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肖大人,属实是个人才。
“不过三公子为何要问那处宅子带了温泉汤池?”肖英杰微微蹙眉,心想这事儿定然没那么简单。
“不出意外的话,水玲珑就被藏在李家别苑中。”
“什么?”肖英杰先是一愣,而后立刻率领一队人马,即刻前往李家别苑。
“叶骏哥哥,那我们呢?我们不去么?”
一刻钟后,回到了县衙客房的铃儿,有些疑惑的问道。
“天色不早了,你得早点休息。”叶骏揉了揉她的脑袋,温柔的叮嘱道,“女孩子要是熬夜的话,不仅会让脸色变得难看,还有很大的可能会长不高。”
“是不是有些夸张了?”铃儿撇嘴,小声的反驳道。
“你没有发现你最近都不曾长身高了吗?”叶骏忽然扶住了她的肩膀,语气认真的说道,“若是再继续熬夜伤神的话,肯定会把身体熬坏的。”
“记不记得二嫂说过的话?每熬一次夜,都是在与阎王爷的近一步接触?”
“额……”
“还有啊,你难道希望自己的这一头秀发,全部都变秃吗?”
铃儿实在是不敢想象自己秃顶的模样,她一个箭步冲到了屏风后面的步摇床上,快速的掀开了被子,躺在了里面,闭上了眼睛,“叶骏哥哥,我睡了,晚安!”
终于说服小丫头乖乖休息了,叶骏笑着应了一声,“铃儿,晚安。”
彼时,肖英杰带着一队人马,疾驰在漆黑的夜色中,终于在丑时一刻赶到了李家的别苑。
他立刻派人将整座别苑都包围了起来!
“大人,咱们现在不直接冲进去吗?”
“不急。”肖英杰大口大口的喘着气,随后低声说道,“先将别苑围起来,一只苍蝇都不能放出来,让兄弟们加强巡逻,遇到可疑人物,全部都拿下!”
在肖英杰出行之前,叶骏特意提点过他几句。
在郡主不曾到来之前,他绝对不会轻举妄动。
“先派个轻功好的兄弟,进去查探一番,记住不要惊动任何人。”
“是!”
一夜无话,待铃儿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竟然置身于一辆马车里?
“叶骏哥哥?”
“醒了?”叶骏放下了手中的书卷,将事先准备的帕子递到了她的面前,“擦把脸吧,再过一刻钟,我们就能到李家别苑了。”
“叶骏哥哥,我们是什么时候出发的啊?我睡得太熟了,竟然都没醒。”
“昨夜你临睡前,不是喝了一碗绿豆汤吗?我特意加了些安神的补药,所以你才会睡得这么沉。”叶骏揉了揉她的脸颊,温柔的解释。
“那碗绿豆汤添了药材?可是我一点都没喝出来呀?”铃儿好奇的问道,“你添加了哪些药材啊?”
“饿不饿?出发前,特意给你准备了早膳,有南瓜小米粥,还有炸春卷,可要尝尝?”
“要!”听到美食的铃儿瞬间眼前一亮。
依旧温热的南瓜小米粥,清甜可口,炸春卷外酥里嫩,都是她寻常爱吃的。
“味道如何?”
铃儿默默地比划了一个赞。
见她吃的如此的开心,叶骏的心情很是愉悦。
不枉费他卯时就进了厨房,如今他也体验到大嫂说过的那番话的含义了。
制作美食的甜蜜在于看到那些美食被所爱之人享用时,会产生一种奇妙的感觉,那种感觉就是一种愉悦的满足感。
用完了早膳后,铃儿掀开了车帘,看了一眼窗外的景色,颇为讶异,“这似乎是青城山脚下?”
“嗯。”
“这位李员外怎么会在青城山下拥有一座别苑呢?”远远的瞧见了一间气派的院子,铃儿好奇的问道,“我记得,依据大元朝的律法,凡民间所建造的宅院,都有相应的要求,那座宅院如此的气派,怕是已经违制了吧?”
大元朝的律法很严格,所谓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最末处。
而且依照大元朝的规矩,商人所居住的院子,有一定的规制。
“李鹤,楚州城人氏,大概三十年前在庆安县落户。李家祖上三代皆是白丁,祖上并无擅长经商之辈,而李鹤年幼时,曾在楚州城的安阳王府当过五年的管家,后来安阳王顾念他劳苦功高,准许他提前告老,并且还为他准备了院子。”
“不过李鹤并没有留在庆安县养老,而是来到了与楚州城仅一山之隔的庆安县。”
“也就是说,李鹤来到庆安县定居,必然是另有企图。”
“嗯。”
“眼前的这座别苑,虽然名义上是属于李鹤的,可实际上,应该是安阳王的私产之一。”
从汪宇、李青、白轩在祭祀火神的祭台上被烧成焦尸,再到醉玲珑的丫鬟可心自缢,以及早先水玲珑的失踪,这看似毫无关联的几桩案子,实际上彼此都有着牵连。
彼时,背靠大榕树休息的肖英杰听到了由远及近传来的马蹄声,欣喜不已,急忙打起了精神,匆忙迎上前来。
“郡主?”
叶骏扶着铃儿下了马车,铃儿看向满脸憔悴的肖英杰,轻声问道,“肖大人,有结果了吗?”
“下官昨夜已经派人悄悄的潜入进去了,不曾发现有异。”肖英杰摇了摇头,有些失望的说道,“三公子,那现在是不是要让人冲进去?”
“嗯。”叶骏点了点头。
得了这句话的肖英杰瞬间精神抖擞,立刻带着一队官差冲进了别苑!
叶骏捻了捻指尖血,心中默念了几句咒语。
铃儿微微仰头看向漂浮在虚空中的那一道若有似无的结界,立刻朝着叶骏投来了好奇的目光。
“以防万一,有备无患。”叶骏宠溺的点了点她的鼻尖儿,轻声解释了一句。
有了这层结界,不管这间别苑中藏着什么样的牛鬼蛇神,都逃不脱了。
肖英杰带着一队人马,将整间别苑前前后后仔仔细细的搜查了一遍,不曾发现疑点,顿时疑惑不已。
“三公子?”
“东南方向,离位。”叶骏忽然冷笑了一声,然后疾步朝着这间别苑的东南方向赶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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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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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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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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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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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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