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力说的老家,是一个比较偏僻的四合院。
和林凡他们住的四合院比起来,那就要寒颤太多了。
这也是正常。
像是红星轧钢厂这种大厂,算是北都的重要工业资源,它的工人待遇都是十分好的。
这点从轧钢厂的食堂就可以看出来。
因为钢铁工人的劳动量大,所以他们的食堂饭菜总会有比其他的厂更多的荤菜。
在别的厂都是素菜的时候,轧钢厂的工人们甚至可以时不时地吃一下猪肉。
自然的,厂里工人的住宿水平肯定也是高的。
相比之下,只是普通人家,甚至比起普通人家还要不如的周力家,自然就要破烂不少。
“到了,就这了。”
周力带着林凡进了四合院,来到一个老屋子面前说道,接着伸手推开了门。
屋里头一股灰尘的味道,让林凡皱了皱眉头。
“这屋多久没住人了。”
林凡稍微吐槽了一句。
周力挠挠头:“挺多年了,自从我奶奶去世后我就没住这了,都是在别的地方住的。”
这句话中,带了一丝无奈,还有些许心酸。
林凡没追问,但是知道估计周力现在也就是孤身一人了。
对此,他稍微有点同情,但很快就转到了正事上来。
“你说的老物件在哪?”
“在那呢,那都是前几辈的人传下来的东西,等到我奶奶过世后,我都把它们收起来了,没动,现在在那柜子里呢。”
周力说着,自己也捂着口鼻,走到了屋子东南角的一个木柜前。
这木柜看起来也有好些个年头了,上面的木头差不多都已经腐化了。
林凡不禁担心,要是里面真的有什么宝贝的话,会不会也已经老化了。
“林先生,你让开点,我把这柜子打开,我怕待会灰太多。”
自从知道了林凡是国家高干后,周力一干人等对林凡的称呼就改成了林先生。
林凡点点头,往后退了几步,用身上的衣服领子捂住了自己的口鼻,免得待会吸入太多粉尘。
周力站在木柜边上,一拉木柜的把手。
咔嚓一下。
木柜的把手断了。
看样子是太久了,里面的木头都被虫子给蛀光了。
周力无奈,只好手扒着木柜的门缝,使劲将门往外拉。
废了好大一番功夫,这才把木柜的门给打开。
打开后,屋子里一阵灰尘飘扬。
等到灰尘没了以后,林凡走进了点,朝里面看了看。
这是一个普通的衣柜,除了中间的两个大柜子以外,就是下面的两个隔板。
隔板的上面,放着一些小盒子。
看来这盒子里面,估计就是周力所说的老物件。
“我老子没病死前,是个木工,这木柜是他自己做的,是当初娶我妈的时候,当做彩礼的。”
也不知道是触景生情还是旧地重游的原因,周力突然想起了以前的事情,说了一下自己父母的情况。
原来,之前他的父母还在世的时候,他爸靠着自己的木工活赚钱,妈妈就在家里照顾自己和奶奶,一家子过的还不错。
但是后来周力他爸得病死了,他妈也不知道是伤心还是怎么的,没过多久也就跟去了。琇書蛧
周力和他奶奶一起过了几年,在周力成年的那一年,他奶奶也撒手去了。
从此以后,他周力就是孤单一人了。
后来因为他念过一段时间的武校,所以手上还是有点功夫的。
成了没人管养的小混混后,每天就在这西单市场的附近弄点钱。
当然了,那个时候的周力还是有点良心的。
一般他都是在这个片区盯着一个佛爷,也就是小偷儿。
在看那佛爷儿成功偷到了钱了以后,再悄悄跟上,等到一个没什么人的地方再把那个佛爷儿给抢了。
这种事情,在玩儿闹自己的圈子里叫做洗佛爷儿,是只有势力大的玩主儿人才敢干的事情。
毕竟,要是你洗的佛爷儿刚好是某个玩主儿的手下,要是你没什么势力,到时候被人家抓住,免不了一顿苦头吃。
这不,在某次洗佛爷儿的时候,碰上的刚好是红哥林中的人。
那个时候,林中手下的佛爷儿被周力劫了,他自然是带了人,找到了周力以后,狠狠地揍了一顿。
在周力被打倒地上不能动弹的时候,红哥林中突然问了句他为什么要做这个。
周力记得那时候的回答。
他说是自己家里人都死了,就他一个人,不做这个活不下去。
林中听了,又问了句为什么只洗佛爷儿,不自己去犯事抢劫。
周力回答的是说抢佛爷儿的钱良心上过得去。
听了这话,林中当时就笑了。
“好小子,没什么本事还学人家讲良心讲道德呢。”
说着就上去给周力狠狠来上了一脚。
“做我们这个的,要将义气,但是良心什么的,就当是被狗叼走了,不然到时候遇到良心比你黑的,你被吃了还得被吞了骨头。”
“待会我的人带你去医院看看,以后你就跟着我行了,少不了你一顿饭吃。”
后来的事情,周力就没说了。
因为他看见林凡听得挺有滋味,觉得自己耽误了林凡的正事,感觉有些不太好。
“林先生,你先看吧,我就是个烂人,没什么故事好听。”
林凡见他不说了,也就微微一笑,没再追问,而是把注意力都放在了这木柜横板上的小盒子上。
蹲下身,林凡拿过了一个盒子,先是颠了颠手里的重量。
好家伙,还不轻呢。
林凡打开盒子朝里头看了看。
好像是个不大不小的罐子,但是因为光线太暗的原因,看不太清楚。
林凡伸手把里面的罐子给拿了出来。
这是一个瓷器罐子,差不多只有人的半个脑袋大。
罐子的表面有些油污,但还是依稀可以看见一些花纹的勾勒。
看见林凡拿出来的是这个罐子,周力开始给林凡介绍起来。
“这个罐子,听我奶奶说,是我爷爷的爹,也就是我太爷爷以前用来养蟋蟀的。嘿,我当时就想,我们家原来以前也阔绰过?这养蟋蟀斗蛐蛐的,我看可都是有钱人玩的玩意。”
“当时我奶奶说着养蟋蟀可不是什么好习惯,败家,得亏爷爷没有把这习惯从太爷爷那学来。至于这个罐子究竟有什么名堂,那我是不知道的,我奶奶也没说。”
这件事。
其实可能也不是周力的奶奶不说,而是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个罐子是个啥玩意。
毕竟周力的奶奶,她年轻的时候,大清都还没亡呢。
她一个女人家的,怎么可能会认得这些东西。
林凡听了。
想着这既然是个养蟋蟀的罐子,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然的话,谁会哪来养蟋蟀啊?
不过,他毕竟在这里头看的不真切,就打算出去看看。
拿着罐子走到外头。
林凡这才看清楚了这个罐子的样子。
虽然这罐子上面沾了点油污,但是看花纹,还是让林凡看出了名堂。
这花纹,是斗彩啊!
林凡心中一动,连忙把罐子翻过来,看了看底面。
果不其然,罐子的底部,是一个单个的“天”字!
这是,传说中的斗彩天字罐!
这有名的东西林凡还是认得的。
林凡刚毕业的时候做的行业就是关于收藏这一块的,虽然没有专业人士懂得多,而且公司主要做的是钱币之类的。
不过对于一些有名的东西他还是知道的,这也是公司下发的资料,毕竟你在和客户交流的时候,你要是不懂这些,那你拿什么和别人聊天?
聊着聊着的时候你就露馅了,让客户怎么相信你?
所以对于这些后世有名的收藏品,林凡虽说不是如数家珍,但是认还是认得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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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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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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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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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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