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媚若有所思,毕竟,没见过真正的气运之子死了,世界会变成什么样,万一系统骗她呢?
长毛粉团子:??
用它的毛发发誓,如果它骗宿主,就让它再次脱毛。
那人呆了,跟他想象的不太一样啊。
不应该很紧张才对吗?
不会是激将法吧?
别吓他,他可不经吓!
昏迷不醒的曲弥,睡梦中不安的蹙了蹙眉:??
“动手啊!”明媚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
那人懵逼了三秒,软软的跪了下去,哭求道:“求求您,饶了我吧!我就是来撑个场子,坏事都是他们干的!”
“呵!”
坏人都这样说。
明媚漠然道:“你们捉住了他,打算做什么?”
那人一惊,忙道:“不做什么,就是教训他一下。”
明媚举起了鞭子。
“别打,别打,我全说,是陈默,陈默让我们把他弄晕,然后……”
“嗯?”
“然后……然后送到一个人的床上,那是个有钱的投资人,喜欢漂亮的男孩子……”
那人说完,抱头蹲在地上,一看就是警局的常客,姿势太熟练了。
漂亮的男孩子?
明媚瞥了一眼昏睡的曲弥,卷翘的睫毛,上扬的眼角,嫣红的嘴唇,肌肤光滑柔洁,每一处都很精致,当得起一句漂亮。
如此漂亮,又如此倒霉。
能平安活到现在,恐怕不易?
粉团子悄悄松了一口气,宿主终于怜惜气运之子了。
明媚看向那人,开口道:“交给你一个任务。”
“啊?”那人满脸疑惑。
几分钟后,那人恍恍惚惚的出了门,十几分钟后,带回来一个男人,再然后,一进门,人就晕了过去。
明媚拽着曲弥的衣领,将他拖了出来。
粉团子很心疼:“宿主,抱起来更好一点。”公主抱,公主抱!
明媚淡然开口:“他不是喻言!”
“呃!”粉团子喉头一窒,竟然无话可说。
明媚继续往前走去。
粉团子一时无言,却偷偷看着明媚,心情很复杂。
宿主冷漠的外表下,其实还是很重感情的吧?
不然,为什么还会一直记着喻言呢,毕竟,那已经是一个故去的人了,而宿主,她是会一直长生不老的。
大厅里的人,看着曲弥被明媚这样拖着,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安静。
他们看到了什么?
这是杀了人,要去抛尸吗?
醒醒!现在是和谐社会,一定不是他们想的那样。
直到明媚拖着曲弥走出大厅,上了车,飞驰出去。
那些人才回过神来,要报警吗?
有人拿起了电话,又悄悄地挂了,不能报警吧?
警察来了就不能做生意了,万一是小两口闹矛盾呢?他们跟着闹岂不是添乱?
现在社会,稀奇事多了去了。
嗯!一定是这样。
心中默念了一百遍富强,民主,和谐,友爱。
这样一定能辟邪了吧。
家里。
苏父苏母一整天都很忐忑。
住着从前想都不敢想的房子,心里面并不踏实,房子已经买了,估计女儿不会同意卖掉。
两个人只能合计着怎么努力赚钱,帮着把负债给抹平了。
至于女儿说的当了经纪人的事,苏父苏母当时被豪车豪宅给镇住了,没有反应过来。
等明媚走了,才算转过弯儿来。琇書蛧
哪有什么经纪公司会聘请一个刚刚病好的女孩儿当经纪人啊!
要门路没门路,要资源没资源,什么样的艺人愿意跟她呢?
女儿一定是随便找了个借口忽悠他们的。
月薪十万的工作,工作了一辈子的苏父都不敢想。
两个人一整天都在想着这些事情,电视打开了,眼睛却一直盯着门口,就等着女儿回来,好好的逼问一番。
门铃响了。
佣人去开门。
明媚拖着曲弥走了进来。
苏父苏母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们印象里娇弱的女儿。
这是杀了人,把尸体带回来了吗?
两个人相视一眼,在眼眸中都看到了一个同样的问题:该埋哪里?
“明媚,你这是干什么?他怎么了?”苏父问了出来,默默告诉自己,他能挺住。
苏母紧紧抓住苏父的胳膊,觉得自己挺不住了。
明媚默默瞥了一眼手中的曲弥。
麻烦。
“晕了,他住的地方暂时回不去,就带回来。”
苏父拍了拍胸口。
万幸,人是活的。
女儿没杀人,真好。
苏母一口气终于出来了。“你这孩子,怎么能这样对人家,干嘛拖着,勒死了怎么办?”
“难道要抱着?”
苏父脱口而出:“不行!”
他千娇百媚的女儿,怎么能抱一个野男人?
明媚点头,她也是这样想的。
“我把人先弄上去了。”
苏父赶紧过去帮忙,却见明媚很轻巧的拎着人上了楼。
苏父:“……”好像哪里不太对。
苏母拍了苏父一下,“哎,那个人是谁啊?”
不能什么人都往家里带啊,闺女!
“曲弥!”明媚的声音远远传来。
“你朋友吗?”
“我的艺人!”
苏父苏母面面相觑,终于想起来,女儿出门的时候,说她做了一个叫曲弥的人的经纪人。
那个人就是曲弥吗?
“不行,我要上去看看。”
苏父苏母相视一眼,火速上了楼。
这个野男人千万别是故意装晕骗他们女儿,他们会打爆他的头。
曲弥被安顿到床上,后面的事情,就由苏父苏母接手了。
明媚被赶到楼下吃水果。
半夜的时候,曲弥悠悠醒了过来,看着陌生的地方和坐在他身边椅子上睡着了的糟老头子。
他的呼吸了急促了起来,悄悄查看自己身上并没有异样,这才稍稍放了心。
心里面迅速判断着形势,他被人迷晕,醒来身边有一个糟老头子看守,这一定是雇主的家了。
他要逃!
心中动了念头,便蹑手蹑脚的下床,悄悄往门口走去。
刚走出几步,便听到糟老头子醒了,还叫唤:“哎!你醒了,要去哪里?”
曲弥迅速往门口冲,糟老头子紧追不舍。
曲弥一急,一个急刹,回身一拳打在糟老头子胸口,将糟老头子打倒在地,冲到门口。
一打开门,便看到了一张冷漠明艳的脸。
曲弥:??
明媚怎么在这里?
------题外话------
我也想辟个邪,谁能拯救下我的分数?
分数又又又又又又掉了,我到底得罪了谁?(一脸懵)
码字不易,每天构思打字,真的很费精神,我想努力把文写好,想让更多的人看到这本书。
一个差评,或许会让人爽,可对作者来说,会打击到怀疑人生,怀疑自己是不是根本不是干这个的料。
如果不喜欢这本书,请不要勉强自己,叉掉就好了,去找自己喜欢的。
一个差评,证明不了你高人一等,也说明不了你品味奇高。
真正暖到我的,鼓励到我的是那些每天打赏评论投票的小公举,是他们每天的支持鼓励,才给了我在文海里闯一闯的勇气。
我知道很多人都是学生,举个例子,或许大家能明白我的心情。
一个学生写了一篇文章,一个老师很仔细的指出写的好的地方,对不好的地方平和的给出建议,修改方向。另一个老师劈头盖脸把本子往学生脸上一砸,给了个大大的差评,辱骂了学生一顿。
你们喜欢哪一个?尊重哪一个,热爱哪一个?
答案不言而喻。
我愿意温柔待人,也希望被温柔以待,如果不喜,请叉掉,叉掉,叉掉,差评会让我膈应,同样的,你也变成了第二种人。
请五星好评,如不愿委屈自己好评,也请礼貌的走开,这是我的心血,请尊重一下。
谢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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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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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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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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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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