们便选墓地,挖墓穴,按图布置阵法,终于,一切弄好,他也闭了眼,她亲手阖上他的眼睛,守在墓外面,整整三个月。
那是满怀希望的三个月,她常常望着漆黑的墓道,看着里面星星火苗,幻想着有一个人会从那黑暗的一头走到光明中,可她什么都没有等到。
三个月后,与她一同守着的小厮等不得了。
小厮说,姐姐,你也走吧。老爷不会回来了。
她摇头,老爷说三个月,没说三个月多少天,万一是三个月二十九天呢,我总要等够日子,万一老爷出来,看不见我,多着急,再万一有人冲撞了老爷的神魂,那可怎么办?我要守着老爷。
小厮没拗过她,说,反正已经等了三个月,再多等些日子,也没什么。
两人一起等,依旧没等来老爷,却等来了强盗,那强盗是尾随着小厮来的,他们在这里住了三个月,要吃吃喝喝,小厮会去附近买粮买菜,这伙强盗发现了他,便跟了过来。
强盗打翻了小厮,还要捉她,她飞快的往墓地里跑,墓道的那一头那么黑暗,可她一点儿也不怕,那里有她的老爷啊!
她跑到了尽头,扑在老爷的棺材上,强盗步步逼近,满脸狞笑,她拔下簪子,刺进了喉咙……
鲜血,顺着簪子飞溅出来,滴到了阵法上,她看到阵法亮了起来,她的魂魄被吸进了阵法的三个阵眼,强盗们被这一幕吓坏了,纷纷往后乱跑,墓道塌了,整个墓地陷入黑暗……
魂魄分离之际,她终于有些明白,为什么老爷没能醒来,因为这阵法没有启动,这是一个死的阵法,老爷为什么不告诉她呢?为什么?
她被分魂后,沉睡了三百年,直到有人打开坟墓,将她带了出来,那个人有一双能够看到魂魄的眼睛……
……
明媚看完楚红衣的生平,默了默。
昝锦玉的好奇心怎么都压制不住了,明媚看着他眼巴巴的眼神,笑了一下,点了点他的额头,她所见便是他所见,昝锦玉安心了,这法术真好,他这辈子大概学不会了。
楚红衣苦涩一笑,“恩公?”
明媚微微闭眸,这个人不好处置。
章清古是一代文豪,身负灵气,这灵气被他融入了自己雕刻的貔貅,玉牌,烧制的瓷器之中,楚红衣阴差阳错死在阵法之中,又用魂魄滋养了那灵气。
而那几个强盗死在墓道之中,鲜血也助长了邪气,让貔貅,鱼有了识。
种种巧合成就了今日情状,细细想来,多少有些邪门。
这美人手染鲜血,却并无一个是她亲手所杀,与洛月瑶并不相同。
明媚道:“我不是你恩公,我也没有救你的打算。”
楚红衣面容苦涩,“小女子魂魄分离,若非恩公,也不能凝聚魂魄,小女子明白的。敢问……这位公子,我家老爷……章清古又如何了?”
“死了!”
章清古死的透透的。
他不信归老道。
他一生写了无数诗词,文辞瑰丽,豪迈大气,里面常常有自己遇神遇仙的描写,可实际上,他不信那些,他觉得高人也罢,低人也罢,都是凡夫俗子,谁也不会掌握长生的秘密,也没有死而复活生这等法术,都是诗词里写来骗人的。
他就是写这个的,他能不知道吗?
所以,他画了阵法,布置了阵眼,将事情弄得那样庄重,目的只有一个。
希望那个他救过的姑娘别死。
那姑娘才二十多岁,还有几十年的日子过,她青春貌美,且有才华,又有眼界,相信能找一个好男子依靠一生。
三个月的时间,足够她打消死志了吧!
他将一切都算的很好,唯独没有算到他死后,皇朝乱了,皇帝被人逼宫,皇子流落民间,民间到处都是强盗,良人已经很少了,那姑娘若真的出去,只怕也是颠沛流离,任人欺辱的命运。
楚红衣从明媚淡漠的话里听出了真相。
她想要流一滴眼泪,却发现魂魄是无泪的。
她其实想过的。
可她要听老爷的话,要活过三个月才行。
她想过种种可能,唯独没有想过老爷会骗她。
昝锦玉和明媚上楼睡觉去了,楚红衣呆呆的站着,想着以后该怎么办?
她总要去老爷的坟墓那里看看才行,老爷的坟墓被坏人炸开了,老爷的尸骨孤零零的躺在棺材里,不知道有没有被人毁坏,想到这里心急如焚,可她不知道如今是哪朝哪代,外面的世道乱不乱,更不知道老爷坟墓的方位到底在如今的哪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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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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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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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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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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