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心中一定有个地方,自己走不出去,别人也进不来。可能是一个驿站,可能是一个乡村,可能是一座古城,可能青山绿水,可能灯红酒绿,可能纸醉金迷,也可能是你幻想出来的乌托邦。但一定有这样一个地方,有着你的期盼,有着你的思念,有着你的回忆,有着你青春的烙印,有着你生活的点滴。
乡愁,是必不可少的情怀。你出生的地方,你成长的地方,你儿时的记忆,小时候的玩伴,父母的嘱托,一次次挥手告别,都在那里。故乡,可能是你小时候最想离开的地方,可能是你年长后最想回去的地方。故乡,是你开始产生情感的地方,是你通向这个世界的第一扇大门。
我的故乡是一个世人皆知的穷地方,穷到所有的人都想离开。和很多人一样,我从小的愿望就是离开,而我也如愿以偿的实现了当初的愿望。然而转过身来,那个穷到世人皆知的地方却是我心底最深的思念,很想回去,却很难回去。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即便穷在骨子里,也容不得别人说一点点坏话。遥望那片热土,回想那些常年累月在贫困线上苦苦挣扎的淳朴善良的父老乡亲,一个个残破的院落,一双双枯枝般的粗手。故乡,开始在我的眼前逐渐的清晰,越来越具体,,具体到一个符号,一丝情愫。赶上了西部大开发的列车,故乡的发展也是日新月异,早已没了当初的模样,可留在我心中的记忆依旧。读了很多关于故乡的文字,才知道生活多年的故乡,我对它的了解还是太少。
很多人都有第二故乡,很遗憾,我没有第二故乡的概念。从大学开始到现在为止,一直都生活在首府城市,这所具有无限潜力的西部城市确实在我心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我最美好青春的一部分和这所城市交融,我最美好青春的情愫和这所城市融为一体。这所城市里有过我们的欢声笑语,有过我们最为美好的未来遐想,有过我们的泪水。我还能想起穿过城市的铁路上一起散步的身影,我还能想起艾依河畔彼此依偎的温暖,我还能想起厚厚冰面上最荒唐的表白。是的,这不是我的第二故乡,但这所城市有着我最真的爱,最深的情,有着我记在心上一辈子的人。
还有一所小县城,我的那个她曾在那里生活了很长时间,往返的车票叠了厚厚一沓。实习时去了外地培训,时间长达八个月,在此之间没有和丫头见一次面。偶尔通一次电话,也因为话费太贵草草结束。走时丫头还留着短发,回来时已经超过了肩头。那个孤单的、一直在火车站等着接我的影子久久不能抹去。那所小县城里有着我们大学毕业后最甜蜜的回忆,也许以后我们都将不再回到那所小城,但一起走过的路,一起逛过的公园,路灯下紧紧拥抱的幸福,都将牢牢地刻在彼此心底。ωωω.χΙυΜЬ.Cǒm
还有北京,没能力生活在大都市,但它依旧是我生命中的一个驿站。带着曾经的梦想,带着曾经最爱的人,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北京。当初是为了参加一个面试,女朋友陪我一起去了北京,顺便目睹一下首都的风貌。火车到达的是北京站,除了人山人海的拥挤之外,在没留下什么映像。有时候我也在想,北京的繁荣是不是用人堆积起来的假象,等到人去楼空,北京还会是我们羡慕的大都市吗?去了天安门,去了故宫,去了长城,去了鸟巢,可是当初太穷了,哪个地方都没有好好玩一下。我们曾想着等以后有钱了要好好的玩一场,去丽江,去拉萨,看洱海,看玉龙雪山。可谁曾想到有一天你有能力的时候,身边早已不是曾经最想一起去的那个人了。真的,太多太多遗憾,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愿花光所有的积蓄,陪着曾经深爱的人好好玩一场,哪怕最终我们不能在一起。
在最失落的时候去的地方就是西安了,六朝古都,西北地区最发达的城市。一三年的时候和女友分手,随之而来的是辞职。裸辞,这是当初对自己下的定义。身上没有太多积蓄,在家待了半月之久,看着父母每天愁苦的面容,终于决定投奔远在西安的堂弟。西安挺大的,初到西安时和初到北京的感觉差不多,不过西安有完整的城墙,把古老的长安城包在了里面。在这个繁华的都市里,适应于我去成长,但不适应于我去居住。我对于六朝古都来说只是一个过客,它对于我来说也只是一个站点,它原地不动,但我迟早会离开。
堂弟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餐厅,不过生意不好,赶上西安正在修地铁,道路拥堵,吃饭的人就更少了。我已经开始寻找自己的出路了,投了好几份简历,抱点希望还是好的,至少能让自己的心情轻松下,哪怕这点希望最后变成幻想。有时候我在想我会不会变成餐厅服务员呢,身后的服务生正在忙碌,我也要出一点力的,白吃白住不是我的作风。
在西安最终也没有待下去,朋友介绍了一份工作,又去上班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断重复昨天的自己。然而,这也才是生活,不信你看大街上行色匆匆的人群,谁不是重复着昨天的自己。在西安待了三个月,感谢堂弟的收留,感谢勇哥临行时的帮助。虽然在西安只有短短的三个月,也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当我回来开水上班的时候,我心心念念的人又去西安上班了,我们就这样彼此错过了。缘分是很奇妙的事情,你可以不信,但一定要尊重它。
读一本书,想一个人,恋一座城。你喜欢的那本书我不知道叫啥,你想念的那个人我不知道姓啥,你恋上的那座城我不知道在哪。但我知道,你和我一样,心中有喜欢的一本书,有想念的一个人,有恋上的一座城,在心底最深的地方。
2016年11月16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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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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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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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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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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