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
“当年朝中的一位郡王前来蜀地游玩,途径九蛇寨的时候,被山匪杀害了。消息传到长安的时候,隆庆帝万分震怒,特意下令吩咐广安城太守,也就是郭天麟前往九蛇寨剿匪。”
只是郭天麟那时候刚刚迎娶了李元鸷的庶女,对隆庆帝下发的那道圣旨,置若罔闻。
“听闻郭天麟与九蛇寨寨主相谈甚欢,二人歃血为盟,结为了异姓兄弟!”叶骏轻声笑道,“郭天麟膝下虽然无子,可九蛇寨寨主的小儿子,却被过继到了他的膝下,可见这二人之间的关系很是亲厚。”
根据天鸣给出的情报,叶骏才查清了这一层因果。
九蛇寨寨主尹九,不是个好相与的性子。
当年他和郭天麟一见如故,也是因这一层缘故,他才愿意被招安。
而他手下的那些精兵强将,组成了赫赫有名的尹家军。
“听闻尹家军健硕勇猛,尹九膝下有九个堂主,那些堂主,个个都身怀绝技。”叶宸也曾有所耳闻,“尹家军的凶悍之名,流传百里。”
“听闻郭天麟的手上,也有一块可以号令尹家军的令牌。”
“所以朝廷想要拿回广安城,只能智取,不能强夺。”叶骏轻声说道,“当年死在九蛇寨的那位郡王,曾经很是照顾大舅哥,所以此番前往广安城,大舅哥不能一同前往。”
南宫靖性子有些冲动,一旦被他知晓了这其中的因果,他一定会想方设法的灭了九蛇寨的人。届时只会两败俱伤。
“想不到三弟也是用心良苦。”叶宸颇为感慨。
马车一路前行,终于在四月初,赶到了广安城。
清明时节雨纷纷。
初入广安城,便迎来了一场大雨。
远处天边,黑云压城。
无端的让人觉得心中沉闷。
叶宸早先便在广安城的东边租了一处小院,所以一家人暂时住在了院子里。
粉墙黛瓦,都被大雨之后的云雾,笼罩其中。
铃儿站在屋檐下,看着院子里被雨水打湿的万年青,眸光晦暗。
“在想什么?”叶骏走到了她的身边,轻声问道。
“叶骏哥哥?”铃儿浅浅一笑,“没想什么,只是放空了脑袋。”
“可是你的眼睛不是这么说的。”叶骏亲昵的点了点她的鼻尖儿,声音越发的温柔,“你的眼睛里有很多很多的忧愁。”
铃儿撇嘴没说话,果然什么都逃不出叶骏哥哥的眼睛。
叶骏有些心疼的将小丫头抱在了怀里,贴着她的脸,语气轻柔,“若是心里有烦闷的事情,不妨说出来?嗯?”
“叶骏哥哥,你觉得那株万年青,会孤独吗?”铃儿指着远处的那一株万年青,怅然开口。
“孤独?从何说起?”
“没什么,只是有点感慨罢了。”铃儿连忙挤出了一抹笑容,将心底的那一股怅然藏了起来。
“你有心事。”叶骏牢牢地将她圈在了怀里,轻吻着她的侧脸,眼神越发的温柔,“铃儿,我们不是说好了,不对彼此隐瞒任何事情吗?”
“我……”铃儿连忙闭上了眼睛,倔强的不肯让眼泪落下,“我只是觉得,万年青四季常青,有些孤独。不管其他的花叶是繁盛还是凋零,它都保持着这种常绿的状态。”
察觉到了小丫头语气中的伤感,叶骏越发的心疼了,“傻丫头,这只是你的想法,也许万年青并不觉得孤独呢?万物生长皆有周期,待到来年,去岁的腊梅依旧还会绽放啊。”
“不一样的。”铃儿固执的摇了摇头。
“有何不同?”
“叶骏哥哥,人和植物怎能一样呢?”铃儿深呼吸一番调整了情绪后,抬眸看着他的眼睛,认真的说道,“你还记得我在观音庙忽然间就没了气息的事情吗?当时所有的大夫都说我已经死了,回天乏力无药可治。”
“记得。”
“父王为了我,付出了很多。他觉得他当年酒醉之后欺辱了母亲,始终愧疚自责;后来他意外得知我还活在世间,于是他打定了主意要好好地照顾我,他对我提出的要求,无一不应允。”
“事实上,大元朝并没有南宫灵这个人。”铃儿低声感叹道,“父王为了我,去地府求了陆判官,如此一来,我才能顺利的托生在南宫灵的身上。”
“生死簿上南宫灵,唯有十五年的阳寿。”
“这就是你及笄之后,突然没了气息的原因?”
“是。”铃儿点了点头,“三界各有其法度,可父王为了我,一次又一次的与天为敌,叶骏哥哥,严格意义上来说,我真的很自私。”
“以后……”
“叶骏哥哥,我在地府还见到了一个人。”
“谁?”
“天齐仁圣大帝。”铃儿有些无力的叹息了一声,“他说我太贪心了。”
从她五岁那年来到杏花村的那一刻开始,这一趟旅程,格外的自私。
大嫂冯春儿前世,因她而亡;所以她不惜一切代价,也要给予大嫂最为完美的命格。
除了大嫂,还有叶骏哥哥,书雅姐姐……
“我一直以为将一切都变完美,将来就会没有遗憾,直到我在地府的生死簿上看到了亲朋好友们剩下的阳寿命数,我才知道,是我太天真了。”铃儿苦笑连连,“叶骏哥哥,我真的很担心,未来的我,就像是那一株万年青,看着身边的亲人好友,一个接一个的离开,而我却能继续活着,经历一次又一次的生离死别。”
“这一世,为了改变一些人的命格,我已经将上天赋予自己的灵力消耗的差不多了,下辈子,我……”
她的表达,渐渐地语无伦次。
可叶骏却听懂了她的担忧。
“傻丫头,”叶骏松开了怀抱,让她正面面对自己,“人有悲欢离合,每一个人的命数都是天定,我们不可能一次又一次的与命运斗争,与其去担心那些还没有发生的生离死别,不若好好地享受当下?人生匆匆数十年,最重要的就是不留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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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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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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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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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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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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