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青春不终场,你还是那个你,我还是那个我,我们会不会依旧是当初的我们?
故事为真实场景再现,可能会夹杂部分虚构情节,但我更希望能还原真实的高中生活,那段属于我们的青春。原文于2016年底开始动笔,故事中的地点时间人物大多以真名重现,讲述并不传奇的我们的故事。
2016年的夏天,华夏大地又迎来了一年的高考,而我已是一个工作6年之久的蓝领工人,拿着微不足道的工资,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转眼间高中毕业十年了,十年的光阴如白云苍狗般悄然消散。往事历历在目,犹如昨天刚刚发生,曾经的欢声笑语还在耳边萦绕,只是我们都老了。
03年的夏天,我参加了中考,以超过录取线8分的成绩进入了固原市回民中学。当然,这样的成绩并不值得高傲,因为固原回中是一所二流学校。和我同时考进的还有同班的王应连和袁红,以及别班的海龙。我们是在乡村中学上的初中,没有高中部。在当初的环境下,能够考上高中都是我们学校顶尖的好学生,更多的人都是好学生身后的背景。不过就我们学校而言,能够考进高中的一般都是在前十名左右学生的,其余人初中毕业就可以回家种地了,也算是响应了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政策。
我在那所学校里并不出众,也从不被老师青睐和期待,至于成绩更是从来没有细心观察过。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考进过学校前十,但我从来没有进入过进班级前十名,我们学校当时有三个初三班级,每班大约50人左右吧。
对于我的榜上有名可能更多的是运气吧,因为03年发生了影响全国的非典型肺炎,大街小巷都笼罩在白色恐怖的气氛中,所有参加中考的考生都在自己的学校参加考试。在本校考试,从心态上来说我们占了一定的优势,至少不会过分紧张,加上我本来就没有报考上的希望,便更没心理压力了。说来真心惭愧,在人人自危的时候,我发了一次国难财。
参加完中考我便老老实实的回到了家里,农民的孩子,总是过早的成熟。在炎热的夏日里,我们都要下地劳作,我忘记了当初是跟着父母锄地还是干别的了,但我肯定也是做着农活。我觉得十五岁的自己在体能上可能远超现在的我了,那时的自己在学校可以轻轻松松的跑个五千米,现在跑个三百米就开始气喘吁吁了。
成绩是在秋分时节下来的,我并不知道考了多少,只听袁红的父亲说我也考上了固原回中。我和袁红住在同村,且是相距不远的邻居,更是同姓的堂姐弟。不过在整个高中时期,我并没有叫过她姐,而且都是以哥哥的身份自居,使得所有认识我们的人都以为我们是亲兄妹,而且她是我妹妹。
当初的固原回中还没有搬到新校区,在西关十字的回中巷里。我们的名字就贴在学校墙外的红榜上,按照排名从头到尾。我的确在红纸黑字里找到了自己的名字,当初的心情不能说是兴奋,只有略微的开心。对于我这样的农村孩子来说,对很多人而言上不上高中其实没什么区别,即便在我的心里也是这样认为的。
上高中以前,我进城的次数寥寥无几,高中以前穿的鞋子都是母亲缝的布鞋,衣服是用旧衣服找同村一个大妈量身定做的。记忆中能够穿上买来的鞋大概就是每年的六一儿童节吧,学校要求所有学生着装必须统一,黑蓝色的裤子,白色短袖配马甲,白色的球鞋。对于和我一样的农村孩子,在当初的条件下,能够拥有如此配置一定是幸福感爆棚的。
高中报名费是五百多,对于农民来说已经是很高的一笔经费了,至少我家当初并没有一分钱存款。开始的时候有过放弃上学的打算,后面父亲在打工的工地跟老板借了五百元,才勉强把名报上了。在我的记忆中,父亲一直在外打工,但我家似乎一直都没有钱。可能是穷人家里的黑窟窿太大吧,即便是金山银山也不足以填平,这在我参加工作以后深有体会。
进入高中我没有选择住校,开始在亲戚家暂住了几日,后来由于种种不方便,父亲在离学校五六百米的地方租了间20平米左右的房子。我终于成了一名高中生,也终于彻底住在了城里,离花花世界更近了一步。日子没过多久,母亲也来了城中村,洗衣做饭,打打零工。大概半年左右的时间吧,小妹妹也转到了附近的小学上学,家中只有大妹妹在我原来的初中继续读书,守护家里并不值钱的院落,成了无人照顾的留守儿童。
并不是父母重男轻女,也不是不想把妹妹也转到城里,只是高昂的转学费根本不是我这样的农村家庭能够承担的起的。中国教育的不公平四处可见,不单单是北上广这样的一流城市和边远山区有差别,即便在同一个城市,农村和城市孩子也有着极大的差别。妹妹与无数和她一样的孩子都是这种教育背后的牺牲品,只是我们都无能为力,父辈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总还要人继承。
进入高中后就听到“知识改变命运”的心灵鸡汤,可一个人想要真正意义上改变命运何其困难,机遇、运气、努力等等条件累加在一起可能都造就不出一个可以改变命运的人。心灵鸡汤这种东西,看看就行了,还真不能信。现在的我从一个农民转身为蓝领工人,说不好是不是用知识改变了命运,但我确实也付出过很多努力,得到过一些机遇。Χiυmъ.cοΜ
当初的学校是现在的市中心,往日的模样早已烟消云散,换来的是平地而起的居民楼,而且是市区最贵的地段。往日的学校不在,往日的情愫依旧,我还能记起老旧的教学楼,每天跑操就能扬起尘土的操场,不分男女的宿舍楼,水泥砌成的乒乓球案子,坑坑洼洼的篮球场,曾经以为最丑如今最怀念的校服。那就是我的母校,很多人不愿意来,很多人说着不好,却记录了我们青春最美好的时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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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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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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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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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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