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锦月闻言望向安世舟,她瞅了两眼,摇摇头“安老师,我们见过吗?”
“没有”安世舟突然不想告诉花锦月了“我突然发现我们好像没有见过,是我认错了”
他尴尬地笑笑,花锦月现在要吃饭了,她道“安老师你不去吃饭吗?”
安世舟道“吃”他忙起身不舍地离开了教室。
从明天开始,他也要自己带盒饭吃,安世舟他觉得他们两个人应该重新认识,之前一次的相遇也不过是一次尴尬的偶遇。
花锦月在安世舟的身影消失在教室的时候,她对他还是有几分印象的,但是想不起来在哪里遇到过,就把他当成了路人。
安世舟没课的时候,在课间休息的间隙,时不时地和花锦月这边的教室转悠,他发现她和周围格格不入,别人都是穿着学生装,头上辫着两条大麻花,她却穿着唐式长裙,带着簪子。
其他的同学认为她保守,好像养在深闺里的大学生,都不想跟她有接触,还对她指指点点的,不过好在花锦月好像并不在意。
过了没几天,有人传出,花锦月是嫁过人的,这在学校里更成了别人的笑柄,安世舟闻听她嫁过人,心里很失落,但是依旧架不住自己想要靠近她的心。
班里的学生开始排斥花锦月,就连老师都受到了影响,把她安排到最后面的座位,她一个人坐着,这是对一个人无声的冷暴力。
花锦月是从学生时代走过来的,她初中高中成绩不好,老师每一次考试都会按照成绩来排,排名最后的就会被安排到后面的座位,这是对她极大打击,因为女生都是坐在前面,后面都是男生,还有一些特别差的男生,他们是专门在课堂上捣乱的,跟他们坐在一起也就意味着,她也成了班里的混混,这种人在班里是被所有人瞧不起的。
她就曾经因为这样排名座位自卑过,虽然表面上没有什么,但是心里早就怀疑自己,不敢跟学习好的人在一起玩,学习好的人也不想跟她这种人玩,她都尽量不和别人说话相处,都是一个人。
看着别人都有朋友,她的心里挺难受的,感觉自己的人生一片灰暗,甚至觉得这样活着没有什么意思,她意识到这样不行,就开始开导自己,自欺欺人,没人玩又不是不能活了……
她假装自己不在乎,时间久了,她就习惯了,在这里她要特别的感谢习惯这个东西,是它救了她。
到了大学眼界宽阔了,觉得自己以前的行为好幼稚,根本不必要这样做。
她在大学里认识了新了宿舍朋友,她一开始是想要跟着她们的,后来分散成两拨人再后来两个人一起,在也容不下三个人,当她跟着她们的时候那种刻意被忽略的感受比她一个人的时候还难受。
从这个时候,她才真正发现一个人的时候也不错,不过她更想能有个朋友在身边,这样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和她畅谈而不是一天都说不上几句话。
花锦月不想在想下去了,每个群体都会有这样的事情,就看各自怎么调节了,她在这里不会把自己当成一个局外人,她们都是实实在在的人,她都是实实在在地感受到。
她现在的境界,就是笑笑便作罢了,不在乎,不放在心上就是了,何必找气给自己受着,她是来学习的就专心学习。
安世舟不理解,她的脾气可能真的很好。
不过几天后,排挤越来越过分,因为安世舟对花锦月的特别注意,就有人传花锦月想要勾引他。
安世舟长的俊美,跟着班里的学生差不了几岁,是许多女学生爱慕的对象,就开始针对她来。
一个女生经过花锦月旁边的时候,故意把她放在桌子上的课本给撞掉。
花锦月望向来者,她是班级的班花好像姓李叫桂花,她丝毫没有歉意嘴角带着嘲讽的笑容“不好意思,撞掉了你的书,我前些天闪着腰了,现在弯不下,你的书我就不给你捡了”
说罢就大摇大摆地回了自己的座位,花锦月没有说什么低身捡起自己的书。
这一幕被外面转悠的安世舟看到,他想上前给花锦月出气,但是想起来,近些天的谣言,他要是过去的话,其他人肯定会更加针对她的,而且对她的名声也不太好。
花锦月淡淡地瞥了李桂花那边一眼。
班级的两个扛把子在李桂花走了之后围到花锦月的身边,是两个青年,他们打架特别厉害,很爱招惹事非,对于看不顺眼就过去捣乱。
他们的名字分别是徐追和周忙,徐追坐在另一个男同学的桌子上,一脚踩在花锦月的桌子上的课本,他穿的是一双布鞋,上面沾了许多的泥巴。
花锦月向后一靠,没有多大激烈的反应,琇書網
徐追认为他肯定是吓住她了得意的笑着,空气中飘着一股若有若无的臭味,花锦月敏锐的鼻子捕捉到,她眉头直突突地跳着,徐追的鞋底上竟然还踩了狗屎。
“我的鞋子脏了,借你的书本擦擦鞋,你不会介意吧!”徐追和周忙互相对视一眼哈哈大笑。
这个时候上课铃声响了起来,徐追和周忙回了自己的座位。
一个留着山羊胡的中年男子进来,花锦月举起手站起来,她指着徐追和周忙道“老师,他们欺负我,用鞋子将我的书本给踩了”
中年男子捏着眼镜,他没过去,对着徐追和周忙说了两句无关痛痒的话,就让花锦月自己用纸擦干净。
花锦月坐回去瞅着书本上的狗屎,眉头紧紧皱着,她没有动书本,甚至都没有挨书本一下。
既然没有人管,那她就出手好了,有些人总是认为她好欺负就可以做一些过分的事情。
教室里竖着摆了五排,每个人一人张桌子,花锦月坐在最后一排最右边角落,徐追坐在左边倒数第二排的窗户口,徐追发觉花锦月在看他那边,挑衅地嘲笑着。
等到了下课,老师离开,花锦月站起来走向徐追那边,所有人都开始看起热闹来。
大部分都期待花锦月的反击,不过一个女人跟徐追扛起来肯定是她最吃亏的,他们都已经能想像出来她会被徐追整的很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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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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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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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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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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